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佛教文献的研究揭示出公元前一千纪中叶是北印度城市文明和商品经济大发展的时期。考古学的发掘和考察也证实了这一点。这个时期已被公认为印度史上继印度河城市之后第二次城市文明。对古代城市文明的研究涉及到“东方专制主义”理论。根据这个理论,东方社会以农村公社为基本单位,不存在或很少存在城市文明和商品经济。但是早在哈拉巴文明时期,印度河上的城市中就进行着广泛的物资交流活动。不仅城市之间有贸易,而且与西亚的两河流域等地区也有长途贸易(拉特纳加尔:1981)。在公元前一千纪的城市中,出现了大规模的商队、商业行会和手工业行会。商人是国家政权的一个重要支柱。从公元一世纪到三世纪的贵霜王朝时期也是一个重要的城市文明时期。由于正统婆罗门教文献对这个外来统治者建立的王朝记载极少,这个时期长期被史学界忽略。考古发掘证明这个时期在北印度出现大量的新城市,古老的城市也在扩展。不仅城市的规划和建筑达到新的水平,而且西与罗马帝国,东与中国进行贸易(普拉沙德:1984)。 “东方专制主义”的另一个重要论点是,古代亚洲国家没有土地私有制。近年来学者们对印度古法典中有关土地所有权和土地转让的记载重新探讨和评价,对公元三世纪以来出现并逐渐增加的土地赠与、转让的铭文重新研究,已证明土地私有制的存在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夏尔马:1965)。 历史分期问题 对城市文明和土地制度的研究成果导致对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状况的重新评价,因而涉及到历史断代问题。前面已经谈到,印度教时期并非所有的统治者都是婆罗门教或印度教徒。城市遗址的发掘证明,在所谓的印度教黄金时代的笈多王朝,比起佛教占统治地位的贵霜王朝时期,城市的物质文化水平明显下降,城市的范围缩小,很多城市衰落(塔库尔:1981)。同时,记录土地授与的铭文从南方到北方逐渐增多。到底如何评价印度这个时期的社会状况,新的土地关系是不是封建主义的发展,仍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但是从这个时期开始,印度社会无疑发生了根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性变化。以拉吉普特王公为代表的地方政权兴起,层层盘剥的土地转让和包税制度逐渐形成。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英国殖民者改革土地制度。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穆斯林统治者并没有改变这种社会制度。突厥人在十二世纪从西北进入北印度建立德里苏丹国时大约只有12,000兵力。他们之所以能轻而易举地占领北印度,一方面是因为拉吉普特王公的力量分散,且得不到臣民的支持,因而无力阻挡;另一方面是因为新的穆斯林统治者并没有触动原有的社会结构。穆斯林统治者从中亚带来的艺术和文化丰富了印度教的文化传统,但并没有大规模地在臣民中推行伊斯兰教。有些统治者如莫卧儿王朝的奥朗则布,确实摧毁过很多印度教寺庙。但他的动机并非纯宗教性的。这些印度教寺庙拥有大量的财富。它们不仅是穆斯林王公的掠夺目标,而且也是印度教王公的掠夺目标。这些统治者掠夺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推行伊斯兰教,不如说是争夺财富(穆基亚:1969)。既然根本性的社会变化发生在五至七世纪,而不是发生在穆斯林统治者进入北印度的十一至十二世纪,大多数历史学家已接受新的断代,也就是说,从八、九世纪开始印度已进入中古时期。 学术上的一场争论 进步的历史学家认识到,上述错误的历史观在人民中间的影响根深蒂固,危害极大,仅以学术争论的方法不能消除。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向普通人民讲解和说明新的历史观批判教派主义的历史观。例如,罗米拉·塔帕、哈尔班斯·穆基亚和毕班·冒德拉在1969年所主持的广播讲座上,分别从古代史,中世纪史和近代史的角度批判教派主义历史学。这次讲座后来发表在以《教派主义和印度历史写作》为题的小册子上,由“人民出版社”广泛发行。罗米拉·塔帕在1972年的广播讲话后来编为《过去与偏见》一书。为了对年轻一代人负责,他们受“国家教育学研究和训练委员会”的委托,编写一套中小学历史课本。这套课本由几位当代最出色的历史学家执笔,程度从六年级到十一年级,内容包括印度古代史、中世纪史、近代史和世界史。这套教科书引起了大印度教主义者的恐慌。他们从七十年代初开始攻击执笔的作者和他们的作品。在他们看来,这些无神论者竟敢说吠陀时期的印度教祖先吃牛肉,是大大亵渎了印度教。他们要求政府禁止这套教科书,并剥夺执笔者在大学里的教职。在人民党执政的几年,他们曾一度得逞,这批教科书遭到禁止。但是进步的历史学家们并没有让步。他们利用各种讲坛,特别是印度历史大会,反复陈述他们的观点。他们以学术自由为武器,反对政府对写作的干涉。政府终于解除了禁令。大印度教主义者仍不断进攻。这场论战一直持续到1980年前后。进步历史学家赢得了这个回合。但是,在教派问题、种姓问题和阶级矛盾交错的社会现状中,他们仍面临着艰巨的任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