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治理社会问题与国民思想建设相结合,成为建国初期意识形态改造的重要方式。治理社会问题中的意识形态改造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其一,改造旧的社会意识形态。既然把社会问题看作是旧社会制度的产物,因而治理社会问题往往被赋予改造社会意识形态的意义。如中共中央在《关于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工作的补充指示》中指出: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就是要“在婚姻问题上系统地批驳旧思想、旧制度和旧习惯,并且树立新思想、新制度和新风气的阵地”。[19]再如在治理娼妓问题时,第一步就是启发妓女诉苦,引导她们认识旧社会的罪恶和受苦的根源,同时通过谈话教育,帮助她们纠正头脑中的宿命观点、享乐思想,北京妓女米董氏说:“这样做很好,这是叫我们换脑筋”。[3](P269)其二,通过治理社会问题传播灌输新的意识形态观念,树立新的社会风尚。比如,在治理失业问题时,各级工会采用上政治课、讲演会及利用报纸、广播对失业工人进行思想教育,参加以工代赈和转业训练的失业人员,每天都安排了1-2小时的政治学习,领救济金的也有一定的政治学习时间。由于重视思想教育工作,一些社会问题的利益受损集团,不仅没有与新社会对抗,而且还积极地融入到新社会中去,如在抗美援朝运动中,上海失业工人一次就有300多人到朝鲜参战,汕头失业工人97%参加了和平签名运动。[11](P20)成功治理社会问题,推进了广大社会民众对新政权的认同。如禁绝烟毒,群众普遍反映这是“百年来未解决的问题毛主席解决了”,是“古来稀事”;[6]旧社会遭人践踏的“窑姐”,挺起胸膛站起来,成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更被广大群众称为是“千年的冰河开了冻,万年的枯树发了青。旧社会把人变成了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了人”。[3](P278)由于社会问题与民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联,因此,治理社会问题中的意识形态改造,比之单纯的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更能将新的意识形态观念深刻而透彻地嵌入于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 反思建国初期对社会问题的认识及治理社会问题的实践,至少可以得到两点启示:第一,建国初期治理社会问题的实践,说明像中国这样一个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大国,要成功治理社会问题至少应具备三个条件。其一,发展经济。在建国初期,如果没有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成功实施,是不可能成功解决诸如失业、灾荒、通货膨胀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其二,强化政府的权威和调控能力。在建国之初,做不到这一点,就不可能巩固政权,治理社会问题更无从谈起。其三,建立有序、积极的价值观体系。这既是治理既有社会问题的重要条件,也是防患新的社会问题产生的重要前提。1978年以来的中国社会和建国初期一样,都是社会转型时期,因此以上三点对于当今社会问题的治理同样是有意义的。但我们还应当注意到,两个时期的社会发展方向是有差异的。就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来说,建国初期是国家权力日益扩张的时期,而1978年以来,国家权力开始收缩,社会生存空间逐步扩大;就经济体制而言,建国初期以建立计划经济体制为目标,而1978年以来则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因此,当今在强化政府权威与调控能力、建立有序积极的价值观体系方面,不仅难度增加了,而且在具体内容上也应当有新的变化。 第二,建国初期把社会问题放在社会形态变革的格局中予以关注,一方面推动了社会问题的解决,但另一方面,也强化了人们对社会问题的这样一种认识:随着变革社会形态目标的实现即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社会问题将随之消除。这一认识又进一步强化了人们对社会理想的偏执和对社会问题的漠视,最终使社会积压的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重。由此看来,在社会问题与社会制度的关系上,我们应该有新的认识。 【参考文献】 [1]朱力。社会问题的理论界定[J].南京社会科学(文史哲版),1997,(12)。 [2]粮食问题和思想问题[N].人民日报,1957-08-05. [3]诸羽。割除毒瘤--共和国首次禁毒禁娼述实[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 [4]苏智良。中国毒品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5]马模贞。毒品在中国[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3. [6]罗瑞卿。关于全国禁毒运动的总结报告[J].党的文献,1996,(4)。 [7]建国初期禁绝烟毒始末[J].党的文献,1996,(4)。 [8]国家统计局。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国民经济统计报告资料选编[Z].北京:统计出版社,1958. [9]国家水利部。水库移民工作手册[Z].北京:新华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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