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提出了以”群德“维系群体的主张。戊戌维新时期,维新人士对”合群“的主张进行了比较广泛地宣传,”合群“的重要意义已为人们普遍接受,新学之士儿乎无人不谈”合群“,可是仍然不能合成坚固的”大群“,就连组成的改良小团体内部也是意见纷岐,旋聚旋灭。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现象呢?梁启超对”合群“问题进行了一番研究后,指出不能”合群“的主要原因有四:“一日公共观念之缺乏”,即缺乏一种为了群体利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为了“大群”利益不惜牺牲“小群”利益的观念。“二日对外界说不明”,就是认不清与吾群竞争之“公敌”,这个“公敌”就国外讲是侵略中国的帝国主义列强,就国内讲,是压迫剥削人民的清朝专制政权。“三日无规则”,即缺少应有的维护群体的规章制度。“四日忌嫉”各个小团体面临“外有国难,内有民箱”这种时刻,应当和衷共济,不要相互攻击排它。总的来讲,就是缺乏“群德”。什么叫“群德”呢?他说:“合群之德者,以一身对于一群,常肯绌身而就群,以小群对于大群,常肯绌小群而就大群”(8)。这里他主张个人、小团体的利益必须服从本阶层、本国的利益,“绌小就大”,以实现本阶层意志的统一,乃至全国意志的统一。目的是把已组成的政治团体改造成为“进则齐进,止则齐止,一群之公律无不守,一群之公益无不趋,一群之公责无不尽”的政治团体。可以设想,这种“群德”的贯彻,必然有利于人们认识的统一,有利于资产阶级政治团体的稳固,有利于各小团体的联合,所以具有积极作用。但必须看到这个时期正是资产阶级中下层及其知识分子酝酿革命,改良派的队伍开始分化时期,政治思想异常活泼,梁启超所提出的这种主张还在于企图稳住保皇党的阵脚,同革命派争夺社会力量,因而具有一定消极作用。 从上述三个方面,大体可以看到保皇党人所阐述的“群学”比戊戌维新时期有了明显地发展变化,其中交织着改良与革命,“扫无理政府”与“保皇”,进步与落后,积极与消极的矛盾。从总体上讲,保皇党人这时期是愿意推历史之车向前的。他们攻击的主要目标是反动的腐败的专制政权,目的是用资产阶级专政代替地主买办阶级的联合专政。当然也有抵制革命的用意。如:康有为就拿“物合则大分则小,合则强分则弱”的主张,反对“排满”,反对“自治。他列举意大利、德意志实行联邦制的”强国之术“,咒骂早期革命者”排满“和”地方自治“主张是”力为分裂“,追踪印度的亡国主张(9)。 二十世纪初年,保皇势力在南洋、北美华侨中获得了长足发展,数年之间,波及一百七十余埠,”会众以数十万计“。仅在美洲华侨中就设立了八个总部,八十六个分部。就连革命派的发祥地-植香山,加入保皇党者”十人而七“(10)。与此相对,兴中会则显得困顿不堪,”数年之中,而慕义来归者,不过百数十人而已(11)。“由此可见,1903年以前,保皇党人无论在组织上还是在舆论宣传上都明显占着上风,这与他们在海外的积极活动分不开。同时也说明,在资产阶级中下层革命思潮涌起之前,保皇党人的宣传还足以打动侨民,他们还能在人们心目中占有”新党“地位。总之,维新人士在这个时期里努力从事的”群学“宣传和组织工作,其中虽含有抵制革命的用意,但其主要方面是发展资产阶级政治力量,制造专制政权的对立物。他们的工作也是富有成效的,所以具有进步意义。尤其是他们的宣传活动所起的影响,超越了本阶层的意愿,为后来的革命运动作了准备。 二 二十世纪初,一股新的社会力量,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登上了政治舞台。它就是在辛亥革命时期,走在时代潮流前头,在辛亥革命中起了先锋作用的”知识分子群“。他们不甘心坐待清政府一块又一块地出卖本来己经破碎的祖国河山,不甘心坐待帝国主义列强纷至沓来的宰割。他们上下求索,焦急思虑,怎样才能把自己的同胞振奋起来,团结起来。他们终于认定:“今日救亡之法,舍合群自治,而无下手之处”(12)。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中下层利益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要求合群,建立符合本阶层要求笼的政治团体的思潮,1903年终于汇聚而成。虽然,早在1894年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就建立了资产阶级革命小团体-兴中会。但当时,兴中会的成员大多是华侨中的商人和农场主,国内知识界和留学生参加该组织的人数很少,“中等社会以上之人,实为寥寥”(13)。加之兴中会是一种秘密结社,不重视舆论宣传,社会影响相当有限。只是到了1903年,随着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队伍的壮大和客观形势的急逮发展,“中等社会”合群的声浪才高涨起来。翻阅1903年前后出版的倾向资产阶级革命的报刊,便可明显感到资产阶级中下层自身要求合群的呼声,到这时才达到了一倡百和,此呼彼应的时期。到1905年同盟会成立时,进步的知识分子以社会进化论为武器,对中等社会的合群问题进行了广泛地论证。与维新派(保皇党)宣传的群学相比,不难窥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 第一,鼓动“中等社会”合群,肩负挽救祖国危亡的重任。当时的进步知识分子,大体上都把统治者叫做“上等社会”,把广大的劳动群众叫做“下等社会”,自称为“中等社会”。他们共同认为“上等社会”已经腐败不堪,“治内专务压制,对外只知唯诺”,是中华民族的败类,“下等社会”虽身受压迫,具有反抗精神,可以做为革命的中坚力量。但由于“识字者盖寡”,愚昧无知,没有“中等社会”的“提掣”,没有“中等社会”为之“领袖”,没有“中等社会”做“指向针”,他们只能盲目破坏,不会建设。所以,只有“中等社会”,才能负起“挽劫运”、“补漏舟”、“救火庐”的责任。有的文章说:“中等社会者,革命事业之前列也”(14);有的说“中等社会”“实下等社会之所托命,而上等社会之替人也。提掣下等社会以矫正上等社会者,惟诸君之责,破坏上等社会以卵翼下等社会者,亦为诸君之责”(15)。那么,什么人属于“中等社会”呢?《新湖南》的作者说:“湖南无兼并之豪农,无走集海陆之巨商,无鸿合巨厂之大工业,诸君占中等社会之位置,惟自居于士类者成一大部分,而出入于商与士之间者附属焉,出入于方术技击与士类之间者附属焉”(16)。这段话大体说出“中等社会”就是中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因而有人直接说:“学生为革命之原动力”(17);有的认为,学生负有收拾上等社会之残局,教育下等社会之责任,有的说:“天下最有活泼的精神,最有发达的能力,能够做人类的总机关,除了商,别的再谭役有这种价值了”(18)。如此等等,说法尽管不完全一样,意思则只有一个,即革命的领导权应当由中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所掌握。他们是“上等社会”的“替人”,“下等社会”的“领袖”。 第二,“统一大群之主义”。从维新志士开始提倡“合群”,到这时已将近七八年了,而中国社会仍没有出现强有力的政治团体,为什么合不成“大群”呢?这是进步的知识分子巫需回答的问题。他们四方环顾,上下寻觅,“就不能合群之种种方面观之,则无公德也,无法律也,忌克也,皆是也。而就其归结之总纲言之,无统一之原质已耳”(19)。这里一方面承认梁启超对不能合群之原因的分析,一方面强调不能合群的根本原因在于“无统一之原质”。所谓“原质”该作者认为就是“民族主义”,或叫“国魂”。有的人说:“欲合大群,必有可以统一大群之主义,使临事无涣散之优,事成有可久之势。吾向欲觅一主义而不得,今则得一最宜吾国人性质之主义焉,无他,即所谓民族主义是也”(20)。他们认为只有实行“民族主义”,才能“对外而有界,对内而能群”,“民族主义”是“统一大群之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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