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孙中山从社会学的理论也充分认识到集会结社对社会建设、国家强大的巨大意义。他说:社会一词"有两个用法,一个是指一般人群而言,一个系指有组织的团体而言"[22]。"社会者即分工之最大场所也。合农工商等之各种组织,而始成一大社会。……社会上之事业,非一人所能独任……故一人之世界与社会之世界不同。"[23]社会是由各种各样的组织团体联合而成的。而各种各样的组织团体又是通过集会结社而形成的个人的集体。社会的存在完全靠各种团体群体对个人的有序组织,它的安全完全靠有组织的个人去共同维护,它的进步完全靠有组织的个人去创造发明推动,它的文明完全靠有组织的个人教育道德品质的提高和个人严格接受纪律秩序的约束。因而,个人是社会组成的元素,是基础。但它必须靠有序的组织,才能形成有序健康成熟的社会。这种组织形式,就是通过各种会议、结社组织成的团体、群体。而各种会议、结社和团体、群体之所以能够成立和存在,就完全是靠一定的规则、程序、纪律、制度的支撑,靠个人对这些规则、程序、纪律、制度的严格遵守和执行。没有这一条,就没有各种会议、结社、团体、群体的存在,社会也就不成其为社会。 由此,他认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基础,"基础巩固,民国才能巩固"。他后来总结失败的经验教训说:"吾夙定革命方略,以为建设之事,当始于一县,县与县联,以成一国。不幸辛亥之后,其所设施,不如吾意所期,当时汲汲唯在于民国名义之立定,与统一之早遂,未尝就建设之顺序与基础一致其力。大势所趋,莫之能挽,根本未固,十一年来飘摇风雨,亦固其所。积十一年之乱离与痛苦为教训,当知中华民国之建设,必当以人民为基础……"[24]也就是要提高人民的素质,推进人的现代化,搞好社会建设,才能建成巩固强大富强的现代化国家。 那么如何提高人的素质、推进人的现代化,完成社会建设呢?这就是要广泛、深入、学习、普及他的《民权初步》,使广大人民从学习集会结社起,学会行使民权,学会参政议政,使集会结社成为生活中很平常的事。"倘此第一步能行,行之能稳,则逐步前进,民权之发达必有登峰造极之一日。"[25]"苟人人熟习此书,则人心自结,民力自固。如是,以我四万万众优秀文明之民族,而握有世界最良美之土地,最博大之富源,若一心一德,以图富强,吾决十年之后,必能驾欧美而上之也。"[26]孙中山不仅是革命家而且是很浪漫的理想家,他似乎认为民权初步习成之日,即社会建设完成之时。民国的巩固、发展、现代化的完成,端赖乎此矣。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民权初步》产生于辛亥后五六年间,是孙中山在二次革命、反袁护国均遭挫折和失败的情况下总结经验教训的一种特殊形式,提出国民性的改造,人的政治素质亟待提高的重大问题,亦即人的现代化问题。他认为促进人的现代化的手段,即从学会集会结社,熟悉议事之学,懂得和掌握开会的规则和秩序始。这从当时旧的政治制度刚解体,新的政治制度刚建立而且很不完善,人们一时还难以适应的情况来说,有一本教会人们如何集会结社、参政议政的普及读物还是很有必要的,有一定社会积极意义。尽管《民权初步》没有什么高深的理论,只是一些规则和程序设计,但这些规则和程序本身体现了孙中山民权理论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从行为科学的原理来看,简单重复,久而久之的反复训练,耳濡目染,也确实能在一定程序上,培养人民的民主意识、民权观点,增强人们遵守纪律、服从规范的良好习惯。从而为人的现代化民主参政议政准备坚实的基础。一切现代化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社会现代化、国家现代化,归根结蒂,首先是人的现代化。没有人的现代化,一切现代化的理想、规划都是空话。所以孙中山在辛亥以后屡遭失败的情况下,悟出人民是"社会的基础"、"国家的根本",要从人民的觉悟抓起,这一点是对的。但如何抓?是不是靠他的《民权初步》的学习、贯彻、普及就能解决问题?这一点,他是错了。他过高地估计了《民权初步》的作用和功能。撰写此书时他还未觉悟辛亥革命反封建的不彻底性。共和国虽然建立,掌握共和国政权的人并非是真正现代化的具有他的一整套民权理论的人,而是刚从专制主义母体脱胎出来,具有自觉或不自觉的封建专制主义影响和烙印的转型人,有的甚至还是具有浓厚的封建意识、传统的权欲观念极强的野心家、政客。在这些人当政掌握国家政权的情况下,能靠他的《民权初步》解决社会建设问题?解决人的现代化问题?解决贯彻落实他的"民权主义""主权在民"理论的问题?绝对不可能。他这时还没有认识到,要贯彻实施他的民权初步,必须有一个大前提:这就是真正的民主共和国的确立、巩固、稳定和效能。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由国家政权统一布置实施,《民权初步》才有可能贯彻、普及,才能起到增强广大民众民主意识,才能起到培养民众行使民权,学会自己管理的作用。离开这个大前提,理想再高,愿望再好,都是空中楼阁。所谓《民权初步》、《社会建设》云云只能成为镜花水月。何况当时还有帝国主义的侵略、剥削和压迫,民族生存、人民生计都受到严重威胁,加之军阀混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谁还能静得下心来,按照《民权初步》设计的繁琐规范、秩序,一步步摹仿、演试、学习呢?这也许是《民权初步》在长期动荡的近代中国社会革命、政治革命过程中,未能产生引人注目的重大影响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民权初步》作为一种符合时代要求,适合人类文明发展趋势的规范,既然产生,就会有它的影响。它首先在上层社会,民主人士中得到广泛认同和接纳,在各种各样的集会结社团体组织中被删繁就简、不同程度地使用。从而浸淫成习,蔚然成风,以至直到今天我们集会结社的程序规范仍难脱《民权初步》的基本框架。这就不能不说是《民权初步》的深远影响。但它只是一种"规范"、"规则"、"程序",仅此而已。一遇到强权政治、强权人物,便会立遭破坏,徒具形式。过份夸大它的作用、影响、功能、地位,也是不合适的。 注释: [1][2]孙中山:《民权初步序》,《孙中山全集》第六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13、414页,以下凡引此者均注《民权初步》序。 [3]张磊:《孙中山思想研究》第62页。 [4][5]孙中山:《同盟会革命方略》,《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297~298页。 [6][9][10][20][21][25][26]《民权初步》序。 [7][8]吴相湘:《孙逸仙先生传》(下),第1336页。 [11][12][13]《孙中山全集》第六卷,第415、415、418页。 [14][15][16]《孙中山全集》第六卷,第422、416、416页。 [17][18][19]《孙中山全集》第六卷,第435、436、438页。 [22]《国父全集》第一册,第2页。 [23][24]《国父全集》第二册,第485、1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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