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七大与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形成(2)
3.人民民主观 人民民主观是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实践基础。从马克思主义者的民主观出发,毛泽东认为,人民民主的实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 在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指出,我们革命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克服中国一切反民主势力,要“成立民主的联合政府”[1](1087页),要求给予中国人民以民主权利,要让中国人民翻身作主人,要实现真正的人民民主。毛泽东认为,要实现并保障真正的人民民主,我们必须“要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之上”[1](1030页),“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要“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1](1058页),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这里,毛泽东从国体和政体两方面阐述了实现和保障人民民主的要求,国体上实行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政体上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因为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真正的主人。此外,在七大上,对实现和保障人民民主的重要性,当时的党中央也有了比较成熟的认识。在七大的政治报告中,在谈到人民统一时,毛泽东强调,只有有了人民的自由,人民的民主政治,人民才能统一;朱德在七大的军事报告中也指出:“民主政治的实施,则提供了便利于大反攻的政治条件。”[2](399页) 这些阐述表明了,实行人民民主,不仅是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必然要求,也是在当时革命形势下为了完成党的革命任务的必然选择。因为只有实行人民民主,人民才能统一,才能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壮大人民力量,最终取得革命的成功。 二七大对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三大监督原则”的阐述 笔者认为,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包含了三大监督原则,即“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原则、“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原则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其实,在七大上,这三大监督原则都已被正式提出,相关具体要求也得到了较为系统的阐述。 1.“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原则 从监督客体角度看,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原则在于“教育为主,预防为主”。这一原则也明确了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运行方向。他认为任何人的思想问题要真正得到解决,觉悟程度获得提高,都离不开说服教育,以理服人。 在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我们的工作依然存在缺点。谁要是只看见成绩一面,不看见缺点一面,谁也就不会很好地为实现党的任务而斗争。”[1](1093页)因此,他要求全党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这样才能时刻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才能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在实际工作中,才能以正确的态度接受人民的监督,才能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同时,刘少奇也在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提醒大家:“我们还有缺点和弱点,我们已做的事业,距离我们所要达到的目标,还很远,我们前面的还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3](68页),为此,他强调:“我们的这些缺点和弱点,还需要我们有更大的努力和更艰苦的教育工作,才能克服。”[3](69页) 由此可见,当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领导集体在一定程度上把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一种思想约束机制和警戒机制,强调人民群众的监督不仅具有惩治功能而且具有遏止作用,能够形成人民阵线,使各种违法乱纪行为有所收敛。由此得出,领导干部应让人民来监督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觉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并且,对待人民内部矛盾和党内政府内的矛盾,人民参与监督时应注重团结,不应采取过火过激行为,关键在于达到教育和警戒的目的。 2.“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原则 从监督主体角度看,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原则在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一原则也明确了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运行规范。毛泽东主张在坚持原则性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广开言路,让人民群众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在七大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指出:“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的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惟一有效的方法。”[1](1096页)同时,在七大的口头报告中,毛泽东也指出:“我们要广开言路,打开窗户,不要怕打开窗户可能吹进沙子来。”[5](205页)“我们要学会听闲话,我们长两个耳朵就要听闲话。”[5](206页)“大家有意见,有气,就应该打开窗户,让他们把气出完,把意见都说出来,只有这样,才能团结同志,统一意志,集中意志。”[5](207页) 这里,毛泽东指明了这种群众批评的任务主要是指出政治和组织上的错误,至于个人缺点,如果不是与政治的和组织的错误有联系,则不必多加指责,使同志手足无措。对此,我们的党员干部,也应当要主动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大胆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用正确的态度来对待人民群众的监督与批评,要真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紧密联系广大人民群众,巩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毛泽东不仅在理论上是这么说的,在实践上也是这么做的。在七大上他多次讲到“我也有过错误”。“在20多年的工作中,无论在军事政治各方面,或在党务工作方面,我都犯了许多错误。”[5](14页)可以说毛泽东做了党内自我批评的表率。在毛泽东及其他领导的共同倡导和垂范下,七大将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的内容第一次写进了中共中央七大通过的新党章。新党章中写道:“中国共产党应该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经常检讨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与缺点,来教育自己党员和干部,并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3](48页)这标志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已用法规形式在党内确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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