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要统一天下这点上,吕不韦与秦始皇是一致的,但在如何统一上,却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在战争中,秦是“尚首功”之国,以斩杀人头的多少来计功。因此,秦在兼并六国的战争中,坑降卒、屠城的记载不绝于史。人民在兼并战争中所受的灾难也可想而知。也许吕不韦正是有鉴于此,所以他在《吕氏春秋》中提出了“义兵”说,吕不韦不反对用兵,因此,他批驳了“偃兵”、“非攻”、和“救守”等反战言论,这就为以武力统一天下铺平了道路。但是,他也看到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吕不韦认为,要结束战乱,救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必须用“义兵”来统一天下。“义兵”是什么样子呢?《吕氏春秋》所描绘的义兵是:义兵没来时,人民翘首盼望;义兵入境时,不伤害五谷,不抢掠六畜,不砍伐树木,不烧毁房舍,不挖掘坟墓,而且释放战俘,以争取民众。义兵惩罚的是少数无道昏君,诛杀的是少数当杀者。胜利后,义兵的做法是:尊显贤良、敬重长者,赈恤孤寡,救济穷困。这样的义兵当然人人欢迎,所以“义兵至,则邻国之民归之若流水,诛国之民望之若父母,行地滋远,得民滋众,兵不接刃而民服若化。”(《怀宠》)历史的进程虽然没有象《吕氏春秋》所设想的那样,由义兵来统一天下,但统一后也没有象秦始皇所希望的那样,“朕为始皇帝,后世以数计,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而是二世而亡。其后的项羽,虽也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但也由于和秦兵一样地坑降卒和屠城,而失去民心,使到手的胜利果实被刘邦夺去。天下到了汉家手里,由于开国的几代皇帝推行“无为而治”的黄老哲学和与民休息的政策,才算使天下稳定下来。历史证明,最终取得胜利的还是“义兵”,这就说明了“义兵”说的进步意义。 统一天下之后,如何治理天下,是《吕氏春秋》另一个重要内容。《吕氏春秋》在吸收先秦百家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一整套治国理论和治国方略,可惜它们没有被秦始皇所采纳。《吕氏春秋》从崇尚自然、效法天地的思想出发,提出为君之道应是“无为而治。”所谓“无为而治”并不是象有些人理解的那样;是无所作为或者什么事情也不做,而是说君主不要做自己不该做的事,不要包览本该臣子们做的事。这实际是反对君主专制。《分职》、《君守》诸篇,具体地阐述了这种思想。《吕氏春秋》认为,君主集大权于一身,包办应该是臣子们做的事情,就免不了臣子对君主意图的窥探和迎合、专干君主想干或喜欢干的事情,以讨君主的欢心,这自然会产生许多弊端。那么,君主该干什么呢?君主的职责就是了解和任用臣子。《吕氏春秋》的“君道无为”思想,是建立在“臣道有为”思想基础之上的。“臣道有为”是“君道无为”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所以,君臣是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君主的圣明,落到实处,还得依靠贤明的臣子。一部《吕氏春秋》充满着贤人政治的理想色彩。关于得贤的重要,贤人的标准和品格,得贤的途径和方法等等,《吕氏春秋》中都做了详细的阐述。可是秦始皇只相信自己圣明,听不得不同意见。把《吕氏春秋》中的批评和规劝当成耳边风,不仅置吕不韦于死地。还发展到“焚书坑儒”的地步。 统一天下后,还有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对待天下百姓的问题。在这方面,《吕氏春秋》继承了儒家民本思想的精华,提出“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贵公》)的可贵思想。在《用众》中又说,天下之所以要设立君主,是出于民众的需要;君主设立后,如果君主把民众丢在一边,只顾自己的利益,就是丢弃了根本。因此,君主治理天下的目的不应是为了一己之私利,而应是为了天下百姓的安居乐业。只有百姓的安居乐业,才有君主的安宁。《吕氏春秋》编者的头脑中当然是君主制,不可能有民主制和公仆思想,但说这里边包孕着民主思想的胚胎恐怕不为过分吧!在如何对待天下百姓的问题上,《吕氏春秋》还要求君主要顺从民心。顺从民心所包括的内容是要“爱民”,反对“扰民”,不是把民众当奴隶驱使,而是主张用满足人们欲望的办法去役使民众。这一思想的光辉内涵是:人的欲望是天生的,因而是合理的;君主不仅可以用满足欲望的办法去役使民众,也可以用赏罚的办法来诱导民众,使民众“争行义”。为了更好的“用民”,就必须“教民”,“教民”的核心内容是忠、孝、义。“爱民”、“用民”、“教民”、三者之间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思想整体,这就是《吕氏春秋》卓越的民众观。 秦始皇的民众观如何呢?他除用严刑峻法来统治和奴役民众外,还要取消私学,要求“以吏为师”,收烧诗书,坑杀儒者。目的是想要民众变成没有思想而只会说话的工具。秦始皇认为,只要百姓不读书,没思想,处在愚昧状态,或者只会根据他说的去想,就可以任意驱使而安全无事了。没想到愚民的结果,也使自己陷入盲目的愚昧之中,起来推翻他的统治的,正是一些不读书的所谓愚人。唐代章碣的《焚书坑》诗说得好:“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试想,在吕不韦与秦始皇之间,有如此诸多的政见不合,思想和路线又是这样尖锐地对立,他们之间斗争的激烈程度,就可想而知了。吕不韦采取戏剧性的挑战手段,将自己主编的《吕氏春秋》抢先公布在咸阳市场的城门上,不是将这种矛盾公开化、表面化了吗?那为什么秦始皇当时没采取行动,而是3 年以后才找借口将吕不韦除掉呢?这里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当时秦始皇还没有亲政。《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即位时只有13岁。因为他年纪小,又是初即位,所以“委国事大臣”。这时是吕不韦为相“号曰文信侯”,被尊为“仲父”。实权自然操在吕不韦的手里。到秦始皇六年,吕不韦将《吕氏春秋》公之于众时,秦始皇已19岁,距秦始皇22岁亲政,还有3年的时间。 吕不韦选取这个时间公布他的《吕氏春秋》不是很具谋算和富有深刻用意吗?嫪{K1EA02.JPG}叛乱事件发生在秦王亲政后不久,这件事刚好给秦始皇提供一个反击吕不韦的机会,秦始皇对吕不韦的反击,也很富有节制和步骤,先宽后严的策略,也是秦王从实际情况出发制订的,因为他不能同时对付两个集团的势力,分轻重缓急采取各个击破的手法,是政治家情理之中的事。说破了这点,也就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了。 《吕氏春秋》与秦始皇之间的这段历史公案,我以为大致就是如此。当然,这里不无猜测成份。毕竟历史距离我们太远了,保存下来的资料又有限,但古人与今人在思维情感方面总存在相近、相似、相同之处,对于某些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我想也只能如此和只好如此去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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