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谈过,我国驯养动物,和世界上其它古老的先进的民族一样,起始于远古时期,根据最早的文字记录(甲骨文字)来分析,我们的祖先当时驯养了的动物,至少已有马、牛,羊、猪、狗和鸡,可能还有象【1】。后来称为“六畜”的种类,那时都已全备。秦汉以后,黄河、淮河两流域的人们自己新驯养的和由南北各地引入的,有驴、鸭、鹅、骆驼等【2】。 至于饲养昆虫,桑蚕在殷商时早已相当盛行,周代更为发达,一直是我国农村乃至中小城市的一项重要副业。蜜蜂大致从南宋时开始家养【3】,到元以后才渐渐普遍。 利用湖泊和人工水库(陂、塘)来养鱼,大致不会迟于春秋末或战国初【4】。海滨地带养牡蛎、竹蛏,可能是唐末以后盛行的。 除了上述这些为了供给衣食或力役资源而驯养的动物之外,还有畜养玩好的动物。一种是宫廷和富贵人家,让鹿类、熊类、乃至某些中小型哺乳动物和鸟类在“猎囿”(围场)裹面繁殖,作为围猎对象。这些猎囿,对羣众说来是“禁地”(即“闲人免入”的地方),可能还要由附近的农民以“租、赋、贡”等形式,供给饲料。也还有宫廷的“动物园”,其中饲养着的“百兽”,有时还排入“卤簿”(仪仗队)里面。另一种是普通有闲阶级饲养些犬、猫、兔、鸽、笼鸟、丹顶鹤等,有些是妇女儿童们的玩物,有些是文人雅士们的伴侣。汉代,中原的象已经绝种,从岭南输入遇象,充实皇帝的仪仗队。从西域送来过驼鸟(“大雀”或“巨雀”)和狮子。西汉初年,岭南的鹦鹉到过中原,《淮南子》和《礼记》中都记载着这种“能言鸟”,晋代开始教八哥(鸜鹆)说话(见《荆楚岁时记》)。这些驯养动物,虽然与农业生产无直接关系,但是从猎获,到驯养和饲料的供应,都是劳动人民的事。饲养管理的人,和饲养管理的技术知识,也都出白劳动人民。 (一)食用动物 人类依靠渔猎,从自然界获得肉食,是驯养的前奏。最初从驯养中繁殖的动物,除了力役与偶尔供妇女儿童们玩好之外,主要还是当作食品来源。在古人原始宗教崇拜自然神的观念中,一也往往宰杀活动物来给“鬼”(死去的祖先)“神”(人身化的各种自然现象,包括上帝、山、川、风、雨、雷、电等)享受,这就是“祭”(用“手”拿“肉”来行礼)和“牺牲”等的来历。 供人类食用和祭鬼神用的家畜,最早以牛、羊、猪、犬四种为主。殷墟甲骨卜辞中,有不少用这四种动物中的一种至三种作牺牲的记载,有时数达百只至四百只。而占卜所用的骨料,以大形的肩胛骨为多,在一个发掘所见的储藏备用的“骨库”中,已加工和未加工的骨料,有几千件之多。这两件事都说明这时畜羣很大。畜羣大,需要有很大面积的草原,供放牧用。因此,我们可以推论,殷代统治下,垦辟的农田并不很多。《诗经·小雅·无羊》,所记西周末的畜羣规模,羊只有三百头,牛不到一百(九十)头。祭祀和“燕享”(天子宴会),最隆重的时候也只用到“太牢”,即用“牛、羊、豕各一头”,一般都以猪、羊、狗一两只为常例。用牲这样少,不是关中不宜于畜牧,也不是“天子”特别注意节约,而是大面积有水源、适于放牧的土地,都已经开辟成为农田,用来生产粮食。草地大大地缩小了,不能供养过大的畜羣。 农村人口增加,田地面积必须扩大,畜牧就只能让步。牛这时主要用于力役方面,头数大大减少。羊羣可以“上山”,由无耕种价值的丘陵,供放牧用。少数的猪,一般养在住屋近旁“溷”【5】里面,利用一些不能供人类食用的农业副产品来饲养。原来居于次要地位的家禽,尤其是鸡和鸭,可以经常供给蛋,饲养管理又很简便,这时便相应地增高了重要性,几乎每一个农家都养有一定的数量。雄鸡报晓,也成了农家重要的天然计时方式。大体上说,春秋以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已经转到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的局面。一般人口的肉食,都减少得很多。除了自然淘汰的役畜,以及偶尔猎获的野兽野禽以外,供给肉食的,只有家养的小动物。《春秋左氏传》里,曹刿和他的邻居,称统治阶级为“肉食者”。《孟子》裹面的理想标准,老年人“七十者可以(并不是一定)食肉矣”【6】,都说明肉食不是一般羣众日常生活中能常有的事。大概也就是因为这样一个转变,乳类和乳制品,在长城以南各地区,由于没有经常稳定的来源,所以没有成为人们日常的食品。一般羣众,日常所能获得的食品中的高级蛋白质,只有水产品、禽蛋和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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