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情况显示,建安末年由曹操推进“以魏代汉”步骤而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已发展到触及其政权根本的地步,使得曹操有必要重新审视其篡汉计划。接下来我们便看到了如下事实。建安二十四年十月,孙权上书称臣,称说“天命”。面对这样一个称帝篡汉的极好机会,刚刚平息魏讽事件的曹操却不免心有余悸,他将孙权的上书向外宣示说:“是儿欲踞吾著炉火上邪!”[3](卷一注)陈群、桓阶、夏侯惇、司马懿等重臣极力劝曹操“正位”,也被他拒绝;曹操回答夏侯惇说:“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3](卷一注)曹操的顾虑在于:在建安二十四年的谋反事件前后,刘备集团对曹操集团发动了大规模的攻势;在外部不宁、内部不稳的情况下,假如他遽然称帝篡汉,就很有可能在政治、军事两方面陷入被动,造成内外受敌的局面,从而危及自己的统治。然而,自称“性不信天命之事”的曹操,到底还是搬出“天命”说教,为后嗣篡汉建魏定下了基调。 综上所论,如果我们对建安末年这一特殊时间段落予以足够的关注,对曹操及其敌对势力双方的动向作细致的考察,就可发现,曹操晚年,在经过长期的苦心经营之后,实际上已经酝酿着称帝篡汉的计划,只是受制于当时的内外政治、军事形势,这一计划才终究未付诸实施;曹操未能废汉自立,归根结底是取决于现实的政治条件或政治实力,而非观念性的“畏名义而自抑”。 四后论:霸府与霸府政治 透过以上论述,我们看到,整个建安时期的政治,实际上是以霸府为枢纽,以霸府政治为基本形态。对于这一点,前人很早就有认识。东晋时袁宏作《三国名臣序赞》,一则称荀彧 “委面霸朝”,再则称崔琰“执笏霸朝”[10](卷四十七),就是把建安时期的曹操政权视作王朝政治的特殊形态;而“霸朝”一词,为以往所未见,显示出这种特殊政治形态为曹操所创建。那么,此种特殊政治形态,究竟有哪些不同寻常的地方呢? 所谓霸府政治,其要害首先在于一个“霸”字。“霸”字一词,由来已久。《左传》成公二年记载:“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郑玄注云:“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霸,把也,言把持王者之政教,故其字或作伯或作霸也。”[11](p293)此处以春秋“五伯之霸”的历史背景为立论依据,一是说明霸代表着“天子衰,诸侯兴”的权势消长;二是指出霸的内容为“把持王者之政教”。这个注解准确地把握住了霸的基本政治内涵,后世所谓的霸,在本质上是与此相通的。当然,汉末的时代与春秋时代毕竟有很大差别,最根本的在于秦汉以后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已经确立,以前裂土分封的诸侯已经被皇权体制下的大臣所代替。因此,相对于春秋时代而言,汉末称霸的主体和形式均已发生变化,以前是诸侯之长(侯伯或侯霸)以盟约的方式号令诸侯,此时则是权臣通过霸府宰制天下。同春秋时诸侯与周天子的松散关系相比,汉末大臣与皇帝的关系无疑要紧密得多,由此看来,曹操通过建立霸府实现对国家的长久统治,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创举,因为此举需要解决的技术环节相应地更为棘手。袁绍的例子足以说明这一点,他放弃掌握汉献帝的图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处理同汉献帝的关系感到棘手,所谓“今迎天子,动辄表闻,从之则权轻,违之则拒命,非计之善者也”[5](卷六十四),反映了他的困惑。 再就相同的时代来说,霸府政治同宦官外戚擅权亦有区别。宦官外戚擅权,实际上是皇权政治的衍生形态,正如田余庆先生所指出:“甚至东汉宦官外戚擅权,也只能视为专制皇权发展到空前强大水平而出现的皇权旁落现象。掌握了皇帝(通常是婴幼的或弱智的皇帝),等于掌握了一切权力,因而弄权者得以假皇帝之名行事。这只是对皇权的窃取,而不是对皇权的否定。”[12](p336)霸府政治则不然,它是在皇权极度衰弱的情况下出现的,基本内容是以相权代替皇权行事,它的运作固然要借用皇帝的名义,但主要还是依靠权臣实际掌握的军事政治权力。因此,霸府政治较多地表现为与皇权的对立关系,而非依存关系,其发展趋向则是旧皇权的终结和新皇权的诞生。说到底,霸府政治是皇权政治的一种过渡形态,是新旧皇权处在嬗替过程之中而出现的特殊政治模式。 如果要进一步探究霸府政治的具体内容,则可用“霸道”一词加以概括。霸道作为与“王道”相对应的统治方式,历来为统治阶级所重视,自孟子、荀子以来的儒家学者,对王、霸二道多有辩论。在此要强调的是,曹操以宰相的身份担当皇权的角色,特定的角色地位决定了他采取霸道是适宜的;曹操所奉行的霸道,基本内容有两点:一是以权术手段处理统治集团内部的各种关系,包括对待汉献帝;二是以法治国,而这两方面的内容,大抵符合历来对霸道所作的阐释[13](p364-366)。因此,人们习称的曹操实行法治及其行为举止的猜忌,实际上可由霸府政治获得贯通的理解。 一般认为,建安年间曹操的统治较多地继承了董卓的政治遗产。陈勇先生在其论文中对此多有阐述[14],其中的一些意见,我是赞同的。董卓缺乏学术素养和习染羌胡风俗等个人因素,使他能够不受名教的束缚,以粗暴的方式摧折东汉皇权,做成包括曹操在内的一般士人难以做成的非常之举,从而开启皇权嬗替的过程。从后来历史演变的进程看,正是董卓担当了替曹操“驱除”的角色。曹操在政治上继承董卓之处是明显的,包括“挟天子而令诸侯”的政治战略,以宰相的身份担当皇权的角色等。不过,如若把曹操看作是董卓的简单继承者,却是不够的。个人认为,曹操与董卓的区别,不仅在于曹操很早就出入名士之间,是一个受到不少名士赏识的人物,因而其政治基础远比董卓广泛而坚实。更重要的则是,曹操承董卓动摇汉室根基之后,以“匡佐”汉室的形象出现,在处理同汉献帝皇权的关系和实现对朝政的掌握等方面,均采取了与董卓不同的策略。首先是在对待汉献帝的皇权方面,董卓一味张扬自我,凌驾汉帝,采取了种种露骨地僭越皇权的举动。诸如自尊为太师,号曰尚父,位在诸侯王上;乘青盖金华车,服饰逼近天子;“召呼三台尚书以下自诣卓府启事”[14],等等。曹操在这方面的做法则要温和得多,他在很长时间里只是满足于不再朝见天子,即便有所僭越,那也是很久以后的事。其次是在实现对朝政的掌握方面,董卓的做法主要是拔擢党人名士,用以充实朝廷及布列州郡,而“卓所亲爱,并不处显职,但将校而已”[5](卷七十二)。然而, 党人名士并不拥戴董卓,反而密谋将他除掉。如此看来,董卓对朝政的掌握,只是依靠武力威慑达成的,缺乏直接有效的操作机制,自然不可能长久。曹操则不然,他通过建立霸府,实现了对朝政牢固而长久的掌握。由董曹差异的比较,我们进而看到,曹操建立霸府和采取霸府政治的模式,是在旧皇权体制的框架内,着眼于对旧制度的改造利用,即便有所突破,一般也有章可循,其优点是在切实掌握朝政的同时,又不易造成政治上的负面影响。总之,建立霸府和采取霸府政治的模式,对于曹操政权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汉魏之际新旧皇权嬗替的过程中,需要经历一个霸府政治的阶段,是由当时特定的政治环境决定的。一方面东汉皇权虽已衰微,但其残余影响依然存在,尚无其他势力可以替代。另一方面,掌握汉献帝的曹操出身“浊流”,除了借助皇权的影响,并无遽然篡夺皇权的实力。由此造成了霸府政治存在的必要性。霸府政治能够成功地实施,则是因为具备以下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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