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指出梁启超的这种大资本利益至上论是同其民族国家思想紧密联系的。1903年的旅美之行使梁启超的思想震动很大,迫切感受到加强中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性,在思想上进一步发展先前的“国群”观念,变成了一位明确的国家主义者,强调国家理性的至高性和权威性。所以面对国际垄断资本的全球扩张,梁启超迫切地感受到竞争的激烈和残酷,在继承王韬、郑观应等早期维新思想家的与外国“争利”思想的基础上,认为只有竞争国家才能生存,只有大资本才能与外国资本相角逐,为国家生存计必须暂时牺牲一部分人(尤其是劳动人民)的利益,扶助本国大资本(包括农业大资本)与外国竞争求发展。但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条件下,民族资本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夹缝中生存,其发展步履维艰,免于破产已属难得,要发展壮大与外国垄断资本相角力更加困难。 (三) 综上所述,在1905-1907年革命派与改良派的论战中,梁启超有关农业生产关系的思想,基本继承了《说橙》所体现的观点,在进行理论上的阐述和具体化的同时,联系世界局势的发展提出因应之策。 对于革命派的土地国有和梁启超的土地私有思想,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是一褒一贬,这种评价不仅与人们对“革命”、“改良”的价值趋向相一致,也与人们对农业资本主义演进的两种道路的理解息息相关。列宁在《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一文中将农业生产关系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概括为“普鲁士式”道路和“美国式”道路,也称为地主式的资产阶级演进道路和农民式的资产阶级演进道路。在文中列宁有以下论述“前一种演进意味着最大限度地保留盘剥制和农奴制(按照资产阶级方式加以改造了的农奴制),意味着生产力的发展最为缓慢,资本主义的发展放慢速度,意味着广大农民群众,自然还有广大无产阶级群众遭受更加深重的灾难、痛苦、剥削和压迫”。[4](P209)而在对美国式道路的评价时列宁又说:“这样的资本主义演进道路,就意味着生产得到最为迅速的发展,居民群众享有最好的劳动条件,资本主义在自由农民变为农场主的情况下获得最迅速的发展。”[4](P220)列宁的以上两段论述常常被用来作为评价、抵制乃至否定几乎所有维护土地私有制的农业改革政策的依据,对于梁启超的前述土地主张也不例外。但是纵观全文,列宁的以上两段论述并不是基于理论推演得出的具有普遍性的结论。与此相反,在从理论上讨论这两种农业资本主义演进的道路时,列宁没有表现出任何偏见,认为二者都是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可能道路”。[4](P205-208)只是在客观全面地分析了诸如“俄国拥有大量待垦土地”等使俄国有可能按“美国式”道路演进的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基础上,列宁才做出了以上论断,才指出走“普鲁士”道路将会是故意阻碍历史进步,故意造成农民的苦难。实际上,不论是革命或改良都只是追求社会进步所采取的手段,而不论是“普鲁士式”还是“美国式”的农业资本主义道路都是对封建农业生产关系的否定,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孰优孰劣要看其是否与现实要求相符合,是否被实际情势所允许,即其合理性和可行性,撇开实际的抽象否定就变得毫无意义。从最终目的看,梁启超试图以较缓和的方式对封建农业生产关系进行资本主义的改造,这在世界历史上并非没有成例,也是在理论上被认可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工人的劳动条件被剥夺为前提,那么,在农业中,它是以农业劳动者的土地被剥夺,以及农业劳动者从属于一个为利润而经营农业的资本家为前提。”[10](P694)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是:实际的耕作者是雇佣工人,他们受雇于一个只是把农业作为资本的特殊使用场所,作为在一个特殊生产部门的投资来经营的资本家即租地农场主。”[9](P697-698)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农业资本主义的典型就在于它是完全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如同在工业中一样。因此,资本主义的农业,其前提并不是将土地分配给农民,恰恰是剥夺其劳动条件即以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从生产形式看,其特点也不是个体私有的小生产,而是像工厂一样的、集约经营的、采用雇佣制度的大农场。如此看来,则人们因梁启超不主张将土地收公或分配给农民,而对其大加指责,贬抑其土地制度思想就显得鲁莽和偏面了。虽然这种方式会留有封建残余,改革阻力重重、进程缓慢。但是同革命的暴力方式相比,它不会破坏社会生产,有利于财富的积累、文化的传承和生产的持续发展,有其历史合理性。 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是多种多样的,这也提醒我们不能用一种不变的模式去套多元的历史现象,更不能用某一种模式去对前人的思想作资格审查。正如已故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阿尔贝·索布尔所说:在历史上,没有模式,只有道路。这句话值得我们在研究中记取。 参考文献: 2 一些近代经济思想史的论著对梁启超的农业思想大都有所涉及,有关梁启超农业思想的专题文章有有雷芳、刘继刚的《梁启超农业思想略论》(《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第76-77页)和吴建新的《梁启超的农业思想》(《广东史志》2000年第3期,第56-59页),上述成果着重探讨的是梁启超农业思想的科学内涵如重农而不抑商、农业近代化以及农业技术的革新等,对于其土地制度思想未做深入探讨。 [1] 李国俊。 梁启超著作系年[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 [2] 梁启超。 饮冰室合集·文集[M]. 北京:中华书局,1989. [3] 中国史学会。 戊戌变法(二)[G].上海:神州国光社,1958. [4] 列宁全集: 第16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5] 王森然。 近代二十家评传[M]. 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 [6] 梁启超著。 李兴华,吴嘉勋,编。 梁启超选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7] 梁启超。 杂答某报[N].新民丛报,第86号。 [8] 梁启超。 就社会问题上正土地国有之谬误[N].新民丛报,第92号。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25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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