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点老子与严复对立宪的检视(2)
严复还对这一观点,借评价老子进行发挥。康有为称:“老子天地不仁四句,开申、韩一派。”[7](P354)严复在《老子》第5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一句上评点:“天演开宗语。”在“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一句上评点云:“此四语括尽达尔文新理。至哉!王辅嗣。”[1](P1077)老子的原意是说,天地之于万物,圣人之于百姓,如果像对待祭祀求福用的“刍狗”一样,始用而旋弃。在深受斯宾塞影响的严复看来,宇宙世界是涵括自然、社会的有机体,只不过自然界大抵是生物有机体,而人类社会是社会有机体而已,万物都是自然的,天地对待万物就如同对待“刍狗”,这是“天道”。“人道”不过是“天道”的一部分而已,故由自然而论及社会:“圣人”应当如同天地,对百姓的统治要遵循无为而治的社会政治法则,从而社会自然而然的进化才得以顺利的展开与进行。在严复看来,东方的老子进化的哲学理念与西方的达尔文进化论、斯宾塞社会学思想是相会通的。 严复在批语中称“天演开宗语”是老子一贯的思想理念,查1896年《天演论》手稿本“论五天刑”上原有“《易·传》曰:乾坤之道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老子之所谓不仁,非不仁也。出乎仁不仁之数,而不可以仁论也。是故吾之得之也,于彼无所归功;吾之失之也,于彼无所归过。得失吾党自为之,彼悠悠者诚不能知此事也”一段,严复修改时勾去。[1](P1449)1897年前后味经本《天演论》仍有此段。[9](P132)1898年慎始基斋本将此改写,归之于按语:“复按:此篇之理,与《易·传》所谓:乾坤之道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老子所谓:天地不仁,同一理解。老子所谓不仁,非不仁也。出乎仁不仁之数,而不可以仁论也。斯宾塞著《天演公例》,谓教、学二宗,皆以不可思议为起点,即竺乾所谓不二法门者也。其言至为奥博,可与前论参观。”[1](P1370)参照赫胥黎原著相应的部分,其主题句(topic sentence):"he found it as hard as we do to bring the course of evolution into harmony with even the elementary requirements of the ethical ideal of the just and the good."[10](P118)(他会发现要使得进化过程与正义与善这一伦理基本要求的想法和谐得协调起来,较为困难--笔者译)。 由上可见,严复所说:“老子所谓:天地不仁,同一理解。老子所谓不仁,非不仁也。出乎仁不仁之数,而不可以仁论也”。这实际上严复诠释老子的核心思想之一。本来老子所说的“天地不仁”的“仁”与孔子所说的“仁”,是同一个范畴的东西。严复解释说,老子所说“不仁”的那个“仁”,并非本意与孔子意义相同的那个“仁”。故所谓“不仁”,是决定“仁”与“不仁”的某种本质性的、不可抗拒的东西,也是支配自然世界和人类世界的一种共同定数,或者规律。与圣人悟道所讲的相对于“礼”而言的“仁”是两码事,倒是与斯宾塞一贯主张的宇宙世界的终极是Unknowedgeably field一脉相承。通过这样的表述,严复坚持了斯宾塞“任天为治”的观点。这是严复学术思想的一个核心。严复侧重从“物理”中所蕴涵的自然科学精神来阐释“仁”与“不仁”,明显有别于康有为一知半解地糅合自然科学与人文精神,偏向于从“政理”解释孔子的“仁”。康有为在《春秋董氏学》中认为:“凡圣人立教,必有根本,老子以天地为不仁,孔子以天地为仁,此宗旨之异处。取仁于天,而仁此为道本……凡百条理,从此出矣。……大同之治,不独亲其亲,子其子,老有所终,壮有所用,鳏寡孤独废疾者有养,则仁参天矣。”康有为、严复在学理上的差异与其学术素养密不可分。 只不过,严复的中西会通有牵强附会之处。他后觉不妥,将其归于按语,表示此为译者之意,而非原著之所有。但严复针对康有为所尊奉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仁让之心”的用意是非常明显的。在严复看来,老子的“不仁”之心符合斯宾塞的天演进化论。 康有为、严复的分歧还表现在两者对老子之道是否有愚民之义。康有为称:“老子言夫治‘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开始皇焚书之祸。”[7](P358)严复对老子65章“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道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于大顺”的看法是:“老之为术,至如此数章,可谓吐露无余者矣。其所为,若与‘物反’,而其实以至‘大顺’。而世之读《老》者,尚以愚民訾老子,真痴人前不得说梦也。”[1](P1077) 综上所述,康有为为尊孔而贬道家学术,严复评骘老子借西学阐释老子以标识自己会通中西的执中之论,有对现实进行学理反思之意。《侯官严氏评点老子》书中夏遵佑于光绪乙巳(1905年)8月作于上海的序非常明晰地印证了这一点:“神州古籍,皆托物以言理,六艺是已。师法既失,则传其物,而遗其理……今之谈者,以为六艺之说,文曲指隐,恃在口耳,不恃竹素,故经红休之乱,而涂径遂迷,若举理而不托物者,将毋经久而不汩?然考《老子》书二篇,言理而不托物者也,而自古及今,其说纷呶,则倍蓰于六艺矣。”[1](P1099) 康有为、严复诠释老子不同的学术理路,实际上是中国近代文化转型的两种方式:康有为尊孔贬老,宣扬孔子托古改制,实际上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经典在近代的嬗变;严复借斯宾塞的社会学思想会通老子之道,折射的是中西文化会通。两者针锋相对,表明这两条路向的出发点不一样,存在着紧张与对峙。但其归宿点都是为君主立宪制进行说理,无论是康有为,还是严复,其评老子均为君主立宪制在中国的建立寻找合法性、合理性。 康有为、严复对老子的文化诠释的目的有着明显的政治功利主义目的,但留英的西学素养毕竟有别于今文经学。严复有别于康有为,其独特的学术魅力在于会通中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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