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瞿秋白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贡献
瞿秋白法思想[①]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他为革命胜利后建设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所创立的理论。1925年以前,瞿秋白思想的焦点集中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宣传上,从1925年1月当选为中央委员到1930年底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三中全会,他的思想更多地与时政相联。特别是他提出的革命平民民权独裁制和工农民主专政理论,不仅是他领导中国革命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毛泽东同志的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前奏。 一、革命平民民权独裁制理论及实践 瞿秋白在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时,对中国社会展开了全面研究,分析各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和封建买办资产阶级的统治,总结辛亥革命的经验教训,同时借鉴俄国1905年革命的革命民主专政思想,指出“平民之革命民权独裁是中国到社会主义的唯一道路”。[②]在瞿秋白看来,在革命胜利后建立革命的独裁制是一切革命的必然结果。问题在于中国革命胜利后,既不能象法国大革命那样建立资产阶级民权独裁,更不能象十月革命那样建立无产阶级民权独裁制,只能建立一个革命平民的民权独裁制,使一切革命的平民获得民权,对一切反革命阶级实行独裁。而在这个革命平民民权独裁制中,需要发挥无产阶级独特的领导作用。 (一)“革命平民的民权独裁制”理论的创建 1.总结辛亥革命的失败原因,寻找“真正的革命平民”。 平民是中国近现代革命中主要的革命力量,是中国实现民权政治的主体。但在辛亥革命中,平民阶级的分化,导致轰轰烈烈的辛亥革命毁于一旦。“真正的革命平民”是始于五四运动以后,渐渐登上历史舞台的中国无产阶级。随着中国革命的进展,瞿秋白加深了对革命性质和农民阶级的砥柱的认识,他明确指出,真正的革命平民就是指无产阶级和它的同盟军农民阶级。而“中国无产阶级在革命战争中和一般反对帝国主义运动中,实际上处于先锋的地位”[③],它所具备的优点如最革命,有极多的农民同盟军,有国际无产阶级的援助等,恰恰是资产阶级的弱点。所以,只有无产阶级和农民阶级是革命的主力,他们参加资产阶级革命的斗争手段和政治目标是“劳农等被压阶级之革命民权独裁制”,即“革命平民的民权独裁制”。 2.在民族革命条件下“统一意志”问题。 瞿秋白通过对辛亥革命经验的总结,认识到简单的、形式上的平民民权制的政治目标已不适应中国半殖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因为“既使所谓的人民能够得到政权,但是实际上并不是全体人民--政权落到少数资本家手中”。[④]所以,中国应有更广更深的民权目标,不仅推翻专制,而且要与帝国主义,一切种种的妥协派,大资产阶级作斗争,不仅要法律上的平等,而且是要事实上的平等--最彻底的民权主义。同时瞿秋白借鉴于俄国1905年革命所创立的“革命民主专政”的合理性,把这种政治体制移植到中国,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革命的最近目标--革命平民的民权独裁制。但有人却对这一政治模式提出了质疑,认为所谓独裁制“必须有统一意志”,而无产阶级和农民阶级与其它平民(主要是资产阶级)不能有统一意志。 瞿秋白对这一论调进行了驳斥。首先,他指出,所谓的统一意志,实际上有各种类型,可以有各方面完全相合的统一意志,也可以一方面有统一意志而另一方面却不统一。其次,瞿秋白结合中国的国情,分析了在民族革命条件下形成统一意志的可能和必然。我们知道,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民族权、民主权和民生权的综合要求,而民族生存权则是所有权利中最根本的权利要素,任何阶级(资产阶级在内)都不能没有这种权利。瞿秋白系统地分析了帝国主义侵略下的中国社会状况,认为,中国旧时的宗法社会受帝国主义侵略开始崩坏,而帝国主义的最终目的就是把殖民地变成它经济机体的附庸,剥夺殖民地国家的民族生存权,这必然遭到中国各阶级包括资产阶级在内的强烈反抗,而瞿秋白所倡导的“革命平民的民权独裁制”的首要任务便是打倒帝国主义,争取中国民族的独立解放,其次以严厉的手段镇压君主派和军阀派的反动。所以,瞿秋白结论道:“对于民权政权及共和,(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却可以有统一的意志。”[⑤]也就是说,民族革命是全民的革命,就会有统一意志的存在。 这样,瞿秋白不仅在中国民主革命实践中发现了能代表全民行使民权独裁制的革命主体--无产阶级和农民阶级,而且创制了具有全民统一意志的革命平民的民权独裁制理论。他充分肯定,只有无产阶级和农民阶级“在革命期间尽可以执行此统一意志去要求严厉的克服反革命--就是革命平民的民权独裁制”[⑥]。 (二)决定政治法律地位的革命领导权问题 中国现代革命发展到1924年,形成了国共合作的庞大革命阵营,随之产生了国民革命中领导权归属问题。革命领导权是关系到国民革命成功与失败的大问题,是关系到中国社会发展的道路问题,也关系到革命胜利后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地位问题。之所以存在领导权问题,是由革命性质决定的。 瞿秋白从1924年到1927年间一直没有间断对中国革命性质问题的研究。他曾明确指出,中国现阶段革命仍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革命,但资产阶级性的革命却须无产阶级领导才能胜利。因为,在国民革命运动中,民族资产阶级是革命与反革命之间的中间势力,如果由他们来领导革命,真正的胜利始终是不会有的,瞿秋白认定,只有“无产阶级的斗争能领导中国一切被压迫的民众的解放运动”,[⑦]并且在革命运动中日益取得重要地位,以至掌握革命领导权。 五卅运动中的大资产阶级背叛革命,民族资产阶级的妥协退让,北伐战争中的领导权的争夺,同时,在我党内也出现了“放弃领导权”的论调。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瞿秋白进一步阐述了领导权问题,形成了系统的无产阶级革命领导权理论,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争取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瞿秋白是我党较早赞成和参与同孙中山建立统一战线的领导人之一。第一次国共合作促进了无产阶级力量的长足发展,这却使资产阶级恐慌不已。在我党内,陈独秀的放弃领导权论自不待说,彭述之虽然表面承认无产阶级领导权思想,但却否认民族资产阶级的存在,认为其势力几乎等于零,这一“天然领导权论”意味着无产阶级不用去争夺革命领导权。瞿秋白指出,他们的出发点虽不同,却引出相同的结论,即等于把领导权拱手送与资产阶级。他强调,统一战线内部的领导权之争并非如表面上看来是共产与反共产的争执,实质关系到国民革命依哪个阶级意志、路线进行的大问题。他说,革命若由资产阶级领导,必处处与帝国主义妥协,革命必败;由无产阶级领导,对于帝国主义整个推翻,求得劳动平民的解放。所以,他坚信,无产阶级领导国民革命的统一战线是大势所趋。历史经验证明,只有共产党在革命过程中夺取了革命领导权,才能在革命胜利后确立无产阶级的政治法律地位,特别是对资产阶级的领导地位。 第二,争取对农民阶级的领导权。陈独秀认为农民居处分散,思想守旧,因而无视农民的土地革命要求。瞿秋白与他的观点相反,他依据列宁思想,提出了“农民阶级之倾向无产阶级是无产阶级胜利的必要条件”的着名论断。他认为,“农民--其中雇农佣农是最彻底革命的分子”,反复强调农民是无产阶级“最有力最伟大最主要的同盟军”,[⑧]无产阶级和农民阶级联盟是革命的主力军。实践证明,只有在民主革命过程中结成了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才能在革命胜利后确立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法律地位,才能有效地依法保证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 第三,争取对军队的领导权。北伐战争期间,陈独秀和彭述之不懂得直接掌握革命军队的重要性,却让给蒋介石。瞿秋白认为,无产阶级必须参加北伐战争,并力求取得革命军队之领袖(导)权,因为“只有这个方法最利于造成‘自上而下’的协助农民运动之发展”。[⑨]若资产阶级握有军队,它将与帝国主义妥协,并利用这一权力来压迫工人农民的阶级斗争,实现资产阶级独裁制。所以,瞿秋白认为,无产阶级必须掌握对军队的领导权,才能直接领导革命。历史也做出了回答,只有共产党在民主革命过程中实现了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才能在革命胜利后保证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才能保证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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