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殖民地与母国关系的恶化和辩论的不断深入,英国统治北美的权利受到日益强烈的挑战。艾伦认为,议会不仅无权制定损害殖民地的法律, 也无权制定保护北美的法令(注:JohnAllen, "AnOrationUpon the Beauties of Liberty", inPoliticalSermonsoftheAmerican Founding Era,ed.Ellis Sandoz,Indianapolis,1991,p.322.关于此文的作者,美国学术界有不同意见,或以为系Issac Skillman所作。)。杰斐逊承认,"我们宣布这些法令无效的真正理由是,英国议会无权对我们行使其权力"(注:Thomas Jefferson,A SummaryViewof the Rights of British America,in The Annals of America, Vol.II,p.260.)。这种观点在原来的"无代表不征税"的基点上迈出了一大步:英国议会根本就不具备对殖民地行使权力的权利。这说明殖民地对母国的离心倾向日趋强烈。殖民地的政府被他们称作"自己的政府"(注:See The Works of Samuel Adams,Vol.II,p.229.), 英国政府及其政策已被当成一种异己的东西,英国执政者乃是"和我们的宪法无关、不为我们的法律所承认的人"(注:Jefferson,ASummaryViewof the Rights of British America,in The Annals of America, Vol.II,p.262.)。 然而,英国议会过去一直在为殖民地立法,而且此时比以往更加坚持其管辖殖民地的权力;因此,要彻底否认议会权威的合理性,就必须全面抨击英国的殖民地政策。唐纳在1768年就开始这样做了,他对英国涉及殖民地的邮政法、《海上贸易条例》、税收和关税政策、限制制造业的措施、管理印第安人贸易和抑制西部土地投机的举措、驻扎常备军和解散议会的做法提出尖锐批评,认为这些政策、措施限制和侵害了北美居民的自然权利(注:Downer,"A DiscourseattheDedicationof the Tree of Liberty",in American PoliticalWritingduringthe Founding Era,Vol.I,pp.102-106.)。进入18世纪70年代, 殖民地的意见更为尖锐。约瑟夫·沃伦则直截了当地将英国的殖民地政策斥责为暴政,他抗议道:如果北美居民对此略有抱怨和抗议,"刀剑就被拿出来作为恰当的论点,使我们缄口沉默! "(注:JosephWarren,"Oration",in The Annals of America,Vol,II,p.215. )塞缪尔·亚当斯代表波士顿市镇会议起草一个文件,历数英国侵犯殖民地居民权利的种种事例(注:See The Works of Samuel Adams,Vol,II,pp.360 -368.)。稍后的《独立宣言》,只不过是用更强硬的措辞列举了英国更多的罪状。 议会主权既不成立,殖民地也非母国的臣属,双方的关系就应当是平等的。布兰德明确指出,北美和英国本来就是相互分开的不同国度,仅仅是由于有英王这根纽带才使两者结成联盟,两者在这个联盟中自然是平等的伙伴,而没有隶属关系。他提出,权利意味着平等,既然大英帝国在欧洲和在美洲的两部分都处于同一权力之下,为什么要对两地居民予以区别对待呢(注:Bland,An Inquiry into the Rights oftheBritish Colonies,in Tract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pp. 118,122.)?唐纳的见解更激进:如果由于某地的居民来自另一地方, 后者就对前者拥有主权,那么,英国居民原本来自高卢,照理说法国就有权统治英国了;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是人口扩散的结果,但并未因为母国的观念而形成一国对另一国的依附关系;所以,北美移民来自英国,这并不证明英国对北美拥有主权;他甚至反对殖民地居民使用"母国"这个词(注:Downer,"A Discourse at the DedicationoftheTreeof Liberty",in American Political Writing during theFoundingEra,Vol.I,pp.104-105.)。 根据上述说法,殖民地和母国的关系就必须作相应的调整。英国和北美的许多人都对此加以探讨,希望能够找到一种合理的方式,其中包括二元帝国的设想,即在共同拥戴英王的前提下建立平等的联盟关系。1765年北卡罗来纳有人说,殖民地和母国联合得越紧密,对双方就越有好处;但是,"这样一个联盟如果不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就永远不会生效"(注:QuotedinDavidS.Lovejoy,"'Rights ImplyEquality':The Case Against Admiralty Jurisdiction inAmerica, 1764 -1776", inTheReinterpretationof the AmericanRevolution,p.195.)。1769年出版的一本小册子指出, 殖民地实际上是独立于英国的"邦国",要他们服从于议会的权威,实际上就是"奴役",所以,最佳的办法是建立平等的同盟。1775年2月, 当北美和英国的武装对抗如箭在弦之际,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发表文章,呼吁双方结束争端,尽快和解,共同拥戴英国国王,实现永久的、互利的联盟。这种联盟计划的实质,是要英国放弃对殖民地的主权,使殖民地在国王的名义下实现完全的自治。这对于正在崛起的英国议会无异于与虎谋皮,因为"英国立法机构的至高权威必须是全部的、完整的和无条件的;否则,殖民地必然是自由的和独立的"(注:Quoted in Richard W. VanAlstyne,Empire and Independence:The InternationalHistoryofthe American Revolution,New York,1965,pp.41,55,60.)。可见,在帝国框架内调整殖民地和母国的关系,根本没有成功的机会。 在否认议会权威之后,英王就成了殖民地激进派的攻击目标。辩论初期,激进派只攻议会而不反英王, 用迂回策略反对母国的政策。 在1770年代初,有人开始追究英王所扮演的角色。艾伦说,过去的查理·斯图亚特因为侵犯人民的权利而掉了脑袋,如果再有某位君主步其后尘,那等着他的会是什么呢?他进而提出,英王所拥有的不过是人民通过"公约"赋予他的那些权利,英王及其大臣派战船到北美,用权力和刀剑盗取人民的财产, 他们是否是违法者呢(注: Allen,"AnOrationUpon the Beauties of Liberty",in Political Sermons of theAmerican Founding Era,pp.307,311.)?这一质问不仅否认了英王对北美的主权,而且指斥其举措为强盗行径。杰斐逊在《英属美洲权利综论》中谴责英国政策,反复将这些政策和"英王陛下"联系起来,已经公开将批评的矛头指向英王(注: Jefferson, ASummaryViewof the Rights of British America,in The Annals of America,Vol.II,pp.258-265.)。殖民地报纸上还有文章公开说:"各位国王的历史不过是一部愚笨和人类本性堕落的历史"(注:See The Annals ofAmerica,Vol.II,p.283.)。君主权威的灵光已经黯淡,效忠的纽带开始松弛。激进派认为,如果殖民地起来捍卫自由,不能称作反叛;当一个人的权利受到威胁时,如果他不起来加以捍卫,那他就是上帝的叛徒、自然法的叛徒和他自己良知的叛徒(注:Allen, "AnOration Upon theBeauties of Liberty",inPoliticalSermonsoftheAmericanFounding Era,pp.323,324.)。可见,以往北美居民避之犹恐不及的共和主义"幽灵",已经悄然降临;《常识》和《独立宣言》所要完成的工作,就是将这个"幽灵"请入正殿。 同时,殖民地人士也意识到,全面挑战英国的主权决非易事,因为英国的殖民地政策有强大的武力作为支撑,殖民地要捍卫自己的权利,必须做好武力反抗的准备。1773年,新英格兰牧师西蒙·霍华德在布道时为武力抗英寻找合法的依据:"自存"乃是人类心灵中的最强大、最普遍的原则之一,这个原则允许用一切必要手段进行自我保护,以力御力,以暴抗暴;当有必要用武器来捍卫自己的自由时,如果仍让刀剑生锈而不使用,乃是一种耻辱。他提醒人们:"一群愿意固守自由的人民,应当为自己准备适合于防卫的武器, 并懂得它们的用途"(注:SeeAmerican Political Writing during the Founding Era,Vol. I,pp.191,194-195,197.)。他的话预示,用武力争取独立的日子很快就要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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