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本身是一种客观存在,但是人们在重现历史之时,有一个重要环节,即如何加以表述,表述时站在什么立场。历史表述还在于表述过程中的表述方式方法,是客观表述,还是非客观的主观表述;是简单重复,还是价值评论;或者是实践认识,或者是求证现实。 历史怎样被表述,怎样去表述历史,不仅关涉到历史本身的存在状态是什么,而且关涉到史学功能、史学结构、史学目的、史学认识、史学发展等等一系列重要的史学理论问题。 历史与表述的关系、表述过程的方式方法、表述与表述者的关系、表述者本身的价值取向、表述时期的社会环境和情感氛围、当时的政治要求和政策许可范围等等,都值得加以研究和探索。 一 历史是一种客观的存在,表述历史时,首要的就是客观性。历史是不可更改的,不论后人如何表述,如何评价,历史事实终归是历史事实,绝对不会因此而有丝毫的改变。但是,历史本身虽然不会有所变化,对历史的表述却一直处在变化之中。这些变化比较集中的一点,就是如何去表述历史,是客观地表述呢,还是非客观地主观表述。结论很清楚,对历史加以表述,表述者应持客观态度。 不过,要做到客观表述历史,需要解决许多难点。首先,表述是表述者的个人行为,他在表述时必定要受其能力、素质、才识、条件等等的局限,是否可以做到客观表述,往往就因人而异,不可能一致,这也正是同一历史问题常常有不同的表述方法和不同的结论的主要因素,以致纷争不休。其次,表述者不可能与他所处的时代和社会相脱节,至少绝大部分是不可能脱节的,因而,他在表述和重现历史时,就会带上他那个时代和社会的烙印,自觉不自觉中为他所处的时代和社会服务。再次,不同表述者和表述者所处不同时期与社会,将会使表述者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任何一段历史或一个历史问题,表述者价值观的不同,表述方法和结论也就不同,其中差距往往相当大,客观程度也就同样有着等同的差距了。又次,当局政治要求和政策许可范围,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表述者对历史的表述方式、角度、内容、范畴、结论等。一般情况下,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国际关系、当政者的地位诸种因素,在制定政策时,对于历史的表述方法和一些历史问题的结论,都会有一定的限定,以适合其要求。因此,历史表述的客观性就要打一个大大的折扣。最后,表述者之间由于表述方法和结论的不同,相互间引起的争辩,越辩越深,互无结果,其中非客观性的因素就很多了。 由于上述的难点,是否可以客观地表述历史,尚可探讨。不过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也即是表述者在表述历史时通常都经过了加工,有的加工痕迹非常深。客观的历史在表述和重现时,一旦加以了加工改造,就不能说是完全客观的了。既然不是完全客观的,其中当然就有了许多非科学的成分。客观表述与非科学表述,是人类社会了解历史的共同需求,根本目的还是为了给现实服务,所以,两者可以并存,而后者还隐隐然更为超前。也即是说,加工改造历史是每个历史时期和社会自身的需求,不可能为了客观的历史而改变现实的价值和施政措施。 客观表述历史和非科学表述历史,不是历史自身的要求,而是表述者的要求和愿望。其关键在于主客体的换位。在历史表述之中,历史是客体,表述者是主体,表述者以主体的身份去观察和研究作为客体的历史,然后在自己的价值判断标准之下有所选择地加以表述和论证,并据此作出结论。实际上表述主体将自己放入表述客体之中,以便使主体价值取向取代客体的客观性质,达到客体为主体服务的目的。 因此说,在要求历史表述的客观性时,难度很大,更大的可能是带价值判断的表述。那么,表述所带来的结论就可想而知了。 二 表述历史时,不论是客观表述还是主客体换位,都将在简单重复和价值评论两者之间加以选择。表述历史的目的性不是那么强烈和明确的时候,表述者可以采用只表只述的方式,不加添任何个人判断,也可以不下结论,由接受历史表述的人自行去作出判断和结论,严格来说,这是一种简单的历史重现,在表述方法上是一种简单重复。表述历史的目的性非常强烈和明确的时候,表述者就必然要采用价值评论的方式,通过判断和结论,以图影响接受历史表述的人的价值取向。 应该说,表述历史中的简单重复,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至少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追溯历史。人类生存和活动的一切痕迹,他们的后代都带着一种虔诚的情感,将自己祖先的所作所为一一详细述说,使之知晓前辈人是怎样生活和怎样思维的。 二是尽量客观。在历史表述中采用简单重复的方式,可以说在最大程度上保持了客观的态度,没有添加什么别的因素,仅仅是将历史重现出来而已,不会失去真实性。 三是摒除个人价值取向。历史表述中的简单重复给个人价值取向留下的空间很小,不会影响到历史的真实和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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