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作为改良派的论坛主将,写了《开明专制论》、《杂答某报》、《驳某报之土地国有论》等文章对土地国有论进行批判。由此我们也可以理清这一时期梁启超土地思想的脉络,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维护现有的土地所有制度。为反对革命派的土地国有主张,梁启超列出了种种反对理由,反观这些理由正足以说明梁本人对土地所有权问题的看法。 首先是“中西国情有别论”和“地主勤劳起家论”。梁启超认为欧洲多沿旧制,贵族世袭土地又行长子继承法,“土地买卖者甚少”,又“不许割裂”,所以土地集中趋势严重;而我国则因土地买卖、分割自由和诸子继承制土地兼并不盛,如其所说“其在我国,则汉魏时患土地兼并最甚,而其后则遞减,逮今日而几复无此患。”[2](卷十八P28)所以梁启超认为“欧美今日之经济社会,殆陷于不能不革之穷境;而中国之经济社会,则惟当稍加补苴之力,使循轨道以发达进化,而危险之革命手段,非所适用也。”[8]类似的观点也见于1907年2月他为吴仲遥的《社会主义论》所写的序言里,在文中梁启超认为经济问题是世界的最大问题,而分配问题又是经济问题中最难解决的问题,社会主义的兴起也正源于分配问题,社会主义的发生与“国富之膨胀为正比例”。但是梁认为我国当时产业落后没有社会分配不均现象存在,所以也无从产生社会主义革命的问题,“当今产业萎靡时代,尚未有容此问题(指社会主义--引者注)发生之余地”。[6](P535)在这一点上梁启超低估了中国土地兼并和财富两极分化的程度,从而认为要解决中国的经济问题,只需用改良的手段行渐进的改革。因此在与革命派的论战中梁启超反复阐述了中国“不必行社会革命之理由”、“不可行社会革命之理由”以及“不能行社会革命之理由”[7]。此外“地主勤劳起家论”也是梁氏不主张用暴力手段剥夺地主土地的理由。按照他的观点,地主或地主的祖先本为自食其力的“普通小农”,靠“勤俭贮蓄”成为地主、大地主,因此获得地租是地主“勤劳所应享之报酬”,或是享受其“祖父勤劳之结果”,而土地国有实为“掠夺人民勤劳之结果”。[6](P28-29)如此则土地完全没有必要和理由收归公有了。在这里梁启超看到了一部分小自耕农甚至佃农依靠勤俭和自身的能力积蓄财富,购买、扩大地产上升为地主阶级的情况,但是从地主阶级的整体来看,大部分地主特别是大地主则是官僚或贵族出身,他们依靠政治特权攫取经济利益,通过土地兼并成为大土地所有者。 其次,梁启超认为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是“人类之利己心”,私有制是“现社会一切文明之源泉”、“鼓舞企业之最大诱因”、“生产之最大诱因”。所有权的废除将会消减人类“勤勉赴功之心,而致国民经济全体酿成大不利之结果”,而且所有权制度“一点一画之变更,其关系皆非细也”。土地所有权的变动对社会的影响更是巨大,而土地国有则是“取现今经济组织之基础,破坏其重要之一角,牵一发以动全身,则其紊乱社会秩序之影响,必有不可思议者” [6](P22-24),并进一步从财政上、经济上、社会问题上驳斥了土地国有主张。[2](卷十八P1-55)[9]梁启超从唯心主义的观点出发,把人类的私欲(利己心)看做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虽是片面的,但是在既定的生产力条件下,充分重视个人的利益,调整生产关系,则无疑会促进生产的长足进步,而且也无法否认私有制(包括奴隶主私有制、地主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在人类历史进步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梁启超看到了经济基础(所有权)变动的重要社会历史意义,指出土地所有权作为经济基础的重要一角,其变动必然会导致社会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总之,按照梁启超的理论,现有的土地秩序有其合理性,对这种秩序的哪怕一点一画的变更都会酿成不可思量的恶果。非但如此,梁启超还提出了一种尽量扩大土地私有制范围的主张:“非惟本属私有者,不宜收归国有而已;即本属国有者,亦当渐散而归诸私有”。[2](卷十八P33) 二、租地经营或自营的大农业和集约化的经营方式,即在不改变现有的土地所有制前提下,通过发展租地经营的大农场,渐次实现对农业的资本主义改造,使封建土地所有制转变成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制。 梁启超将参与社会生产的主体分为四类,即“企业者”、“资本家”、“地主”、“劳动者”(分别相当于职能资本家、借贷资本家、土地所有者、雇佣工人--引者注)。梁启超指出作为土地所有者可以出租土地,也可以雇佣工人自营资本主义的农场,即“有以一人之身而兼之者,有四项分属四种人者,有一人兼其二三项而其余求诸外者。一切事业皆有,然农业亦由是也。”[2](卷十八P39)在经营方法上,梁启超推崇大农业的集约经营方式,认为大农业虽不免其缺点,但如果有适当的人才与资本,合理分配生产与消费资金,“则其优于小农固可决言也”。 [2](卷十八P42)梁启超认为只有大农业才能使用机器和先进生产技术,热心倡导大农业和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将我国几千年来的农业技术斥为“千年陈腐之旧农术”[2](卷十八P43)。指斥革命派的土地政策阻抑农业大企业的产生,将会使先进的农业机械、集约经营的新方法“永不得适用于我国”。 [2](卷十八P43)梁启超看到了现代农业机械和技术生产条件对规模化经营的要求以及大农业的优越性,但是在保留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发展资本主义会保留大量的封建残余,阻碍生产力的较快发展。这是梁启超所未看到的。 三、发展大资本,以竞争求生存。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垄断资本主义集团。但竞争不但没有绝迹,反而以更剧烈的形式在更大规模上展开,竞争的胜败关乎资本家的生死存亡。各国为了保持竞争上的优势,争相寻找有利的投资市场。在远东,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成为西方垄断资本投资的有利场所。梁启超看到中国“租庸两薄”是资本家盈利的最后市场,中国只有迅速发展大资本,才能与外国资本相竞争;否则“只能宛转庾死于其脚下,而永无复苏生之一日”。而要实现资本的原始积累,国家不仅要奖励、扶植资本家,并且要以牺牲其他阶级阶层的利益为代价。[7]这种观点早在1903年梁启超就做过阐述,在《二十世纪之巨灵托辣斯》一文中梁氏大力宣扬在中国建立托拉斯,其中就以“大资本利益至上”论要求工人、劳动群众为了社会的进步忍其痛苦,做出牺牲。[2](卷十四P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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