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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意义 谈党史研究的若干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求是》 胡绳 参加讨论

一、关于社会主义时期的党史分期问题
    1981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历史决议》)把社会主义时期分为四段:从1949年到1956年,是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从1957年到1966年,是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从1966年到1976年,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在“历史的伟大转折”标题下写1976年10月以后。1991年我们在写《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时,就以《历史决议》为根据,将社会主义时期的党史分成四段,各写了一章,即第六至第九章。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内乱”后,写了“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一章,即从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一直写到1991年写书的当时。1989年中央党史研究室出过一本《中国共产党历史大事记》,把1976年10月以后的这段历史叫“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新时期”这段历史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写“徘徊中前进”;第二部分写“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现在看来,这样的写法可能有问题。什么叫“开创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如果一直写下去,那么党的基本路线还要坚持几十年,总不能把几十年的经过都写在一章里,这样不仅包括的时间过长,而且与“开创”一词也不相符合。与以前的27年相比,这段历史固然可以叫“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但发展中总是不断地出现新情况,进入新阶段,不能用一个“新时期”贯穿到底。同时,把1976年以后的历史整个作为一个阶段,与以前三个历史阶段,即建国后最初七年、1957年起的十年、“文化大革命”十年并列也不相称。相比起来,前三者是较低的分期。
    我曾和几个同志商量,是不是可以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划分时期的标志,把社会主义时期党的历史分为三中全会以前和以后两个大时期。我认为这样的划分法与《历史决议》的精神是相符的。《历史决议》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结束了1976年10月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开始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现在看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社会主义时期的历史意义,与1935年的遵义会议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历史意义是相似的。民主革命时期的历史,也可以划分为遵义会议以前和以后两大时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就是从遵义会议以后建立起来的。我们称之为第一代领导集体,是因为在这以前,党的领导人是很不成熟的,党处在幼年时期。
    如果社会主义时期的历史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限,划分为两大时期,那么三中全会以前可以按《历史决议》分成几段,三中全会以后也可以分成几段,而不把三中全会以后视为一个“新时期”。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粉碎“四人帮”以后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两年,应该属于前一时期还是后一时期?我以为,既然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限,那么两年徘徊应当放在前一时期。当然这两年不是“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了。我们在讲“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也应说明,在“文化大革命”这个历史时期中,存在着反“文革”的倾向,存在着各种程度的对“文革”的反对和抵制,最后党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下粉碎“四人帮”,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但当时“文化大革命”结束得不太好、不彻底,因此发生了两年徘徊。我们把这两年写在前一个时期的最后,这一时期的内容不只是“文化大革命”,而是“文化大革命”与它的结束。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已经16年了。我们笼统地把它作为一个时期也是不妥当的,还应该再划分一下。可能有几种划分的方法。我初步设想,可以把1979年到1984年作为一个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在农村进行改革。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从1985年到1991年是一个时期。1992年起又是一个时期。这年年初邓小平同志到南方视察时发表重要讲话。这种划分法是否妥当,当然还可以考虑。
    二、关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地位问题
    以上说的分期问题,从形式上看有利于编写党史时划分章节,但实质意义是要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地位突出出来。对这段历史,《历史决议》里有两个提法。在讲到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时说:这一胜利“从危难中挽救了党,挽救了革命,使我们的国家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讲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时说了前面引用过的话,其间说到:这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并说:“全会结束了一九七六年十月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这就是说,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当然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但从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到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党和国家的工作一直处于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也是不争的事实。粉碎“四人帮”是很重要的事件,它使“文革”的结束成为可能。如果“文革”不结束,还继续延长,那么中国的局面就不堪设想了。现在看来,当结束“文革”以后,整个工作怎么做法,是我们党面临的一个极其重大的问题。
    有一种可能是,我们的一切做法完全回到“文革”以前。这样做也不能说不是搞社会主义。回到“文革”以前,还是搞社会主义,但是结果会怎样就很可虑了。所谓在徘徊中前进,实际上就是回到“文革”以前的局面。如果是这样,那就不是真正结束“文革”。在“文革”以前,我们固然是在建设社会主义,但是发展速度缓慢,而且酝酿了一些错误的东西,其结果就是导致“文化大革命”的局面。“文化大革命”以前,我们党所犯的错误,是在探索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的错误。“文革”结束时由当时的主要负责同志提出的“两个凡是”,恰好是把过去错误的东西凝固化。如果这样走下去,只会造成比“文革”以前更严重的情况。所以,“文革”结束后如果回到“文革”以前的局面,显然是对中国非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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