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国家的产生及其初期政制(3)
第五,从雅典政治的特点来看。在“王政”废圩上兴起的雅典国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着巴赛勒斯和雅康两种官职并存的情况。前者起源于氏族制度之巴赛勒亚系统,在雅典国家产生后当政,他除原有的三项职权(领军、主祭和裁断法案)外,已开始变为握有内政权的、具有国王意义的国家首脑。后者最初是阿提卡氏族酋长之称号执政官(雅康,Apxωγ,Archon),在雅典统一之前, 他们主管阿提卡各小邦的一定部门,在雅典国家产生后,他们在政府中逐渐排斥巴赛勒斯王,并取而代之,成为共和制系统的官职。林志纯教授指出,在阿提卡统一后,“雅典巴赛勒斯现在成为全阿提卡的巴赛勒斯”。地方上的一般官员执政官(雅康),大概都集中到雅典,被吸收到新成立的统一的议事会和官府中工作。“他们成为贵族阶级的一部分,并逐渐成为这个阶级的主要内容”。后来出现当权的雅康,就是从贵族阶级中来的。至于各地部落的巴赛勒斯,仍一起保存,参加雅典统一政府的工作,直到后世。他还指出,“雅典的雅康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与巴赛勒斯并存的情况下成长起来的。古希腊国家不是到没有巴赛勒斯的一天才成立。巴赛勒斯是在国家产生和成长过程中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22)。雅典国家初期,在巴赛勒斯王制占优势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实行奴隶主民主政制。 在巴赛勒斯王统治下,高级官员有将军和雅康等;国家机器有贵族会议、公民大会,有军队、法庭和监狱等暴力组织。它们是贵族奴隶主阶级统治和压迫奴隶、平民的工具。巴赛勒斯王的统治权力随着频繁的战争而日益加强,其军事权力很大,在国内要统领卫戍军,在国外要带兵出征或抵御外敌。例如,在荷马史诗《伊利亚特》的船只清单中说,雅典国家派遣善于调度步兵和战马术的巴赛勒斯王墨涅斯透斯率领黑皮兵船五十艘(23),参加远征特洛耶的战争;在雅典王科德律斯统治时代,多利亚人侵犯阿提卡,他率军抵抗,“把全邦从败亡中拯救出来,使人民免受敌国的奴役”(24)。 但是,巴赛勒斯王的权力是有限的。在特洛耶战场上,墨涅斯透斯被阿加门农严厉谴责后,默然无声,不敢反驳(25)。这种国外关系上的软弱现象,正是巴赛勒斯王权不大的反映。还须看到,由于传统习惯和陈规的约束,贵族会议拥有授职的权力。巴赛勒斯王的任用是以“功业”和“德才”为准,凡登上王位的人,授职终身与世袭,但没有绝对的父死子继、相传数代的世袭权利。例如,提秀斯死后,由贵族珀忒俄斯之子墨涅斯透斯作国王,他死于特洛耶战场后,提秀斯之子才为王;美兰托斯曾是派罗斯国王,在公元前1080年左右,为雅典人战胜了彼阿提亚人,而王于雅典(26),其子科德斯才以其功业继王位。 由此看来,雅典城邦初期的巴赛勒斯王制,既不是昔日的巴赛勒亚制,也不是贵族共和制,更不是专制君主制(即具有绝对权力的全权君主制),而是非全权君主制。其基本特点是:个人掌握政权,实行终身职制与世袭制,但巴赛勒斯君王之统治权力受到贵族会议的一定限制,且无绝对的世袭权利,王位常因篡夺、暴动和昏庸而中断。在亚里斯多德看来,“王制以功业为基本,同贵族政体的性质相似”。他认为凡受到爱戴而登上王位的列王,如拯救雅典的科德律斯,解放波斯人的居鲁士,克里特、拉栖第蒙和马其顿的君主们,或是伊庇鲁斯的莫洛修王族,都曾有过“造福邦国”、“开疆拓土的勋绩”。他还指出,在城邦初期,“君主政体的发生起源于君王或其家族的优异的才德和卓绝的功勋,因而树立了他们特殊的地位;建制的用意在于帮助国内较高尚的阶级能够同平民群众相抗衡;诸王都出身于较高尚的阶级”(27)。可见,希腊人认为自己的城邦,在其初期也曾实行过权力有限的君主制。当权的巴赛勒斯王乃是军功贵族奴隶主的政治代表。 随着奴隶制经济的发展,世袭贵族占有大量土地、财富和奴隶。“他们不甘心受制于一人,要求共同参加治理,这样就产生了立宪政体”(28)。于是,贵族奴隶主统治集团内部雅康同巴赛勒斯王争夺统治权力的斗争越来越激烈,巴赛勒斯王制逐渐被执政官制所代替。照亚里斯多德的说法,执政官之职,初由一人增至三人,最高和最早的官职是王者执政官、军事执政官和执政官。其中以王者执政官最前,军事执政官次之,执政官最后,此职建立年代,大多数权威学者都认为在墨冬时期,也有的把它定在墨冬之继承者阿卡斯图斯之时(29)。摩尔根也说过:由巴赛勒斯改为执政官是在第一次奥林比亚(公元前776年)以前,第一位执政官乃是最末一代巴赛勒斯科德律斯之子墨冬。最早的十二个执政官都属墨冬家族。执政官初为终身职,后为十年一任,最后为一年一任,员额增至九人(其中六名为司法执政官)(30),组成九执政官委员会。 亚里斯多德和摩尔根的记载,反映了雅典城邦从巴赛勒斯王制过渡到贵族共和制的过程。第一,从设立王者执政官(即巴赛勒斯执政官)时起,王权开始衰落。后来,增选贵族出身的将军担任军事执政官,剥夺了巴赛勒斯王的军事大权。第二,从墨冬时代(如果考虑到科德律斯王死于约公元前1068年,墨冬之世可能是约公元前十一世纪下半期)起,雅典国家由巴赛勒斯王当政改为执政官当政。王职降为第二位,王权落入执政官手中,并被墨冬家族所垄断。这一变革,意味着雅典政体开始从巴赛勒斯王制走向贵族共和政制。第三,大约从公元前752年开始, 执政官改为十年一任,废除其终身职,取消其王权,标志着巴赛勒斯王制基本上为贵族共和政体所代替。公元前683年,一年一任的各年执政官和九执政官制的出现, 则标志着雅典贵族共和政制的完全形成。因为亚里斯多德有一个重要的记载:“在古代……阿勒俄琶菊斯议会往往发布传达,自行选举胜任每种官职的人,而委任他任一年”。F·G·刻泥嗡对这句话注释说:“由阿勒俄琶菊斯议会选官一事,大概早在科德律斯的最初几个继承人时就已开始,一直继续到德拉古改革之时为止”(31)。由贵族会议选举执政官和其他官吏是贵族共和政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又因为“国家高级官吏之任用都以门第和财富为准”;各执政官卸职后进入贵族会议,终身为议员;贵族会议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管理最大多数的和最重要的国事,掌管法律,对违反公共秩序的“罪人”,不用控告,就可以课以刑罚或罚金(32);公民大会停止召开。所以,国家的行政、军事、司法、财政、外交和宗教等大权都掌握在贵族会议和出身贵族的九执政官手中,平民无权担任任何官职。这样的国家政体实质上是寡头贵族统治,不具有民主政治的任何特点。同时也证明那种把一年一任执政官的出现,“作为城邦产生的标志”的看法是与史实不相符的。 公元前七世纪,雅典征服厄柳西斯,完全统一了阿提卡。大概在库伦以前,雅典国家为了适合新的军事需要,每个部落除先前划分的具有地域特点的三个三一区外,又新设置十二个造船区(诺克拉里,共计四十八个。每四个诺克拉里组成一个三一区,全国仍为十二个三一区)(33)。每个造船区既是居民的住区,也是三一区之下的地方行政单位。它的长官负责为国家征调陆、海军兵员,提供战舰,征收捐税。新的行政区的划分,不仅加强了雅典国家“公共权力”的军事力量,而且在十二个三一区基础上再次不依照氏族血缘关系而依照共同居住地区来划分国民,进一步坏破了氏族组织及其血缘基础,加深了血缘关系组织与地域关系组织并存的矛盾。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