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方,某些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也不断地为雅利安人种寻找物质证据。他们各自把各种文化遗址标定为雅利安人的代表文化。由于至今没有找到在大的地理范围内一致可以代表雅利安人种的物质遗留,于是各持己见,众说纷纭。更有甚者,某些大印度教主义者接受雅利安人种说,但又感到如果接受雅利安人入侵印度之说,则承认印度本土不能产生高级文化。他们于是把各种早于印度河文明的遗址和雅利安人种联系起来。甚至把年代推到公元前六千年到四千年。印度文明自然也就成了雅利安人的文化成就(拉尔:1980)。 马克思主义和进步的历史学家的贡献 马克思主义和进步的历史学家在和这种反动思潮的斗争中综合考古学、语言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研究成果,仔细研究长期被忽略的佛教和耆那教的历史文献,引进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手段,从而把印度的史学提高到新的水平,受到国际学术界的重视。他们在近代以前的印度历史研究上的学术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通过印度河文明和呔陀文化的研究推翻了雅利安人种说。②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解释古代国家的形成。③通过对古代城市文明,商品经济和土地制度的研究推翻了“东方专制主义”和“印度社会停滞不前”的理论。④以社会和经济的本质性变化为标准来确定历史断代。 对雅利安人种说的批判 大多数持雅利安人种说的人,主张吠陀文化是雅利安人的文化。这个文化和公元前三千纪繁荣在印度河流域的哈拉巴文明毫不相干。摩铁摩尔·惠勒曾提出雅利安人的入侵毁灭了印度河文明的假说(惠勒:1953)。独立以后对哈拉巴文明的广泛考察和重点发掘证明它的灭亡是逐渐的,很可能出自于生态变化的原因。例如摩亨焦·达罗曾遭洪水淹没;印度河和加格尔河曾经改道;对花粉等生物遗物的研究说明这一带的气候可能发生过变化。另一种可能性是内部的社会、经济危机。不管是哪种原因,哈拉巴文明的灭亡经历了几百年,那些城市并非毁于一旦。后期的哈拉巴文明从印度河向古吉拉特、西海岸以及恒河流域扩散。在扩散的过程中城市文明的特征逐渐消失。文字退化成简单的符号,房屋和街道也失去城市的规划。在哈拉巴文明扩散的遗址中,发现了与吠陀文明的文化遗物共存的现象。 从公元前二千纪开始进入北印度的操印欧语系语言的部落,也就是吠陀文学描述的人民,并没有在大的地理范围内留下统一的物质文化。北印度平原的彩灰陶文化和西北部的犍陀罗墓地文化都被认为是雅利安人的文化代表,但它们的陶片无论是在造型上还是在烧制技术上都不相同。对犍陀罗幕地文化的人类遗骸的研究证明从公元前十四世纪到八世纪分批从中亚进入南亚的部落在人种上并非单纯一致(达尼:1967)。从吠陀文明的遗址来看,这些操印欧语的部落的共同特点,是他们都使用印度本土原来没有的马、比较先进的有辐条的车轮、以及铁制的武器和工具。虽然吠陀人民的文化成就和社会结构的发展水平远落后于印度河文明,吠陀文明所代表的是以牧业经济为主的氏族社会,而印度河的城市显然是阶级社会的产物,但马车和铁器比起印度河的牛车和铜器是较为先进的生产和交通工具。这种新式工具与印度河的农业生产技术相结合,造成了新的生产力。正是这种先进的生产力,推动吠陀文化在南亚次大陆传播开来。语言学的发展指出吠陀的梵文并非纯粹的印欧语,而是吸收了古泰米尔语的成份,也就是印度河语言的成份。特别是与农业有关的词汇从古泰米尔语渗入梵文(塔帕:1981,246-247页)。这些事实说明,印度的历史起始于印度河文明,而不是所谓入侵的雅利安人。印度河文明和吠陀文明之间有着很强的继承性。操印欧语的人民进入南亚次大陆后,很快与当地人民混合。吠陀语言和文化在南亚次大陆的传播是随生产技术的传播而进行的,并非种族的入侵和征服。 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对印度各地种姓关系的广泛调查指出,种姓的基础并非人种。虽然古典印度法学家提出了四个瓦尔那的概念,人们在实际生活中遵守的却是以家族为中心“贾提”。各个实行内婚制的贾提的社会地位是经常发生变动的。地位高低的标志是职业、与其通婚的贾提的地位,以及宗教性的纯净与亵渎。较低级的贾提往往用模仿高级种姓的饮食习惯和通婚等手段提高本族的地位(斯里尼瓦斯:1952)。宗教集团(例如在历史上曾反对婆罗门教的耆那教徒)实际上转化成了种姓。职业行会可以转化成种姓。加入文明社会的部落可以转化成种姓。掌握政权的家族,特别是从中古时期兴起的拉吉普特王族,则可以雇佣婆罗门为他们编写家谱,续到远古的太阳族或月亮族,从而获得刹帝利种姓的身份(塔帕1981:247页)。体质人类学的研究也指出,在整个南亚次大陆的范围内,婆罗门和其它高级种姓在体格上与当地的低级种姓并无本质区别。克什米尔的婆罗门和南印度的婆罗门在体格、肤色上的差别远远大于他们各自与本地其它种姓人民的差别。以上事实说明,用种族主义的观点来解释复杂的种姓问题是站不住脚的。 关于城市文明和土地制度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 以雅利安人种说为指导思想的民族主义历史学家把穆斯林入侵北印度之前的历史统称为“印度教时期”,把那个时期各种不同的政治体制统称为“印度教政体”(例如贾亚斯瓦尔:1924)。这种说法无视佛教曾在一千年左右的期间拥有强大势力,很多统治者信奉佛教、耆那教、或其它非婆罗门宗教,其结果是不能解释政治体制的发展和变化。 佛教、耆那教和其它非正统宗教产生的时期(公元前一千纪中叶)正是印度北方从氏族、家族社会向国家过渡的时期。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高山毕首先以生产力、生产关系发展的观点解释国家在恒河流域的形成。他指出铁农具的使用促进了对恒河中下游的热带丛林的开发,摩揭陀国家因为占有比哈尔的铁矿并控制恒河水道而成为孔雀王朝的摇篮。米拉·塔帕的近著进一步解释了吠陀氏族社会向国家过渡的过程与恒河中下游水田农业经济发展的关系(塔帕:1984)。她指出了婆罗门教意识形态对保存氏族社会的作用,以及新兴的佛教思想对国家形成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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