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和议”签订以后的南宋政治(2)
第三类是阿谀逢承,甘作奴仆的无耻士大夫。 从“绍兴和议”签订之后,到绍兴二十五年十月秦桧病死期间,在南宋朝廷中先后任过执政的,除秦熺外,共有王次翁、张俊、何铸、万俟、孟忠厚、程克俊、楼炤、李文会、杨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尧弼、巫伋、章复、宋朴、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汤思退、董德元等24人。他们中,除了孟忠厚是外戚、何铸因出使金朝而由高宗亲加提升以外,其余几乎全是甘心做秦桧党羽而受桧拔擢的无耻之徒。王次翁、张俊、万俟辈姑且不论,即如程克俊,他一直媚事秦桧,秉承其意志行事,主和议、攻赵鼎皆不遗余力。绍兴十二年他出任省试知贡举和御试参详官时,因录取秦熺为进士第一人(按:时秦熺已官右通直郎,故唱名时退为第二人),秦桧作为回报,当年就荐引他为签书枢密院事。又如李文会,他在任台官时,专以秦桧的鹰犬自任,“闻桧所不乐者,上章弹击,惟恐后时”[5],从而深得秦桧的好感。再如绍兴二十四年科举,秦桧让自己的心腹御史丞魏师逊、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汤思退、右正言郑仲熊同知贡举,以吏部郎中沈虚中、监察御史董德元等为参详官。魏师逊等人获悉秦埙也赴考时,不禁弹冠相庆,以为“吾曹可以富贵矣”[6],遂定秦埙为第一人(按:唱名时被高宗退为第三人)。榜未出,他们就派吏人从墙上爬出去向秦熺报喜。不久,魏师逊、郑仲熊、汤思退、董德元等人果然先后被除为参知政事。至于在二制、言官这类朝廷重臣和地方长吏中,秦桧的党羽更是多得不计其数。 第四类是对秦桧邀恩固宠有用的外戚和宠臣。 秦桧深知,宋高宗是一个猜疑心极强的君主,虽然力排众议、坚持对金和议这件大事已将他们两人的命运紧紧地捆绑在一起,但明目张胆地结党营私,仍然会引起高宗的反感,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局面。因此,秦桧就千方百计地勾结高宗身边的宠臣,特别是医官王继先和外戚吴益二人,通过他们随时窥测宫中动向,并对高宗施加影响,以达到其邀恩固宠、结党擅权的目的。王继先原是开封人,世代行医为业,自建炎以来,以医术得幸,身任高宗、韦太后侍医达30年之久。此人奸黠善佞,凭借高宗母子的宠信,“通关节,肆诛求,强夺妇女,浸渔财利”,是一个挟持权势,请托无厌,贪污中饱,富甲一方的卑鄙龌龊之徒,其权势之盛,“冠绝人臣”,“诸大帅承顺下风”,“与秦桧相”。吴益是高宗皇后吴氏之弟,建炎末,以恩补官,累官至保康军节度使、太尉、开府仪同三司,也是一个权势灼手可热的人物。绍兴十八年,秦桧为了勾结这两个人,不惜让妻子王氏与王继恩结成义兄妹,尔后,又将秦熺长女嫁给吴益为妻。每当秦桧欲给自己的宗族或妻党升官时,必先奏请升迁王继先和吴益宗族的官职,“故继先及中宫亦请升迁秦氏、王氏之官职”[7],用心可谓良苦。 尽管秦桧从朝廷上下到宫中内外,都有了自己的死党和心腹,且人数众多,势力庞大,但他仍然非常担心有人与他争夺相位。因此,除了吴益、王继先一类按宋朝规定不允许出任宰执的人以外,秦桧对其他官员,即便是对自己卑躬屈膝、言听计从的党羽和心腹,也严加防范,不予信任,不让久任,以防止形成能与他分庭抗礼的势力。 秦桧通过以上措施和阴谋手段,终于把朝政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 二、宋高宗、秦桧集团专制腐朽的统治 秦桧第二次为相时间长达17年之久,期间,他并没有利用绍兴和议签订以后所获得的喘息机会,辅佐高宗,励精图治,一雪靖康之耻,而是君臣沆瀣一气,坚持奉行对金屈辱投降的路线,变本加厉地实行专制腐朽的统治。 秦桧当政后,为了排除异己,也为了讨好以宋高宗、韦太后为首的皇室集团,使用了一系列卑劣的手段。 一是安插党羽进入台谏,控制台谏部门,让台谏成为迫害他人的工具。只要秦桧对某一官员表示不满,台谏官就赶快去罗织罪名,弹劾某一官员。二是鼓励告密,搞特务统治。高宗和秦桧各自心怀鬼胎,深知自己倒行逆施的做法不得人心,便大开告密之风,企图以高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统治。一些无耻之徒则不惜偷开他人箱箧,偷看书信,抄摘诗文进行告密,以此获取美官,从而在朝廷上下造成了人人自危的恐怖气氛。三是一改宋代士大夫比较宽松的撰述环境,严禁私史,大力推行文化专制主义。 当然,秦桧把打击他人的矛头,首先对准了那些反对和议,主张收复北方失地的官员。 张浚曾荐引秦桧为相,后与秦桧产生了矛盾,对秦桧的议和活动反对尤为激烈,宋金和议成,张浚仍上疏反对,因此被赶往广南居住。吏部尚书李光有吏才,得清望,在签订绍兴和议的过程中,秦桧想借助其声望,与自己一起押榜,以平息异议,故荐他为参知政事。后来,李光对宋金和议产生了怀疑,认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主张加强战备,并在高宗面前指斥秦桧撤淮南守备,夺诸将兵权的做法是“怀奸误国”,遂被秦桧视作眼中钉,非要将他置于死地而后快。于是,秦桧先将李光罢为祠官,接着以“怨望”罪,将他贬斥到广南安置。十余年后,秦桧还指使党羽,诬李光“讥讪朝政”,继续对他进行迫害。 再如洪皓,建炎三年(1129)充“大金国通问使”,被金人扣留,15年不得归国。在金朝,洪皓十分留心那里的政治、军事情况,多次向宋廷密报,高宗因此嘉奖他“身陷敌区,乃心王室,忠孝之节,久而不渝”[8],是一个“虽苏武不能过”的忠臣。可是,当绍兴十三年洪皓回到临安不久,对朝廷安于现状,一味向金人屈服,“无中原意”的所作所为提出批评后,立即遭到秦桧的嫉恨,故只授了他一个毫无实权的官职--提举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接着,秦桧以“皓不省母”为由,命他出知饶州。翌年,又将他罢为提举江州太平观。不久,再以“作欺世飞语”[9]之罪,送洪皓往广南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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