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大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生产,才是商品经济史上的分水岭,或大的质变。那就是资本主义了,但未必是机器大工业;在西欧,16世纪已进入真正的商品经济,也就是工场手工业和重商主义时代。这有两个意义:(1)不要以为市场上农产品多了,就是“变自给经济为商品经济”了,还要看那些农产品是怎样生产出来的。(2)不要以为机械化才能商品经济,粮食专业户还是手工为主,已是完全意义的商品生产了。 文中把独立手工业户(包括城乡)和小农并论,其区别在于自然经济成份或补充之大小。这点值得商榷。西方的行会(=封建)手工业者,在城郊都有小块地种粮种菜,但他们已是小商品生产者。我国的手工业者,在家乡有地,现在的专业户定义是70%收入靠专业,并非100%。封建社会独立手工业者马克思称为生产的“第二个历史阶段”,“第二所有制”,以区别于农户、农民家庭手工业。自给经济在这里已无足轻重,其“补充”作用限于生活资料。当然,文中用“痕迹”还是很好。总之,小商品生产者与农户大不相同。 P.21“大量出现的不是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和下句“具有一定的专业分工的小商品生产者”,分别何在?我看,独立手工业者是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尽管没脱离土地。 P.28的地方小市场,所谓使用价值的交换,不排斥经商人之手。没有商人经手的交换,在封建社会墟集上怕已是很少见了,有无商人中介似不重要。当然,地方小市场上的交换有不同性质,有的是剩余品,有的只是余缺调剂、品种调剂,是所有农户都能生产、因偶然原因而未生产或少生产的。这见恩格斯在资本论三卷中的跋。 文中把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看作是互相结合、互相补充的(指在封建社会),共同促成封建经济的协调和发展。从历史上看是这样。不过,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究竟是不同质的,对立的。前者基于土地权利,主张使用价值生产;后者基于货币权利,注重交换价值生产。两者并不是完全和谐的。我们说:中国地主制经济(比西方领主制经济)能“容纳”更多的商品经济,这正是宋元以前中国封建社会发达的原因之一。但这“容纳”并非有意的调合、利用。历史上,人们不是抑商,就是轻商,究竟是末,不是本,因为它对封建经济来说,是异质的东西。系统论的理论,有异质的东西才能进步。商品经济代替自然经济是历史的必然,问题在于代替的程度和时间早晚,包括量的比重,也包括质的变化。马克思说,“中世纪”是剩余品的交换。“中世纪”一般指9至14世纪,这以后已不是中世纪了。15世纪,地理大发现,海外殖民,已是完全的商品经济。在中国,即弘治、嘉靖,还不能这么说,商品经济还不算发达,恐怕还是以剩余品为主。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原因之一。 注:对拙作《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所提意见,文载《中国封建经济论稿》。1987年10月25日 (五) 封建领主的家庭消费,不限于生存、享受、发展资料。分封土地的前提是提供军事义务。军队是领主家计中首要的支出,而兵器,甲胄、车骑也是较早商品化的东西。领主愈小(如骑士级),军费在其家计中所占比重愈大。较大领主都是一级政权。因而,教会、司法、行政以及官吏、牧师的费用都列入领主的家计簿。领主剥削农民,同时也向农民提供一定的服务:社会治安、宗教生活、评议诉讼以至交通、货币、市场等便利;这些服务都可计价(当然远小于地租量)。这是领主经济内部的交换(非物质交换)。 经济学用抽象法,把物质的生产、交换、消费从整个社会生活中抽象出来考察。于是治经济史者也只研究地租和生存、享受、发展消费,未免把领主经济“简单化”。若从历史学、整体论、系统论的观点考察,情况就不同了。 地主制经济中,地主作为一个阶级,也负有军事、司法、行政的义务和同样的服务。不过,这种功能和行为已脱离地主家庭,而社会化了,不见于地主的家计簿。孤立地研究地主家庭生活,就看不见。宏观经济学的兴起,就是要补足这个缺陷。经济史,就其本来意义说,应是以宏观经济为基础。 总之,我的看法是:生产和交换是人类经济生活的基本行为(恩格斯)。从历史看,交换早于生产。生产和交换不仅是物质的,还有非物质的,随着社会进化,非物质的愈来愈重要。任何社会,物质的和非物质的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都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中国地主制经济中,这种商品化、社会化的程度高于西欧领主制,这是古中国人的骄傲。不过,商品化、社会化的发展,主要的不是决定于生产关系,主要的是决定于生产力。资本主义社会,商品化、社会化程度很高,那是由于生产力很高。社会主义社会,如果生产力不高(初级阶段),也还得致力于商品化、社会化。 注:对拙作《封建社会地主的自给经济》所提意见,文载《中国封建经济论稿》。1988年2月15日 (六) 一、湘川粮食生产的小农与江南织布桑蚕的小农是两种类型,完全正确。但孰优孰劣,未可厚薄。作者似有厚此薄彼之意。如13页谓江南小农“其商品量是有限的”,未必是。按理,粮食生产是有限的(土地限制),手工业则可无限(如从北方运原料棉花来)。作者主要是从积累着眼:湘川小农有积累,江南小农则无。此亦无征。按理,同样劳动投于加工业能创造更大价值。事实上,江南小农还是比湘川小农要富些。并且,湘川余粮之能运出,正因为江南从事手工业(本来江南粮食是自给的)。以湘川之米易江南之布(和盐),优势在后者。依38页,江南小农原也可上升为地主,后来不行了。湘川是开发较晚,也有这一天。江南小农的手工业始终是副业,有种种原因,是须另外探讨。所以,本文专研川湘,似不必同江南比较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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