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宋代军资库初探(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河南大学学报:社科版 苗书梅 参加讨论

(3)经总制钱物。经总制钱是北宋末年产生,南宋时大为增加的诸多附加税的一类。北宋徽宗宣和三年,经费不能满足统治者的奢费,陈遘在杭州设立经制司,以管理东南诸路财赋为名,增收卖酒钱,田宅买卖的牙税钱、官员等请给的头子钱、楼店务添收三分房钱等,称经制钱,各州军别立帐收管,供朝廷调用。南宋初年,随着国王的沦陷和军费等各项支出的猛增,政府财政更加困难。绍兴五年,参知政事孟庾主管财政,请"以总制司为名,专察内外官隐漏遗欠"[13],又增加二十多种附加税,称总制钱。总制钱不仅增加了征收项目,而且提高了征收数额。如将头子钱从宣和年间的23文增加到绍兴年间的43文,孝宗乾道初年又增为56文,其中大部分听候朝廷专令使用,小部分留作地方支用[14]。经制钱和总制钱常被合称为经总制钱。经制钱创立之初,提点刑狱提举,各州专委通判拘催,绍兴十年,鉴于专于通判厅设库,"别无当职官干预",容易挪用侵吞,遂改为"发纳军资库,别为库眼桩管,许通判不时检察"[15]。绍兴十五年及二十一年,曾改为由知州和通判共同负责,孝宗乾道以后,又改为专委通判摧纳。因此,《庆元条法事类》卷30《经总制·场务令》曰:"诸经总制钱物,知通专一拘收(县委令丞,无丞处委主簿),仍令通判(无通判处委签判)就军资库别置库眼,选差曹职官一员,躬亲出纳,通判常切点检,郡守每月一次驱磨"。
    (4)部分封桩钱物。宋朝立国之初,将所攻灭诸割据政权原有的金帛全部运送京都开封,设封桩库储之。其后,每年财政有盈余者,也存入之,以备急需。封桩库所纳的部分钱物在发赴京师之前,可以在军资库存放。如《庆元条法事类》卷31《封桩·仓库令》规定:"诸提点刑狱司应封桩钱物于军资库、省仓,别敖库封桩,本处监专主管"。高宗建炎三年曾诏:"诸路漕司差官根刷到诸路物钱,见于别库寄收,并以后州县起到钱物,并须管依法于军资库桩管"。违犯此条令,或擅自支用者,官吏并重受处责[16]。
    (5)其他收入。除以上诸类收入外,宋代军资库的钱物来源还有:朝廷下拨,即"自京般到"。如元丰七年四月,知延州刘昌祚上言:其州"军资库及转运司军须年计,才可支三两月",神宗遂降诏,"赐鄜延路经略司见钱钞五十万缗,乘秋稔市刍粮"。[17]除下拨钱帛外,宋政府还可以下发官告、书籍等令地方官府出卖,所卖钱也归军资库。如真宗大中祥符元年,诏令四川、两广、福建、荆湖诸路,其部分官告钱,"只纳军资库",以备上缴,其他州军则送于官告院[18]。大中祥符五年,诏将国子监所印经书"付诸路出卖",卖后"所有价钱,于军资库送纳"[19]。神宗元丰六年,大名府路安抚使司称,所属博州军资库中,有熙宁初年卖官告所得9940缗现钱[20]。除朝廷下拨钱物外,军资库还收存一些抵押金,特殊时期,宋政府还允许沿边守臣用官钱作本,从事商贸活动,即所谓"回易",将所赚利润纳入军资库。仁宗朝,西北用兵,沿边诸州经费紧张,自来并是于军资库或随军库支拨系官钱作本回易,有此体例"[21]。但南宋时多禁止官府回易。关于抵押金,如军将试换进义副尉等,须拿出50贯以上的家业,由邻居写保证书,方可上报刑部,凡"愿以见钱为抵者,于所在军资库寄纳"[22]。条令还规定:"诸安化州归明人有书信财物寄本家者,申纳所在州县,发书勘验,录书讫,以元书通封见钱于军资库寄纳,取收附状,同书封角入递(原注:余物准此,金帛衣服之类仍差逐捕节级监传)至广西经略安抚司[23]"。可见,军资库又有部分邮寄职能。
    宋代各级地方官员主要由中央统一任命,各地的官员如果不愿意接受朝廷新的任命或为了表示廉让而推辞所得新职或奖赏,往往须亲自书写表状上报中央,并将朝廷的任命通知寄存于军资库。如北宋欧阳修《辞免青州第一、二、三状》,曾巩《辞直龙图阁知福州状》,南宋真德秀《辞转官状》、《辞集英殿修撰知隆兴状》等,均将已受敕诰或省札等送军资库寄纳,以等朝廷重新下令[24]。
    由上可知,宋代军资库的储藏相当广泛,以至于"应州县诸司所入,一金以上,尽入军资库收掌"[25]。军资库存贮了地方上主要的收入。所以,无论是张海领导的农民起义,还是王则发动的兵变,在州城中,均先"劫军资、甲仗库"[26]或强"取军资库钥"[27]。
    二、军资库的支出及其管理制度
    军资库是各州府一个重要的财库,那么其财物的支出情况如何呢?
    军资库钱物的主要支出是上供、地方官员和军队的俸料、赏赐等。根据前文举宋代军资库每年上报的"钱帛帐"记录,其支出分类为:(一)实支。包括本地官员每月的俸料、本地驻军请给,过往军人费用、运送官物的纲运费用、诸色人费用等。所谓诸色人概指吏人等。(二)赏赐。分禁军赏赐、厢军赏赐、纲运赏赐、还商人钞钱、出卖官物等。(三)杂支。(四)转支。指听从朝廷或转运司之调拨,"赴别库务"者。(五)籴买钱。(六)上供。其中二税租赋、场务课利的大部分,主要用于上供。(七)应付别州[28]。即特殊情况下,朝廷可令各州之间互相调济盈亏。据《庆元条法事类》卷37《给纳·仓库令》规定:"诸赃罚户绝物库、军资库,其金银宝货,绫罗绵绮等成匹者,附纲上京,余附帐支用"。可见,不但粮纲上供,其金银宝器,整匹的纺织品等,均须上供京师。所谓"附帐支用"者,主要是用于官兵月俸,余者或用于修固城垒。神宗元丰二年八月诏令称:"熙州军资库,自六月以来,官吏俸、诸军傔料、随依蕃官请给,修城支用等钱,阙二万余缗,虑河、岷州,通远军亦如此",遂责令陕西转运司从速筹备[29]。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