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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新探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 杨生民 参加讨论

    中国从统一国家出现后,就出现了全国以一家思想为指导或统治思想的现象。秦统一后以法家思想为统治思想,西汉初期以黄老“无为而治”思想为指导就是其表现。在此情况下,对其他学派,一般是朝廷设立博士官,任用该学派人物为博士,允许他们发表自己的看法,供朝廷咨询、顾问,也可以在朝廷作官。秦始皇在“焚书坑儒”前就是这样做的。西汉初期也是这样做的。
        汉武帝时,董仲舒建议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后班固在《汉书·武帝纪》赞中说,“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一直到现在,一些权威辞书和中学教材中都在强调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然而在这个问题上自古至今都存在不同意见。如《史记·龟策列传》“太史公曰”则称赞汉武帝“悉延百端之学”。张维华先生指出,汉武帝在尊儒的同时“也采用了法家的手段进行统治。……方士的学说,也有被采用于当时的政治制度上的”[1](P90-91)。罗义俊说,“武帝在学术、思想领域中走的是‘悉延百端之学’的路子”[2](P58)。从历史实际考察,笔者认为,汉武帝尊儒术,是尊其为国家、社会的指导思想或统治思想,同时又重法治,兼用百家。由于这个问题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是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本文就此考释论证如下。
        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考释
        一般认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董仲舒提出的建议。所以,现在探讨这一问题,就需从董仲舒的建议谈起。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说:
        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无)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经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3](卷56《董仲舒传》)
        董仲舒在此要求对儒家以外的百家学说“皆绝其道”,使“邪辟之说灭息”。这是一个要“绝”、“灭”百家,在思想领域实行专制的建议。这个建议很容易让人理解为不让读儒家以外各家的书,不让儒家以外各家的学者作官。有的权威辞书就直接解释为“罢黜诸子百家,只有通晓儒家学说的人才能做官”[4](《辞海·历史分册·中国古代史》,P109)。问题在于,汉武帝是否采纳了这一建议呢?这从汉武帝尊儒活动的过程、内容中可以看出:
        1.建元一、二年尊儒活动的失败:汉武帝即位后,建元元年(前140年)就开始尊儒,这年十月“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在这过程中,丞相卫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提出要罢申、商、韩法家和纵横两个学派。值得注意的是,参加这次活动的会稽人庄助(严助)因对策深受武帝赏识,被擢为中大夫,而庄助恰是一位治纵横术的学者[3](卷64《严助传》)。建元二年六月,卫绾以“景帝病时诸官囚多坐不辜(罪)者”被免去丞相职务。同月又任命窦太后侄儿窦婴为丞相,武帝舅父田蚡为太尉。《汉书·田蚡传》载,窦、田二人“俱好儒术”,这使政治、学术思想领域内的斗争进一步激化。在窦、田二人推动下,儒家治《诗》学者申公的两个弟子赵绾为御史大夫,王臧为郎中令,二人议立明堂、尊儒。不仅如此,赵绾出面要求不向窦太后奏事,把窦太后排除于朝政之外。为此,窦太后大怒,遂导致赵绾、王臧下狱自杀,丞相窦婴、太尉田蚡免职。这次事件是对儒家执政者的一次严重打击。此后,武帝又把杂家东方朔、纵横家主父偃、徐乐等人罗致在左右(注:王益之撰《西汉年纪》载建元三年武帝把东方朔、徐乐、主父偃、司马相如、枚皋等人罗致在左右。)。上述事实充分说明建元一、二年的尊儒活动遭到了重大挫折,至于董仲舒“罢黜百家”的建议根本就没有执行。
        2.置五经博士与罢诸子传记博士:汉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年)发生“置五经博士”和罢各家传记博士的事件,这是武帝尊儒的又一重大举措。《汉书·武帝纪》载建元五年春“置五经博士”。东汉经学家赵岐在《孟子题辞解》中说:“汉兴,除秦虐禁,开延道德,孝文皇帝欲广游学之路,《论语》、《孟子》、《孝经》、《尔雅》皆置博士,后罢传记博士,立五经而已。”注疏中说,《论语》、《孟子》等为传,既然如此,自然“黄老、刑名百家之言”等有关的传记博士统统被罢黜了。而所谓“独立五经”,就是国家只立儒学的五经博士,儒学成了国学、官学,其他传记博士统统罢黜,地位下降。从这个意义上,有的学者认为,这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个解释有一定道理。然而仔细推敲,存在以下两个问题:其一,当时《论语》、《孟子》也被列入传记博士而被罢黜,既然其他各家传记博士被罢黜被视为“罢黜百家”,《论语》、《孟子》传记博士被罢黜,是否可以说儒家也被“罢黜”了呢?其二,罢黜了各家的传记博士,并不是不让读各家的书。这两个问题,王国维先生回答得很清楚。他说,置五经博士后,“《论语》、《孝经》、《孟子》、《尔雅》虽同时并罢,其罢之意则不同。《孟子》以其为诸子而罢之。至《论语》、《孝经》,则以受经与不受经者皆诵习之,不宜限于博士而罢之者也”。并进而明确指出:“武帝罢传记博士,专立五经,乃除中学科目于大学之中,非遂废中小学也。”[5](《观堂集林》第一册,P178-179)据王国维先生的意见,六艺(经)为汉大学科目,《论语》、《孝经》为汉代中学必修科目。也就是说,《论语》、《孝经》等儒家经典虽国家不设博士,但并未罢黜。至于《孟子》等诸子传记虽非中小学必修科目,也可以学习、流传、收藏,所以也未罢黜。《汉书·艺文志》就说武帝时搜求遗书,不仅搜求儒家经籍,“诸子传说,皆充秘府”,也妥为搜求、收藏。武帝在置五经博士后,社会上也可以收藏、学习、研究诸子百家的著作,如“杨王孙者,孝武时人也,学黄老之术,家业千金,厚自奉养生”[3](卷67《杨王孙传》)。再如成帝时成都严君平研究黄老之术,著书十余万言,并曾教“授老子”[3](卷72《王贡两龚鲍传》)。基于上述情况,可以说武帝罢各传记博士与董仲舒建议的“皆绝其道,使邪辟之说灭息”的“罢黜百家”的作法迥然不同,因此说武帝罢各家传记博士就是“罢黜百家”显然是不妥的。
        值得注意的是,建元五年置五经博士后,不仅各家的书可以读,各学派的人仍然可在政府当官、升官。建元六年二月到四月,辽东高帝庙与长陵高园便殿相继起火,董仲舒从“天人感应”的学说出发讥刺朝政,被爱好纵横学的主父偃揭发后免官。此后主父偃在政治上一度活跃,不断升官。同年以治黄老起家的汲黯由东海太守升为主爵都尉,原因是武帝令其视察河内火灾,在路上汲黯未经请示“持节发河南仓粟以赈贫民”,并自请“伏矫制之罪”[3](卷50《汲黯传》),武帝“贤而释之”。此后汲黯曾一度深受武帝器重。上述事实说明,从参政这个角度讲也未罢黜百家。
        3.“黜百家之言”与为博士置弟子员:据《史记·儒林列传》与《汉书·儒林传》载,建元六年(前135年)五月窦太后去世,六月武安侯田蚡为丞相,此后汉政权才罢黜百家的。据《汉书·武帝纪》载,次年(前134年)五月又举贤良对策,在这次会议上田蚡“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公孙弘就是在这次会议上受到武帝赏识,“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6](《儒林列传》),被提拔作官、封侯,天下学士竞相仿效,尊儒遂成社会风尚。此后儒学取代黄老之学成为国家指导思想。元朔五年(前124年)六月,武帝又为五经博士置弟子五十名,并按其学习儒家经典的成绩选拔作官,这为儒生参加官僚集团开了方便之门。由于这只适用于儒生,学其他各派学说的人得不到这样的优待。所以这也是武帝尊儒术的一个重要表现。
        从建元五年(前136年)到元光元年(前134年)五月武安侯田蚡“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又到元朔五年(前124年)为五经博士置弟子员,这十二年是武帝尊儒活动取得成功的主要时期。尊儒活动的成功主要表现在:①儒术取代黄老之学成了国家的指导思想,表现在国家政策上,以儒家伦理道德作为约束臣民的行为准则,甚而以春秋决狱,把儒家经典当作法律用;②国立太学中,只设儒家易、书、诗、礼、春秋五经博士,其他诸子传记博士统统罢黜;③不断从太学生中选拔博士弟子加入官僚集团。
        在尊儒过程中及其以后,其他各学派因失去国立博士官而地位不断下降。然而,汉武帝并未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绝其道”、“灭”其说,所以各学派的著作均可收藏、流传,供人学习、研究。并且,汉武帝还通过任子、资选、征召、公车上书等途径,把法、道、纵横、杂以至方术之士罗致在左右,让他们作官,辅佐自己治理国家。因此,汉武帝并未“罢黜百家”,而是兼用百家。这点是当时人所认可的,太史公就说武帝“悉延(引)百端之学”。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汉武帝在尊儒术过程中又非常重法治。由于客观形势的需要,汉武帝任用酷吏,以严刑峻法打击诸侯王叛乱和豪强、商贾、农民反抗。因此,汉武帝又以重法治出名,汲黯就说他“内多欲而外施仁义”[6](卷120《汲黯列传》),汉宣帝也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3](卷9《元帝纪》)。据此,人们常常说汉武帝是外儒内法,儒法兼用。《汉书》卷77《盖宽饶传》载,宣帝时盖宽饶说“方今圣道寝废,儒术不行……以法律为诗、书”云云,不是正说明武帝之后汉朝还在重法治、以法治国吗?既然如此,怎能说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对儒家以外的各家“皆绝其道”、“灭”其说呢?把“罢黜百家”加在武帝头上合理吗?
        然而,汉武帝的“悉延(引)百端之学”并不是各学派都平等,而是把各学派分层次地加以兼用。尊儒术,是把儒术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或统治思想;重法治,是把“以法治国”作为治国的重要策略;同时又兼用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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