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绿营的管辖区域与区域社会--以江南三角洲为中心
至今为止,有关清朝军事、警察的著述都普遍认为,由于清朝中期以后,作为清王朝主要军事力量的八旗、绿营逐渐废弛,因此到了清末,清朝政府便推出了巡警、团练等新的治安维持组织。然而以江苏松江府青浦县为个案进行分析,可以确认绿营的基层军事单位“汛”不但仍旧残存,且在该地的治安维持方面扮演着主要角色。据民国《青浦县续志》卷10〈兵防·警察〉记载:“(将民团警察)改归城守千总杨修武兼带,易名巡警。即以杨为巡官,设正、副巡长各一名、巡士十二名,始布岗位,经费以猪、羊、茶捐等充之。宣统元年九月,知县刘有光更募商捐,增正、副巡长各一名、巡士四名,借武圣宫为巡警局。时巡官杨出缺,仍以继任城守千总陈虎名兼”。也就是说,以绿营城守(汛)千总为巡警的巡官,实际上意味着将巡警纳入了绿营“汛”的指挥之下。另从该志<兵防·团练>中得知,团练也被纳入了同样的指挥系统。从而可知,直至清末,绿营的基层单位“汛”始终都承担了极为重要的警察功能。 就笔者所知,除中国罗尔纲及日本楢木野宣[1]二位先生的研究成果以外,至今尚没有关于“汛”的专论。因此,本文首先拟以江南三角洲的地方志(县志、镇志)为主要史料,考察绿营的组织编成、汛的设置与管辖区域,然后分析基层单位“汛”的管辖区域与区域社会的关系。 一、绿营的组织编成及汛的设置 关于清代绿营基层单位“汛”的组织形态,自罗先生以来,曾先后有数篇论文对此作了描述[2],其主要观点为:(a)清初以来,绿营由标(归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官指挥)、协(归副将指挥)、营(绿营的基本单位。归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指挥)、汛(归千总、把总指挥)组成,其中汛是绿营的基层单位。(b)尽管每个汛仅有数名汛兵,然而却设置林立,直接涉及广大乡村。(c)汛的功能主要有四,即缉捕、防守驿道、护卫行人、稽查匪类。据此可以认为,从清朝这个国家的角度来看,汛的最重要的功能是警察,而非军队。然而,关于上述三点的区域性、相互关系以及更加详细的个案研究,却未见任何论述。因此,笔者准备以江苏、安徽两省(特别是江南三角洲)为中心,进一步考察绿营的组织编成及其设置。首先可以发现,在江苏、安徽两省,绿营的基本单位“营”的驻防布置具有明显的差异。例如在江苏北部和安徽全省,“营”以一府一营的原则(而且彼此之间保持一定间隔)设置,也就是说其设置密度相对较低。而江南三角洲则一县一营,其密度远远高于前者。此外,江宁、扬州、镇江等长江沿岸地区,以及黄河、淮河与大运河汇合处的淮安附近,也是营的集中区域。造成这一格局的原因不仅出于纯军事的考虑(海防),维系长江、大运河作为内地交通大动脉的功能,确保其安全也是其主要着眼点。从宏观上看,它对清王朝的最大贡献也恰恰在于维系并保护了南北和东西的水运。 此外,绿营的布置与行政系统的关系也具有若干特色。象标、协这样比较大的建制,一般驻扎在省城、道城、府城或直隶州城,而营则驻扎在府城、直隶州城或县城,由此可以推定绿营的设置对应于城市的行政系统。这是因为江苏、安徽在防卫与治安方面并不存在严重问题,且官僚、人口、财货等都集中于城市之中,能够确保部队的军饷。 那么,在没有设置营的县、市镇、农村中,绿营是如何配置的?虽然罗先生曾指出汛的布置十分周密,但却没有详细探讨其内部编成及分布的实态。以江苏为例,就没有营以上部队驻扎的安东县而言,雍正《安东县志》卷3〈职官志·武职〉所引“雍正三年,详请安东留驻防守营弁”中言道:“今查安邑城守一汛,向系庙湾营拨派千把一员,分防此地,每当半年更替,新旧往还”。可知安东县城中绿营被称为城守一汛,归驻扎在同府阜宁县的庙湾营统辖,其指挥官是一名千总或把总,轮流更换。关于城守一汛,据光绪《盐城县志》卷6〈武备〉称:“营官檄外委一人,防守城池,巡缉廛市,谓之城守汛”。根据上述史料,我们可以了解到在没有营以上部队驻扎的府、州、县城中,以“城守汛”驻防,由千总、把总或外委担任指挥官。而“城守汛”之下,又有若干应称为“小汛”的单位,由“城守汛”向各“小汛”拨派若干名士兵[3]。综上所述,可以确认其指挥系统为“营”→“城守汛”→“小汛”。 就市镇、农村而言,试举如下史料:“大汛七、小汛四十有一,分布州县,其防密矣”[4];“本营(盐城营)防守盐城、泰州、兴化、阜宁四州县地方。而盐城是其全辖,分斗龙、新洋、沙沟三大汛,共二十九处,每年千把总轮守”[5]。从中不难推定包括市镇在内的农村设有“大汛”和“小汛”。再以驻扎盐城县的盐城营为例,进一步具体考察“大汛”和“小汛”的实态。根据有关记载可知:(a)“斗龙、新洋、沙沟三大汛”分别冠以“分防”二字,说明“大汛”与“分防”都代表同一建制(乾隆《盐城县志》)。(b)乾隆《江南通志》卷93〈武备志〉称,盐城营一名千总坐镇沙沟镇,两名把总中一名坐镇新洋镇,一名坐镇刘庄场[6]。可以认为千总、把总都在“大汛”(即“分防”)指挥其余“小汛”。从而得出结论:“大汛”又称“分防”,其指挥官为千总或把总,统辖数个小汛。 不过,参照乾隆《盐城县志》“共二十九处”的记载,及从该志中得出的统计:分防斗龙汛有8个小汛,分防新洋汛有9个小汛,分防沙沟汛有12个小汛,合计29个小汛,于是出现一个不甚明了的地方,即若再加“三大汛”,就与“共二十九处”的记述产生矛盾。这就涉及到如何定义“大汛”问题。如果再度确认千总、把总的驻防地,便会发现在小汛名称中存在着同样的地名,因此大汛并不意味着规模较大的汛,而是处于诸多小汛之上统辖它们的单位,且以某小汛为其屯所。换句话说,就是千总、把总坐镇于某小汛指挥,大汛是小汛的上级单位。 最后以江南三角洲的松江府金山县为例,来说明汛的设置。金山县的“分防大汛”由若干小汛组成,而且每个“分防大汛”都有指挥官及士兵人数的记载。在证实前述论点的同时,尚可发现“分防大汛”与“城守汛”都代表同样的建制,只不过驻扎于城市中的称为“城守汛”而已。而各“分防大汛”按照所在地名被简称为“某分防”,如“海汛分防”设置在金山卫城南沿海地区;“干巷、吕巷分防”设置在干巷、吕巷两镇附近。此外,金山县的“分防大汛”大多设于市镇(如张堰镇、亭林镇、张泽镇、朱泾镇、干巷镇、吕巷镇),这一特色很值得注目。 关于小汛的设置,有两个特点。一是由于“分防大汛”设在市镇,所以小汛也设置在以市镇为核心的一定区域之内。也就是说,“分防大汛”是以市镇为核心的警备网络。另一特点是小汛沿海塘、陆路或水路按照一定间隔设置。特别是在江南三角洲,大部分小汛都沿着主要通道,即水路(泾、塘、港、浜[7]、桥)设置,因此可以认为江南三角洲的大汛(或城守汛)、小汛--本文称之为“汛防制度”--是设置于以市镇(或县城)为核心的一定区域之内,且集中于沿市镇(或县城)四通八达的主要通道(以水路为主)之上,以完成警察任务为其主要功能之一的组织。 二、汛的管辖区域分析〈一〉--以松江府为例 (一)营的管辖区域清代编纂的方志--特别是县志、乡镇志--记载了该县(或该乡、该镇)内绿营的管辖(警备)区域。迄今为止,学术界尚无有关绿营管辖区域的研究成果。因此,首先有必要考察一番绿营的基本建制“营”的管辖区域,然后再进一步分析“汛”的辖区。 绿营基本上是以营为单位划分辖区的。例如,据乾隆《苏州府志》卷18〈军制〉记载,苏州城守营是以吴县、长洲、元和、昆山、新阳五县地方为管辖区域,在东南西北与其它营的辖区交界,可见各营的辖区是彼此互连的。此外,嘉庆《松江府志》卷34〈武备志〉中以“汛地”一词代表辖区,因此可知各营的管辖区域被称为“汛地”。至于各营管辖区域的划分,我们已知绿营存在着营→大汛(或城守汛)→小汛的指挥系统,从而可以推定营的管辖区域划分若干大汛,而大汛又分为若干小汛。但是由于方志中并没有关于大汛辖区的记载,因此笔者准备在分析了小汛辖区之后,再对大汛辖区及其意义作详细探讨。 (二)小汛的管辖区域。从现存史料中,可以明确松江府(1)南汇(2)青浦(3)娄县三县小汛的辖区。 (1)南汇县该县地处江南三角洲东部、长江沿岸高乡--微高地。据嘉庆《松江府志》卷34〈武备志〉记载,该县设有46处小汛,但在光绪《南汇县志》卷9〈兵防志〉中却仅载明6处小汛的辖区。现将其特征整理如下:(a)小汛、小墩汛皆有辖区。其中十四墩汛是明代为海防而设的哨所。从而可知不但其余5处小汛皆有各自的辖区,即涵盖一定区域的“面”,甚至连小墩汛也有自己管辖的范围。(b)小汛以地理区划“图”为基准,划分出各个辖区。“图”原本是“(县一)都(保·区)-图-字圩-丘”这种江南三角洲鱼鳞册用来表示土地所在地的标记方式,其产生源于利用行政手段来掌握土地与征税的需要[8],后来图亦被用来作为划分警备区域的依据。(c)所管辖的图无重复现象。无庸赘言,管辖区划分的目的在于为了明确责任所在,故而必须避免重复。 (2)青浦县该县地处江南三角洲海拔最低处、太湖周边的低乡,是典型的水乡,有淀山湖等诸多湖泽群,水路网四通八达。该县共设有46处小汛,光绪《青浦县志》卷10〈兵防〉中记载了其中23处小汛具体的辖区。试与南汇县的分析结果作一对比,关于上述(a)与(b)有关“图”的特征,青浦县也完全具备,因此不再多作说明。不过,就(c)“所管辖的图无重复现象”而言,我们可以确认有一点不同,那就是:同一“图”可能为数个小汛所管辖。具体情况如四十六保四区九图(白鹤江汛与杜村汛)、四十三保一区三十三图(沈巷汛与安庄汛)可供参考。对后者所处的地理环境,笔者想稍作提示:该图距章练塘镇(位于青浦县西南,与邻县县境犬牙交错)不远,海拔极低。由于史料限制,我们无法对青浦县一“图”多管现象作出更加深入的说明,而仅能提出地理上的因素,供各位学者参考。此外,该县小汛辖区的另一特点是(d)明确标明管辖区域的小汛皆位于市镇。为何只记载配置于市镇的小汛?笔者对此感到疑惑,同时对小汛辖区与市镇之间这种密切的关系,也深表关注,有关这一问题将在下面予以探讨。 (3)娄县该县位于今松江县西部,地理环境与青浦县相似,属于所谓的低乡。在光绪《娄县续志》卷8〈军政志·防汛〉中,明确记有56处小汛的辖区,相较于南汇、青浦二县,可提供更多的研究材料。与青浦县相同,笔者首先要确认的是有无一“图”多管现象。结论是:这一现象大多在位于府治、朱家角镇、章练塘镇、枫泾镇等地附近出现。该县志在各小汛辖区图之后,还附有各小汛东西南北四界及与其辖区相邻的其它小汛名称。例如:“一、茶亭汛。〈邑界〉辖四十保二区十图、一图。汛兵二名。东半里至官绍塘,与打铁桥汛交界。南二里至栅桥,与大张泾汛交界。西四里至郭家浜,与米市塘汛交界。北二里至石灰桥,与大张泾汛交界”。茶亭汛与大张泾汛虽共同管辖四十保二区十图,但从上述史料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两汛各自的管辖区域是以位于茶亭汛南边二里(约1.152公里)的栅桥、及北二里的石灰桥为界来区分的。也就是说“图”只是一个粗略的辖区概念,实际上还存在比这更为详细的划分。这种情形并非仅见于茶亭汛,其它小汛亦与之类似。在江南三角洲,可成为境界的主要是水路要道,如上述茶亭汛一例中所举出的境界点为官绍塘、栅桥、郭家浜、石灰桥等,其它如“泾”、“港”、“河”等水路名称,或“泖”、“湾”等地形名称尚比比皆是,此外,从“圩”这种比“图”更小的地理区划亦偶尔出现在史料中来看,我们不妨认为:尽管人们利用水路来标示境界,但实际上江南三角洲低地是利用其特有的“圩”来区分管辖区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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