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达教授在论文的第三部分《新政制度革命》中,把清末“新政”称为“制度革命”。而这种“制度革命”,“在各方面都依赖日本”。“制度革命”包括教育改革、废除科举制度,以及在改革中“充满了来自日本榜样的儒家道德观”的确立;以日本军事制度为蓝本、得益于日本军事顾问和培养军官的军事改革;新的警察和监狱制度的建立;法律和司法制度的改革;宪政改革等等。 所谓清末新政,是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慈禧挟光绪仓惶出逃西安,在惊惶万状、朝不保夕的困境之中,以《辛丑和约》大量出卖中国主权为代价,换得了帝国主义的扶持。为了履行“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对外方针,取得外人的好感,她和光绪在逃亡西安期间便一再发布“罪己诏”和“改革”谕旨。这个在两年多以前扼杀了戊戌变法的“皇太后”,在1901年1月29日以光绪的名义正式下诏宣布变法。慈禧的“变法”和“新政”得到了张之洞、刘坤一、袁世凯、荣禄、鹿传霖、瞿鸿玑、奕劻等人的支持,而以张、刘、袁三人为主干。“新政”在改革官制、改革兵制、改革学制、改革法制、奖励工商等许多方面,学习乃至照搬日本模式,固然是事实,在某些方面如创办新式学堂、建立警察、训练“常备军”、奖励绅商兴办工商业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它却没有也不可能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面貌,没有也不可能使中国走向近代化。特别是本来已经贫困到了极点的广大农村和农民,不但并未从“新政”中得到任何好处,而且在清政府为了偿还赔款、外债而敲骨吸髓的压榨下,名目繁多的沉重捐税已经到了民不堪命的地步。历史已经证明,“新政”不但未能挽救清朝灭亡的命运,也没有改变日本侵略中国的既定国策。1902年1月30日《日英同盟条约》订立之后,日本对华政策集中表现在同年10月2日日本政府通过的《对清、对韩最高国策》的决议中,《决议》声称:“试看数年来欧美诸邦对东亚大陆,特别是对中国之企图,或在矿山,或在铁路,或在利用内地水路以及其他各个方面,各自扩张其权利,锐意经营,唯恐有所不及。然而,帝国在仅有一水之隔、利害关系亦最为密切的此等地区之措施,却尚未予以应有之充分注意。”如今“日英同盟之缔结,……帝国之声望更加卓著。乘此时机,扩大经营我在清、韩两国之事业,以收取与我帝国现有地位相称之权利,以此作为当务之急,决不可延缓一日。”(《日本外交文书》第35卷498-503页,1957年日本国际联合协会出版)在这样的“最高国策”指导下,把攫取在中国的权利作为“当务之急”的日本政府,怎么能设想它会真诚帮助中国实行“新政”,而实现中国的近代化呢! 深值玩味的是,任达教授不无遗憾地说:“满清覆亡后,中国背弃了它的儒教过去,尤其是那些被绝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妨碍中国现代化及民族生存的顽固和颓废的儒家理念和准则。这种心态使教育部在1912年将儒家经典由学校课程中撤去。此外,在中国试图打破旧风气的期间(1910年及20年代),中国人把好的儒家观念和坏的一并废弃,他们不但与自己的过去疏远,也与建于儒家和本土价值观上的日本‘现代神话’疏远。”于是,中日关系的“黄金十年”由于中国人的过错而结束了。而仍然使用“同文”一词的日本,却“对中国加速侵略”,与“日本对中国所表现的友谊”“格格不入”的1915年的日本对华二十一条出笼了。可是文章的作者似乎忘记了:这旨在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是向谁提出的呢?他不是别人,正是所谓中日关系“黄金十年”中,最有力推行“新政”的袁世凯。这个由亡清总理大臣到中华民国大总统的袁世凯,正是日本强加给中国二十一条的对象。而强烈反对二十一条的,又正是“背弃了儒教过去”,“将儒家经典由学校课程中撤去”的革命党人中的民主派和广大爱国的中国人民和知识分子。 三 甲午战争和《马关条约》,不但使中日关系从此奠定在侵略与被侵略、宰割与被宰割、压迫与屈从的不平等的基础之上,同时也在中国社会内部引起了剧烈的震动与转折。1894年11月24日孙中山在檀香山创立兴中会,直接动因之一就是由于“近之辱国丧师,翦藩压境”,“蚕食鲸吞,已效尤于接踵;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是会之设,专为振兴中华,维持国体起见。盖我中华受外国侵凌,已非一日。”(《兴中会章程》)1895年5月2日,以康有为为代表的“公车上书”也是由于“与日本议和,有割奉天沿边及台湾一省,补兵饷二万万两,及通商苏、杭,听机器洋货流行内地,免其厘税”等而直接引发的。前者开了民主革命的先河,后者揭开维新变法的序幕。而义和团运动的爆发及其失败后清廷的强颜变法,推行“新政”,也与甲午战争密切相关。就社会变革而言,不论是由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由康有为倡导的维新变法,还是由清朝统治者实行的“新政”,其共同的目的,都是要解决“中国怎么办”、“中国向哪里去”的问题。这里我们姑且不谈这三种变革的性质和具体内容,只简要说说这三种政治势力对待日本的态度异同问题。 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其许多领导人物都与日本有这样那样的联系,并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把日本作为革命运动的“大本营”,许多宣传革命的刊物,包括同盟会的机关刊物《民报》都是在日本出版的,连中国同盟会也是在日本成立的。包括孙中山本人在内的许多革命党人,都受到同情中国革命的日本志士的帮助。但是革命党人却从来没有把日本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模式当做自己学习和仿效的榜样,而且不论是《兴中会章程》、同盟会纲领以及孙中山的三民主义,都是与日本宪法规定的政治制度格格不入的。可以这样说,清末中国的三种主要政治势力,以革命派人士与日本关系最密,对日本了解最多,而主张仿效日本社会政治制度的人最少。他们也正是结束所谓中日关系“黄金十年”的主力军。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再让清朝统治者与日本军国主义的“黄金十年”照样延续下去,中国就将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当然,革命党人也从日本的明治维新中吸取民族独立、国家富强思想和爱国精神,以及从日本学习现代科学和文化知识,这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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