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实际处理哥老会案件过程中,曾国藩并没有不折不扣地实施他所定下的“外宽内严”、“刚柔并济”的方针。湘军遣散后,哥老会首先在两湖地区蔓延崛起并不断起事,使得两湖籍的官僚、地主惴惴不安。一向处变不惊的左宗棠竟然也忧虑“湘中事变纷乘,虑归后亦无止泊处耳”;刘蓉则预言:湖南必大乱,“要不出三数年间,不待智者而言矣”[37]。曾国藩也写信给在家乡的曾国荃:“人多言湖南恐非乐土,必有劫数,湖南大乱,则星冈公(笔者按:曾国藩的祖父名玉屏、字星冈)之子孙,自须全数避乱远出”[38],欲躲避哥老会的打击,逃离曾家世居的湘乡县了。揆诸情理,曾国藩此时应该火速实施他的“外宽内严”、“刚柔相济”的方针,镇压连续不断的哥老会起事了,但他却并不这么做,而是一再指示当时的湖南巡抚刘崑以及在家乡的二弟曾国潢:“哥老会之事,余意不必曲为搜求,……凡保至一、二、三品武职,总须以礼貌待之,以诚意感之。如有犯事到官,弟在家应常常缓颊而保全之。即明知其哥老会,唤至密室,恳切劝谕,令其自悔”[39];并不谈什么“外宽内严”、“刚柔相济”。并且他还声称哥老会“愿充老冒雄长而敛财者,数百人中不过二三人;其愿谋反叛逆者,数千人中不过一、二人,若因拿办此一二人而株连及数万人,则事将不可收拾,而心亦有所不忍”。指示部属对待哥老会最好的处理方法即:只“问其有罪无罪,不问其是会非会”。什么才称得上有罪呢?他厘定了几条标准:大罪一条,“谋反叛逆是也”,中罪三条,一曰杀人伤人,二曰聚众抢劫,三曰造蓄军器。只有触犯了这几条才算有“罪”[40]。在曾国藩看来,一般哥老会员自然是达不上这几条标准的。他还怕部下滥用这几条标准,特致信湘乡知县刘虞九,要专主“外宽”,“不着‘内严’之说”,担心刘虞九“矫枉而先过乎正”。并解释他的“外宽”之意即是:“凡探告会匪者皆不批准,凡供扳会匪者皆不捕拿”[41]。指斥曾国潢:“哥老会之事,闻弟认真访拿,意欲搜尽根株,兄意殊不以为然,盖营勇无知,相率入会者盈千累万,搜之不胜搜,拿之不胜拿,兄意一概放松”[42]。一贯杀人如麻,主张对劳动人民“若非严刑峻法痛加诛戮”就不能打消其推翻清朝统治的意图,声称虽“身得残忍严酷之名亦不敢辞”、被冠以“曾剃头”的曾国藩,为何却一反常态,百般为哥老会辨白!、开脱?我们以为,主要有这两方面原因:第一,如前述,曾国藩初建湘军时,为了与太平军“血战”,激励士气,是怂恿默认湘军中所流行的“兄弟结盟”风气的;哥老会传入湘营后,结拜哥老会又成为湘营的普遍现象,其会员又大都是湘军中勇猛善战,立下汗马功劳的骨干分子,其中不少已被曾国藩等人保举为一、二、三品大员。欲曾国藩大肆镇压哥老会,犹如令他举刀剜除自己身上长出的毒痈,下不了手;第二,曾国藩吃惊地发现湖南哥老会活动的分布恰与湘军的招募地区相应合。他在同治元年(1867)七月十五日致湖南巡抚刘崑的信中指出:哥老会以湖南为最多;而湖南哥老会又以长沙府最多,衡州、永州次之;长沙府又以湘乡、湘潭、长沙、善化、湘阴、宁乡六县为最多,特别是湘乡县,而这六县,恰恰就是湘军最初的主要招募地区和骨干人员的集结区。如果从地域方面看,湘军本来就是以湘乡人为核心,基本上由湖南人组建起来的封建地域观念十分浓烈的地主武装。随着湘军的陆续遣散、湘军将勇返归故里,哥老会也随之相应地在湘乡县等地区蔓延、扎根,并日趋频繁活动,壮大声势。曾国藩深知这一点,惟恐哥老会将攻击矛头对准曾氏家族,使刚臻“门第鼎盛”的曾家遭灭顶之灾。因之,在曾国藩的家乡湘乡,他专主一“宽”字。对湘乡的哥老会“不准擅杀一人”,“局绅不准擅断一狱”,如此,“则是湖南之福,亦寒门私家之幸也”[43]。事实上,哥老会的确曾企图给曾氏兄弟以打击,同治六年(1867),曾国荃致函曾国藩:“侧闻此次会匪起事,专为报仇起见,且系报仲兄(笔者按:指曾国潢)办会匪之仇。”[44] 曾国藩对待哥老会所谓“刚柔相济”、“只问匪不匪,不问会不会”,而实际处理哥老会案件上又一味主“宽”,对哥老会的蔓延和扩张,事实上起了保护伞的作用。同治年间,哥老会在两湖等地区势力盘根错节,已形成了一套较完整、严密的组织结构,仅惩办一、二个“首要分子”,对其它哥老会成员概置不问,是不可能有效遏制哥老会迅猛发展的。曾国藩这一态度和方针,对湘军将领和其他地方督抚有直接的影响。如同治年间,云贵总督劳崇光访获哥老会数人,搜出会簿,“牵连旗绿兵丁及各衙门书役甚多,当经焚之通衢,概置不问,人情帖然”[45];同治八年(1869),左宗棠“驻扎河口,勇丁结哥老会,几至决裂不堪”,“亲兵一营即有数百入会者”,但左发觉后却并不介意,“帐之前后侍立者如故,守更者如故,夜间被酒酣卧若无事者,众心大安”,后拿哥老会头目两三人斩之,其它哥老会员概不追究[46]。这两件事,深得当时任江西巡抚刘坤,一的称道,并以此告诫南赣镇总兵王永胜对待营兵应“坦怀待之”,而其它“市虎之谈,无尽深信”[47]。因此,在考察哥老会在两湖等地区蔓延的因素时,湘军将领特别是曾国藩在事实上对待哥老会的暧昧不清、游移不定的态度以及镇压不力,理应加以充分注意。 湘军是由曾国藩为首创立的一支镇压太平天国的地主武装,它的出现对近代中国社会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湘军与哥老会有着密切的存在与发展的关系:第一、哥老会原先僻处西南一隅,传入湘军后,由于生存环境、组织发展等方面的适应性,哥老会势力在湘军内部得以充分发展与扩张;第二、随着湘军的辗转征战和战后的遣散,哥老会在长江流域蔓延开来,迅速地扩及于全国大多数省份,并最终成为凌驾于其他教门和会党之上的最大秘密结社。一部湘军史向人们证明:一种力量在社会上出现与膨胀的时候,它也造成了遏止自身存在与发展的对立面。湘军的对立面不仅是存在于外部的太平军,也存在于它自身所滋育、哺养出的哥老会,湘军适时地挽救了清政权的覆灭,但它在晚清社会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所产生的诸多“负面效应”,又无时不在动摇着清政权这座业已摇摇欲倾的大厦;而哥老会的崛起及其在辛亥革命中与新军的联手斗争,则最终将这座腐朽的封建大厦彻底摧垮。 注释: [1]王闿运:《湘军志》湖南防守篇第一,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18页。 [2]《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15,第12页,同治四年八月廿三日《提督鲍超所部仍请由该员自为主持片》。 [3]李榕:《十三峰书屋全集》批牍,卷1,第18页。 [4]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9《致鲍春霆》;陈昌:《霆军纪略》卷一,咸丰六年八月。 [5]《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12,《致骆中丞》。 [6]《曾文正公全集》家书,同治元年十二月十七日《致沅弟》。 [7]《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9,第44页,《答曾沅甫》。 [8]《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37,第32页,同治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惩办闹饷为匪各营弁请敕部拣补碾伯营都司片》。 [9]军机处录副奏折,农民运动类·秘密结社,案卷号2724。 [10]宫中朱批奏折,农民运动类·秘密结社,案卷号702~1。 [11]同治十年七月廿八日前甘肃提督曹克忠《会匪诱勇潜逃追击惩办折》,军机处录副奏折,农民运动类·秘密结社,案卷号2724。 [12]《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7页。 [13]《曾文正公全集》家书,咸丰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致四位老弟》。 [14]《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6,《与曾节相》。 [15]《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23,《复左制军》。 [16]《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29,《致孙小山护抚》。 [17][19]《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6,同治二年《答曾节相》。 [18]《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25,《补发湘军欠饷作第四案续报之款片》,其中说:“同治三年六月以前,尚欠发各军银四百九十八万七千五百两有奇”。 [20]《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28,第18~19页。 [21]《曾文正公全集》书札,第35页,《与文任君》。 [22][23]《刘坤-遗集》第六册,第2794页;第五册,第2187~2188页。 [24]同治十一年七月何璟等片,军机处录副奏折,农民运动类·秘密结社,案卷号2724。 [25][26]李榕:《十三峰书屋全集》卷7,批牍一,第13页,《湘潭县梅震荣到任禀批》。 [27]《左宗棠未刊奏折》(湘军史料丛刊),岳麓书社版,第49页。 [28]天下第一伤心人:《哥老会说》。 [29]《吴煦档案选编》(四),第149~160页。 [30]《曾文正公全集》批牍,卷3,第32页。 [31]《曾文正公全集》家书,卷10,第34页。同治五年七月初六日《与沅弟》。 [32]《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31,第20~21页,同治六年五月廿四日《复刘韫斋》。 [33]《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22,《复沈中丞》。 [34]何良栋:《皇朝经世文四编》,卷39,《论会匪》。 [35]光绪六年《哥老会匪及早改悔示》,《刘坤-遗集》第六册,公牍卷之二,第2794页。 [36]《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31,同治六年七月十五日《复刘韫斋中丞》。 [37]刘蓉《养晦堂文·诗集》卷8,第28页,《复李筱泉制军》。 [38]《曾文正公全集》家书,同治六年六月六日《致澄弟》。 [39]《曾文正公全集》家书,同治五年八月初十日《致澄弟》。 [40]《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31,第20~21页,同治六年五月廿四日《复刘韫斋》。 [41]同上,同治六月十月三十日《复刘韫斋》。 [42]王定安:《求阙斋弟子记》卷35,第16页,《寄弟国潢》。 [43]《曾国藩全集》,岳麓书社版,书信九,第29册,第6475页,同治六年十一月廿日《复郭崑焘》。 [44]《湘乡曾氏文献》第八册,第5116页,曾国荃《致伯兄》。 [45]《刘坤-遗集》第四册,书牍卷之五,第1735~1736页,同治十二年正月十九日《复曾星槎》。 [46]《左宗棠全集》,岳麓书社版,诗文家书,第140页,《与孝威》。 [47]《刘坤-遗集》第四册,书牍卷之五,第17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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