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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力车夫研究(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历史档案》 邱国盛 参加讨论

在城市中,一般全工作日分作两到三班,各车夫按不同的班次分班拉车。北京的人力车行都是按两班租车。由于拉车是一件非常辛苦的工作,所以大多数车夫都是分班拉车,或者是拉前半班,或者是拉后半班。当然,也有拉全天的,尤其是那些年老体弱或者家庭负担较重的车夫,由于每日只拉一班根本无法挣到起码的钱养家糊口,所以,如果可能的话,他们会整日地拉车。据李景汉的调查,北京拉全天的人力车夫占全部车夫总数的30%左右(注:李景汉《北京人力车夫现状的调查》,《社会学杂志》1925年第2卷第4期。)。
    车夫拉车的收费,由于政府没有统一的规定,因此与其他城市一样,北京也一般都是由车夫与乘客临时商谈,有的按时间计算,也有按道路远近来计算。“这种拉散坐的人力车,随便在街上讲买卖。有论钟点的,是十二三个铜子一点钟;有论道路的,是看道路远近论价”(注:《新青年》第7卷第6号。)。当然,这只是一般的情况,如果遇见特殊的节假日,车价或有所提高,生意清淡时,又会有所降低。
    在收入方面,与其他工厂工人或商店店员、学徒都不同的是,车夫的收入非常不固定,每日的收入都有所不同。其收入的高低全凭每日生意的好坏,因而出入非常大,有时收入较高,尤其是逢年过节时,而一个客人都拉不到的时候也并非没有。据20世纪20年代中期的调查,车夫拉车的收入差距甚至高达7倍或以上。较乐观的估计,至少为每日铜元40枚,至多为280枚,平均为132枚(注:王清彬等《第一次中国劳动年鉴》,北平社会调查所1928年版,第616页。)。另一方面,拉车的车夫每天却必须支出固定的金额,这就是车租。因此,如果说工人、店员、学徒之类挣多挣少每天都还有所收入的话,那么,一个运气不好的车夫则可能因生意不好拉了一天车反倒亏本。
    与其他城市一样,成日在大街上奔波的北京人力车夫,虽然收入不多且时好时坏,但是其工作却是至为艰辛,而且又十分悲惨的。“一般以拉车过活的人……没有一个不遭遇着很悲惨很残酷的命运,他们的冻毙、热毙,他们的被警棍痛打、撬照会、拿坐垫、拳打、足踢,已成为普遍的现象”(注:“读者来信”,《华年周刊》1934年第4卷第2期。)。有关人力车夫的痛苦,老舍在其名作《骆驼祥子》中曾作过精彩的描述:“他们设尽了办法,用尽了力气,死曳活曳得把车拉到了地方,为几个铜子得破出一条命。……冬天,他们整个的是在地狱里,比鬼多一口活气,而没有鬼那样清闲自在;鬼没有他们这么多的吃累!象条狗似的死在街头,是他们最大的平安自在;冻死鬼,据说,脸上有些笑容!”(注:老舍《骆驼祥子》,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73-74页。)
    另一方面,长期的奔跑又给他们留下终身的后遗症,甚至是用生命作为代价。在《华北日报》所登载的一系列有关北京市民健康问题的讨论中,拉人力车所导致的严重疾病及突然死亡等都被指了出来(注:《华北日报》1929年9月10日。)。
    
    对北京人力车夫及其家庭的生活状况,有人曾说:“除乞丐以外,这些以人类代牛马的东洋车夫算是最穷苦的人了。”(注:李景汉《北京人力车夫现状的调查》,《社会学杂志》1925年第2卷第4期。)因为人力车夫中还有很大一部分为单身车夫,而单身车夫的生活与有家庭车夫的生活有着较大区别,兹分别论述。
    就有家庭的车夫言,由于车夫的拉车收入有限,其能够资以养家的费用也并不多。根据1927年对北京人力车夫的调查,在其全年拉车总收入的94.45元中,扣除全年平均应向车行缴纳的车租24.79元和属于车夫个人消费的33元之后,一年中一个车夫平均可向家里供给36.66元(注:王清彬等《第一次中国劳动年鉴》,北平社会调查所1928年版,第173页。)。按当时的社会学家陶孟和的凋查分析,在全靠车夫收入维持生活的情况下,为保证起码的生活水平,“车夫之家庭,宜仅有妻子一人及十一岁以下之儿童二人”(注:陶孟和《北平生活费之分析》,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79页。)。而当时北京人力车夫家庭人口数,据甘博和北平社会调查所的调查,20年代北京的人力车夫家庭人口数平均为4.37人左右,按照当时比较流行的等成年人口计算,则其家庭等成年人口可达到3.89人(注:参见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社会学系编《社会调查集刊》下集,1935年版,李秉贞文第18-19页;王子健《中国劳工生活程度》,《社会科学杂志》,1931年3月第2卷第1期,第242页。)。如果以车夫个人消费的33元算作是一个等成年人口的平均消费额的话,那么车夫向家里提供的这36.66元只能养活一个等成年人口多一点,其他1.89个等成年人口的生活费用就都要靠车夫收入以外的其他方式来弥补,因此,当时北京人力车夫家庭收不抵支是非常普遍的。据调查,在1924年时,北京人力车夫家庭每月收入11.03元,而与此同时,其家庭的支出则是14.25元,其收支不抵额为3.22元,占其收入总数之29.19%(注:古楳编著《现代中国及其教育》(上册),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398-399页。)。
    受此限制,北京车夫家庭的生活水平十分低下。根据测定生活水平的恩格尔定律,如食品消费所占比例越高,则生活水平越是低下,同国内其他劳工阶层相比,其时北京人力车夫的生活水平也是相当低的。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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