三、民族主义与建设和谐世界的理念是否协调和兼容自从2005年9月15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发表题为《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讲话以来,“建设和谐世界”的新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成为我国在新时期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应对国际局势变化和处理国际事务的新的指导方针,它为我国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的外交实践指明了方向。 众所周知,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党的执政理念的一次重要升华,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科学发展观不仅对我国的物质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我国的和平外交政策具有导航作用。“建设和谐世界”新理念的提出就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外交实践和处理国际事务的具体体现。不言而喻,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而“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然而,过去我们在讨论“以人为本”的理念时,一般都聚焦于国内事务,强调“以人为本”是为了满足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全体成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也是我国人民从事劳动生产的根本动因”。(16) 实际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人为本”的理念必然会从原先的以处理国内事务为主扩展至我国的对外事务之中,“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也就必然会通过建设和谐世界而延伸到我国当前和未来的国际事务中去。建设和谐世界应该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而这里所说的人的全面发展是指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发展。以强调本民族利益为宗旨的民族主义思想意识形态与建设和谐世界的理念不相协调,因为前者注重的是狭隘的本民族的利益,而后者则注重超越单个民族利益的全人类利益。 然而,在目前国内的民族主义研究中存在着一种比较普遍的认识,即认为可以将民族主义区分为积极、正常的(或建设性的、正面的、温和的)民族主义和消极、狭隘的(或破坏性的、反面的、极端的)民族主义两大类。从这种认识出发会很自然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我们坚持积极、正常的民族主义,建设和谐世界的新理念就能与民族主义相协调,因为只有消极、狭隘的民族主义才只注重本民族的利益和发展,而否定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发展。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对民族主义的“二元论”认识是否符合全球民族主义发展的实际。从民族主义在全世界的发展、演变历程来看,不论何种民族主义,实际上都既有积极、正常的一面,又有消极、狭隘的一面。一般而言,我们总是倾向于认为被压迫民族的民族主义是积极、正常的,而非消极、狭隘的。但近代以来的人类历史告诉我们,被压迫民族的民族主义在促使被压迫民族走上国际政治舞台,维护被压迫民族的安全、公正和认同,激发各民族国家的经济活力、提升它们的经济竞争能力使之崛起的同时,也常常导致痛苦和持续的民族、族群或民族国家之间的冲突,进而发展成为近代以来国际和国内战争的根源。这些冲突或战争往往源自民族主义的狭隘本性。 可见任何一种民族主义都具有两面性。尽管各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民族主义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特点,但是,无论是西方的“理性民族主义”或是东方的“非理性民族主义”,都不能超越几乎是与生俱来的两面性。 总之,无论何种民族主义,不论其出自东方或西方,都难以避免正、负(积极、正常和消极、狭隘)两面性,因此从根本上而言,建设和谐世界的理念与民族主义是很难协调和兼容的。胡锦涛主席在2007年发表的新年贺词中指出:“中国外交政策的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中国人民将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同世界各国加强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共同推进多边主义和国际关系民主化,维护世界多样性和发展模式多样化,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有利于实现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贡献力量。”(17) 胡锦涛主席所说的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以全世界人民的利益为本的基础之上的,是以科学发展观处理国际事务的典范,其目的在于实现全人类利益的最大化。然而,由于不论哪一种民族主义都是以本民族利益至上为宗旨,并且都具有消极、狭隘的一面,因此,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是与以强调以人为本、实现全人类利益最大化的建设和谐世界的理念相悖的,二者是难以协调和兼容的。对此有必要进行更为深入的学术研究和探讨。 注释: ①主持人危兆盖(《光明日报》记者),特邀嘉宾李文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耿云志(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研究员)、宋志民(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郑大华(湖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关于〈中国近代史上的民族主义〉的对话》,载《光明日报》,2006年3月28日,第11版。 ②《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对民族主义的释义为:“地主、资产阶级思想在民族关系上的反映,是他们观察、处理民族问题的指导原则、纲领和政策。” ③叶文宪:《中国古代有没有爱国主义--论国家与王朝、爱国与忠君、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区别》,载《探索与争鸣》,2006年第1期。 ④主持人危兆盖(《光明日报》记者),特邀嘉宾李文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耿云志(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研究员)、宋志民(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郑大华(湖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关于〈中国近代史上的民族主义〉的对话》,载《光明日报》,2006年3月28日,第11版。 ⑤〔英〕埃里·凯杜里著、张明明译:《民族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页。 ⑥〔英〕厄内斯特·盖尔纳著、韩红译:《民族与民族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页。 ⑦〔英〕安东尼·史密斯著、叶江译:《民族主义:理论,历史,意识形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0页。 ⑧参见卡尔·马克思《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文中的相关论述(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57页)。 ⑨〔英〕阿克顿勋爵著,侯健、范亚峰译:《自由与权力--阿克顿勋爵论说文集》,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14页。 ⑩参见胡厚宣:《论殷代五方观念及中国称谓之起源》,载《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原为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专刊之一,1944年出版。 (11)郭沫若:《驳〈说儒〉》。此文于1937年5月末作于日本,曾发表于《中华公论》创刊号(1937年7月20日出版),原题为《借问胡适》,后收入郭沫若的《青铜时代》。参见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 (12)主持人危兆盖(《光明日报》记者),特邀嘉宾李文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耿云志(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研究员)、宋志民(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郑大华(湖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关于〈中国近代史上的民族主义〉的对话》,载《光明日报》,2006年3月28日,第11版。 (13)参见〔美〕卡尔顿·海斯著、帕米尔等译:《现代民族主义演进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海斯在书中将民族主义分为“人道的民族主义”、“雅各宾民族主义”、“传统民族主义”、“自由民族主义”以及“完整民族主义”,并以六章的篇幅逐一进行讨论。 (14)Hans Kohn, The Idea of Nationalism, 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45, p. 320. (15)〔英〕齐格蒙·鲍曼著,杨渝东、史建华译:《现代性与大屠杀》,译林出版社,2002年,第24页。 (16)薛德震:《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载《人民日报》,2004年9月10日,第4版。 (17)胡锦涛:《共同谱写和平、发展、合作的新篇章》,载《人民日报》,2007年1月1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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