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档中珍品 两次发掘的汉简,多为木简,竹简极少,乃因西北少竹之故。木简长度为汉尺1尺(23.1厘米)。简牍形式与文种:有简(唐代孔颖达解释为:“简之所容,一行字耳。”);牍(孔释:“牍乃方版,广于简,可以并容数行”。);检(覆盖在简牍正文外的表皮,如今曰信封);符(木制的通行证、身份证或相当于今日之护照);棨(出入关津用的凭证,亦称“棨信”,在肩水金关遗址发掘,为21×16厘米的红色织物,上写“张掖都尉棨信”,其文字为鸟虫书。);签(亦称“遣策”,坟墓内随葬品的清单或目录);多棱之觚(在一块方木的四面写字);两行(加大宽度的木牍);削衣(将木牍上错字削下来的木片)等等。还有其字体有小篆、隶书、章草。 这批简牍的形式,有的以前只在古籍文献中有记载,如“检”,此次人们首次见到实物,方知在“检”上还写有收件人的姓名、地址。如发掘出一“甲渠侯官”检,中间一行是收信人官职“甲渠官”,右侧“高弘”乃封信人姓名,左侧小字写上何时到达,收到信后在简侧签名。“检”下端有一凹处,用以绑上细绳,绳之结头封上泥,泥上盖钤记,别人则不便私拆了。因阳文印章盖在泥上,字成阴文,不明显,易仿造,因而纸张发明前,简版泥封多用阴文印章,用阳文印章乃发明纸张之后的事。从发掘的“检”中可知汉代公私信件以这种方式传递,进而还可了解汉代公文和邮传制度。 1972年重点对怀疑是甲渠侯官的“档案室”遗址挖掘,在此出土了从王莽天凤元年(14年)到东汉建武元年(25年)的各种簿籍70余册,每个簿册以二道或三道绳索编缀,缀以红线的多属于王莽时期,为简牍的断代提供了依据。在此“档案室”内还发掘出各种简牍900余枚。在北、东、南三面出土的简牍多为昭帝、宣帝时代的,西北部多为元帝、成帝时代的,西部为王莽时代的,说明在“档案室”内的简牍是按形成时期分类保存的。其文种还有律令、檄文、符券、匡方、日历等等。 就发掘的居延汉简之内容而言,更是丰富多彩,有记载政策汉令(如兵制和屯田制度)和重要事件的、有官吏任命书及侯官组织、有追捕亡人的通缉令、有边境备警的通知、有烽燧制度及烽火信号的规定,还有一些抄写的残简,如《算术书》、《九九术》、药方、《卷颉篇》等等,反映了汉代科技文化知识之普及。 汉代最伟大的科技成就,莫过于继承秦朝,大力修筑长城,秦汉修长城资料,现存极少,但在居延汉简中却有充分的记载。后人经常疑问,在西北荒凉的不毛之地,如何大规模筑城?居延汉简的记载解答了这个问题,秦汉以屯田、徙民来实现筑城、戍边的任务。有一枚居延汉简记载了屯田情况:“元康四年(前62年)二月己未朔乙亥,使护鄯善以西校尉吉、付卫司马富昌、承庆、都尉寅重郎”,这枚木简讲的是汉宣帝神爵三年(前59年)设立了西域都护,以管理当时西域50个属国的行政事务和屯田,自此西域屯田大发展。 还有的木简写有“……诣居延为田,谨诣故吏,孝里大夫……”。是说派一个有经验的官吏孝里大夫到居延管理屯田。“徐子禹自言家居延西第五辟,用田作为事。”“……郡阳槐里景,家居第五辟……”。“田舍再宿,又七月中私归遮虏田舍一宿”等等。可知居延有“田作”所居之“辟”若干、有田舍若干、城里有里居,由孝里大夫这样级别的官吏来管理,可见居延在西汉是屯田、实边的战略要地。 居延汉简还详细记载了发现敌情时,如何发挥长城要塞烽火台的作用。1974年在甲渠侯官遗址出土了《塞上烽火品约》木简17枚。“品约”是汉代的一种文书形式,用于同级衙署之间签订或互相往来的文书。《塞上烽火品约》是居延都尉下属的殄北、甲渠、三十三井这三个要塞(即“鄣”)共同订立的联防公约,反映了发现敌情时,长城各要塞应如何点烽火以传递消息,无疑这对于研究长城御敌详情,弥足珍贵。 《塞上烽火品约》第九条:“匈奴人入塞,守亭鄣,不得燔薪者,旁亭可举烽、燔薪,以次和如品”。是说如果匈奴人攻来,守要塞者来不及燃薪,或被围困而无法燃薪,邻近的烽火台有义务点燃自己的薪火。 《品约》第十条:“若误,亟下烽灭火,侯尉史以檄驰言府。”若万一信号有误,立即“下烽灭火”,由侯官的尉史将书面报告驰报都尉府。 《品约》第十四条:“匈奴人即入塞,千骑以上,举烽,燔二积薪;其攻亭鄣坞,□□□举烽,燔二积薪,和如品。”匈奴来犯,(不满千骑,只烧一积薪;超过一千人,烧二积薪;两千人以上,烧三积薪)。其他烽火台以火势大小判断来敌之数。 《品约》第十六条:“匈奴人入塞,天大风,风及降雨,不举燃者,亟传檄告入,走马驰□以夜,急疾□□□。”匈奴入侵,天气恶劣,无法点薪,则应立即写书面报告驰送上司。 上述几枚木简的内容,形象描绘出长城要塞,在和平时期和战争时期的生动画面。 四、珍品中的珍品 长城不仅起到御敌作用,它还是联系各民族友好往来的纽带,有一枚汉简十分难得地记录了汉朝和各少数民族的密切关系:“皇帝陛下,车骑将军下诏书曰:乌孙小昆弥乌就屠……”,记载的是何事呢?查《资治通鉴》载: 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年),宣帝派郑吉为使都护西域骑都尉,西域都护府设在乌垒城,管理西域的乌孙、大宛、康居等36个属国。甘露元年(前53年)乌孙内部争夺王位,乌就屠自立为昆弥,汉宣帝特下诏书曰:“立元贵靡为大昆弥,乌就屠为小昆弥。遣长罗侯将三校屯赤谷(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伊塞克湖畔)。”这枚木简记载的就是这件事。以后西域发展为50个属国,“自驿长至将相王侯,皆佩汉印绶,凡三百七十六人。”西域王公接受汉王朝册封。 尤为难得的是,还发掘出完整成套的册书,毫无缺损。如贝格曼一行在张掖辟郡肩水都尉府的广地侯官遗址发掘出的《永元兵物簿》,共77枚木简编为一册,其中有字者75枚,空白2枚,极为罕见的是,出土时,这77枚木简不仅次序未乱,而且编绳残迹犹存,由两道麻绳编缀而成,出土时裹作一卷。对研究汉代整理和保存木简档案的方法,提供了仅见的例证。其内容为东汉和帝永元年间(89-105年)广地侯官下属的侯长向侯官的报表,按月上报兵器状况,记载了烽燧中各种兵器的名称和数量,所使用的“敢言之”。“叩头死罪敢言之”为汉代公文的固定用语。 1974年前后发掘出《甘露二年御史书》一套,木简三枚,约500余字,相当于今日的通缉令,是一套法律档案,其内容为:汉宣帝甘露二年(前52年)署名为“丞相少史、御史守少史”,“移(送)郡太宁”的一道律令,追捕一个女逃犯。她是汉武帝女儿盖主的贴身大婢,汉昭帝元凤元年(前80年)盖主死,她家牵涉到谋反罪,判处“绝户”(剥夺宗室籍,幸存者一律免为庶人),这个大婢乘乱逃跑,未被抓获。甘露二年,大婢的胞兄,是盖主之弟、汉武帝第五子广陵王刘胥的马车夫,犯了叛逆罪,大婢再次受到株连,罪名是“大逆同产”,而被追通缉。 这套通缉令木简是给张掖太守的,张掖太守又将文件转给各都尉,都尉又转给各鄣塞侯官,鄣塞侯官又转给各侯长。发掘出的这套木简反映了汉王朝中央政府发布文告、律令的文书形式,以及边塞各级官署上下级组织关系,和公文传递时的层层照转关系,对于研究汉朝的政治制度及文书档案制度,意义重大。 发掘出36枚木简一套的《建武三年十二月侯粟君所责寇恩事》,记载了东汉建武三年(27年)甲渠塞鄣侯官一个叫粟君的,诬陷雇工寇恩欠他的债,告到居延县里,县官查明情况,做出公正判决的经过,是研究汉朝司法诉讼制度不可或缺的珍贵档案史料。这一套木简按案情发展阶段和公文程序,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十二月乙卯(初三日)的木简,粟君向居延县官上劾书告发寇思欠债,居延县将劾书转给寇恩所在的都乡,都乡专管刑讼的啬夫(官名),复审寇恩,啬夫依寇恩的口供写了爰书(复文)回复居延县,认为寇恩不欠债。粟君不服,再次向居延县衙的上司居延都尉府上告,居延都尉府令居延县“更详验问”,居延县下文都乡再次验问。 第二部分是十二月戊辰(十六日),啬夫再次审问寇恩,写成爰书。 第三部分是十二月辛未(十九日),啬夫把坚持原口供的初三日爰书再次上报居延县,并将十六日书以附件形式随同呈上。 第四部分是十二月己卯(二十七日)居延县衙接到都乡爰书后,给甲渠侯官的移文,并抄附都乡爰书和给居延县的报告,甲渠侯官将这份文件连同爰书一起存档,并标其卷名为“建武三年十二月侯粟君所责寇恩事。” 这一组木简不仅给我们展示了汉代诉讼程序的全过程,还客观地记录了汉代衙署形成文书、上报下达、存档立卷的原则和方法。例如,木简的第四部分居延县衙给甲渠侯官用“移文”,就很有讲究。“移文”用于两个平级衙门或两个没有隶属关系的机关。居延地区甲渠侯官相当县级,且又是军事单位,而居延县衙是地方政府,因而用“移文”,这种作法和“移文”文件名称一直沿用到民国。 1973年在肩水金关的关城遗址发掘出《永始三年诏书册》,共16枚木简编连而成,内容为汉成帝刘骜永始三年(前14年)臣僚的奏章和皇帝的批诏。这组木简从内容上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共3枚木简,记载丞相方进、御史孔光给成帝的奏章名称。 第二部分:共6枚木简,记载了方进、孔光奏章的内容,如奏请颁布“除贷钱它物律”,规定“还息与贷者必不可许”的禁令,以及永始三年成帝的批诏,为本组木简主要部分。 第三部分:共3枚木简,记载了永始三年七月丞相方进将皇帝诏书下至“少府、卫将军、二千石”和各州郡刺史、郡太守诸官吏。 第四部分:共4枚木简,记载当年十月张掖太守谭、守郡司马宗行长史事,将诏书发布至肩水金关啬夫“令民皆知之”,事后此组木简为肩水金关啬夫收藏。(现存甘肃省博物馆)。 这批珍品中的珍品之发现,不仅真实地反映了汉代历史原貌,而且将汉代文书档案制度栩栩如生、无可替代地描绘和展现给了后人。 综上所述,20世纪两次发掘的居延汉简,有例行公文,官吏任免,人事变动,边塞动静,军纪处理,奉廪劳作,物资输调,物品出入、检核、折伤等等。此外,还有邮信、名籍、牒书、爰书、勋状、存档公文底稿以及吏民之间的买卖和借贷契约等等。这些汉简乃我国长城历史的真实记录。在挖掘过程中,由于采用了现代科学方法,因而其出土场所、层位关系的记载,都十分准确而清楚,发掘后的复原和整理皆十分规范、科学,海峡两岸对其保存也都精心、重视,未受到人为破坏。 居延汉简的出土,对研究长城乃至汉代的政治、经济、军事、边防、屯田、水利、地理、交通、法律、民族、宗教等状况,均有极高的参考价值,有的可以弥补文献古籍略而不载或载而不详之不足,有的可以纠正史书上记载的错误,还有的可以为文献古籍上述而不明之处作诠释,因而居延汉简无论其自身,还是其内容,以其价值而言,列为我国档案界20世纪的“四大发现”之一,当之无愧。 原文题目《汉之遗墨国之瑰宝--居延汉简述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