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皇权思想主导了曹操早期的政治活动。当各路军阀轻忽皇权,冷落汉献帝,甚或有“改易”图谋之时,曹操却打着“匡佐”汉献帝的旗号,实实在在地实施“挟天子而令诸侯”的战略,俨然成为东汉皇权的捍卫者。所以在《明志令》中,曹操不无自豪地说:“设使国家无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可是,当昔日的竞争对手一个个被铲除,曹操自己的势力不断壮大,其专制集权统治日趋稳固之后,他还能满足于“匡佐”的名义,对皇位无动于衷吗?我们注意到,建安十五年前后,是曹操对待皇权的态度发生重大转变的时期,他对霸府统治所进行的一系列目的明确的运作,同他对待皇权的态度是表里一致的。 正是作于建安十五年的《明志令》,为我们了解曹操的思想变化提供了重要线索。曹操在该令中谈到:“或者人见孤强盛,又性不信天命之事,恐私心相评,言有不逊之志,妄相忖度,每用耿耿。”所以反复申说,否认自己觊觎皇位。但接下来他又表示,不能“委捐所典兵众以还执事”,并且希望封三子为侯,作为“外援”。由此我们可以推断,既然曹操紧抓权力不放,不仅他自身的权势有增无减,还要封建子嗣,树立藩屏,那么他究竟要把霸府统治导向何方呢?显然不可能是回归到旧的皇权统治秩序,而只能是对此进一步予以突破,直至缔造出新的皇权。这样看来,无论曹操如何表白和辩解,都无法掩盖他窥伺皇位的事实。 这一时期董昭替曹操谋划有关事宜的细节,进一步为我们提供了曹操思想转变的实情。必须承认,曹操实施霸府统治,其政权内部存在对此持不同立场的两种势力,一方面是荀彧一类的大族名士,他们在思想上正统观念浓重,在情感上同东汉皇室瓜葛很深,对霸府统治存有异见;另一方面是那些非大族出身的名士和其他官员,如郭嘉、毛玠之类,他们正统观念淡薄,同东汉皇室也无甚瓜葛,是霸府统治的支持者。就董昭的行事而言,他显然属于后一类。据《三国志》卷一四本传记载,董昭建议曹操依古制“建封五等”,他认为:“自古以来,人臣匡世,未有今日之功。有今日之功,未有久处人臣之势者也。今明公耻有惭德而未尽善,乐保名节而无大责,德美过于伊(尹)、周(公),此至德之所极也……明公虽迈威德,明法术,而不定其基,为万世计,犹未至也。定基之本,在地与人,宜稍建立,以自藩卫。”董昭的主旨是要曹操仗恃功绩,采取封建藩国的步骤,奠定传世基业,其中的一些意见,道出了曹操心中思虑但不便明言的想法。据本传及注引《献帝春秋》记载,董昭为曹操晋爵国公做了不少工作,“后太祖(曹操)遂受魏公、魏王之号,皆昭所创”。由董昭谋划的内容均被曹操采纳的事实,我们可以作出如下判断:董昭的有关意见反映了曹操的真实思想,尽管曹操不免“耻有惭德”,也顾忌“名节”,但他执意封藩建国、突破旧的皇权统治秩序的立场,却是坚定不移的。 综括以上论述,我们认为,曹操思想上受名教的束缚和对名教的叛逆并存,他对待皇帝和皇权十分谨慎,但又充满理性。因此,在处理同东汉皇室和汉献帝的关系方面,曹操始终存在“畏名义而自抑”的成分,而他总是尽力地对此予以突破。由此我们相信,司马光的“畏名义而自抑”说,自有其合理的成分,但同时我们也怀疑:仅有“畏名义而自抑”的羁绊,就真的能决定曹操终生不敢废汉自立吗? 首先,曹操建立霸府统治,乃至封藩建国,实施“以魏代汉”的步骤,是与他削平群雄、开境拓土的过程相伴而推进的;由积累功业造成凌驾汉室的形势,是其惯用手法。曹操在平定关中之后晋爵魏公,又在征服汉中之后进封魏王,都是由群臣宣扬其功德,经劝进、策封,再“三让”而接受封拜。只要曹操决意代汉称帝,而现实中又不乏可以凭藉的“功业”,那么再重演一次上述过程,也未尝不可。事实上,曹操晚年不肯“坐行西伯之德”[3](卷二十一),仍然汲汲于西征南伐, 虽明知吴蜀难平而必为之,难道不就是为了寻求这样的“功业”吗? 其次,自王莽篡汉以来,谶纬、符瑞畅行天下,加之流传已久的“五德终始说”,它们在改朝换代之际的舆论作用十分突出。尽管曹操有“名义”之累,也无论他自称“性不信天命之事”,只要他决意篡汉称帝,都不妨碍他利用上述工具达到目的。由《三国志》卷二《文帝纪》注引《献帝传》所载汉魏禅代众事,我们就不难明白这一点。当时正是谶纬、符瑞迭出,“德运”之说甚嚣尘上,仅著名的就有:“‘许昌气见于当途高,当途高者当昌于许。’当途高者,魏也……魏当代汉”;“魏之氏族,出自颛顼,与舜同祖,见于《春秋》世家。舜以土德承尧之火,今魏亦以土德承汉之火,于行运会于尧舜授受之次”。事实说明,在改朝换代方面,谶纬、符瑞和“德运”说教足以充当“名义”的遮羞布,对曹丕来说是如此,对曹操来说也不例外。 再次,曹操在建安二十一年四月进封魏王,其权位达到人臣极限,但就在此后不久,他又采取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举动:次年四月,“设天子旌旗,出入称警跸”;十月,“冕十有二旒,乘金银车,驾六马,设五时副车”。[3](卷一)我们认为, 若非曹操有即位称帝的下一步计划,那么这样一些僭拟天子的举动,只能徒然增添其“惭德”,而无任何实际意义。换言之,曹操僭拟天子,可以视作其正式取代汉帝的前奏,是其整个篡汉计划中的重要环节,而这个事实本身就与“畏名义而自抑”说发生矛盾。 通过以上分析和举证,我们认为,所谓“畏名义而自抑”,在情理和事实上都不可能是曹操不敢废汉自立的终极决定因素。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曹操最终放弃篡汉的企图,未能登基称帝呢?通过发生在建安二十三、二十四年的两次谋反事件,以及曹操采取的相关应对措施,我们可以找到解答这一问题的线索。 在另一篇文章里,笔者对建安二十三年的“金祎谋反案”,尤其是建安二十四年的“魏讽谋反案”,作了较为详细的考察[9]。 考察的结果表明,两案都是发生在“汉祚将移”的紧要关头,目的都是要阻止曹操篡汉,进而复兴汉室。金祎等人把谋反的时机选择在关羽兵逼樊城、伺机北伐之际,企图以军事、政治手段联络外部敌对势力,一举击垮曹操;魏讽则把谋反的时机选择在曹操西拒刘备、屯兵长安之时,两案也有共通之处。然而,魏讽案主要发生在邺城,与金祎案发生在许都不同;许都是汉献帝朝廷所在地,那里存在着大批的亲汉势力是很自然的,而邺城则是曹操的政治中心,是亲曹势力的集中地。尤其是从谋反案的参加者来看,许都反曹的主谋或与汉室渊源极深,或是献帝的亲信侍臣,还有的是存在着浓厚正统观念的汉官;邺城反曹的主谋魏讽则是曹操倚仗的“谯沛人”,其他参与者也都与曹操政权关系密切,两案的差异更为明显。因此,通过对比两案,我们认为:建安末年,围绕如何对待汉献帝,要不要“以魏代汉”,曹操政权内部的矛盾已日趋激化;建安二十四年发生的针对曹操的谋反案,许多与曹操政权关系密切的人物都卷了进去,这不能不引起曹操警觉。再从曹操的相关应对措施来看,金祎案发生之后,曹操将主谋数人夷灭三族,并且借题发挥,将汉中央朝廷的百官驱赶到魏都邺城,以“莫须有”的罪名把这些人全部诛杀。而在魏讽案发生之后,曹操采取了相当宽大的处理措施,并未彻底诛连参与者的亲属。这就表明,同样是针对曹操的谋反案,发生在许都,与汉献帝朝廷关系密切,曹操就可以无情地镇压和打击;而发生在邺城,与曹操政权关系密切,曹操就谨慎对待,淡化处理,尽力弥合其政权内部的矛盾和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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