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也从“自己争取”思想言论自由与国家社会“容忍异己”、保障思想言论自由这两个角度进行了思考、呼吁与斗争。他强调自由是“自己争取”来的,每个人都必须挺身而出争取自由,但争自由要采取负责任的态度,要采用正确的方法。他在《我们要我们的自由》中公开呼吁:“我们所以要争我们的思想言论出版的自由,第一,是要想尽我们的微薄能力,以中国国民的资格,对于国家社会的问题作善意的批评和积极的讨论,尽一点指导监督的天职;第二,是要借此提倡一点新风气,引起国内的学者注意国家社会的问题,大家起来做政府和政党的指导监督。我们深信,不负责任的秘密传单或匿名文字都不是争自由的正当方法。我们所争的不是匿名文字或秘密传单的自由,乃是公开的,负责任的言论著述出版的自由。” 胡适更为关注的是实现思想言论自由的社会环境。他继承了严复有关思想言论自由不应受刑章随意限制的思想,同时大力呼唤“容忍”的氛围。他反复地强调容忍比自由更为重要,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他指出:“这几百年(特别是这一百年)演变出来的民主政治,虽然还不能说是完美无缺陷,确曾养成一种爱自由,容忍异己的文明社会。法国哲人伏尔泰说的最好:’你说的话,我一个字也不赞成。但是我要拼命力争你有说这话的权利。‘这是多么有人味的容忍态度!自己不信神,要争取自己不信神的自由,但同时也得承认别人真心信神,当然有他信神的自由。” 总之,从严复到胡适,自由主义思想既有传承又有失落,既有发展又有失落,从而代表了近代自由主义思潮发展的不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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