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这一切权利都意味着安全。而在这次战争打赢以后,我们必须准备在实现这些权利中进而达到新的人类幸福和康乐的目标。(巴顿·伯恩斯坦、艾伦·马图索编:《杜鲁门政府,一部文献史》,纽约1966年版,第89-90页。) 罗斯福总统的传记作者詹姆斯·M ·伯恩斯评论说:“这是罗斯福总统一生中发表的最激进的演说。以前他从未如此直率和大胆地陈述所有美国人的经济权利,以前他从来未如此明确地把对着政府的旧的政治权利法案和通过政府获得的新的经济权利法案联系起来。”(詹姆斯·M·伯恩斯:《罗斯福:自由战士》,纽约1970年版,第425-426页。) 1945年1月6日,罗斯福总统在致国会的国情咨文中,重申一年前提出的美国经济权利法案是为所有的人建立一个安宁的繁荣的新基础;强调在这些经济权利当中,最基本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他权利能否实现的是:充分就业。反过来,美国公民的其他经济权利如果得到实现,就会对于达到充分就业水平作出重要的贡献;强调联邦政府必须--在各州、各市、企业、劳工和农场的帮助下--保证这些权利成为现实;“在战争期间,我们实现了充分就业”,“在战后,我们必须在政府履行和平时期职能的情况下维持充分就业”,这就将需要为每一个愿意并且能够工作的人解决工作--而这意味着差不多是6000万个工作岗位。(《罗斯福选集》,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96页。) 罗斯福总统在战时不断地高举经济权利法案的旗帜,大大地有助于巩固新政的成果。他告诉反对新政的宿敌,丢掉一切拖延改革的幻想,协商同意接受新政的条件。当然,要使经济权利的概念变为国会的立法,有一段长距离的路要走。但是,罗斯福的经济权利法案已为战后美国国内的社会经济改革奠定了基础,为1946年的就业法铺平了道路,为健康、教育和住房改革指明了方向。哈里·杜鲁门总统很理解经济权利法案的精神和实质,并认为实现罗斯福总统留下的遗产是他的光荣使命。1945年9月6日,杜鲁门向国会提交的第一个关于内政问题的综合性咨文中,重申了已故总统罗斯福关于经济权利法案的庄严声明,强调这个经济权利法案概括了美国“在各项长期计划中所追求的国内经济的目标”,决心在战后美国经济生活中为实现这些权利而努力。这个咨文中的许多建议,“可追溯到1944年竞选运动期间罗斯福的经济权利法案”。(拉尔夫·德·贝茨:《近代美国史》,第2卷,第41页。) 综上所说,罗斯福“新政”使美国从一般垄断资本主义迅速转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又促使美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形成军事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联邦政府干预、调节经济的范围和形式,都比“新政”时期有所加深和扩大。战争前期,罗斯福政府更关心的是准备战争和争取反法西斯战争的全面胜利,而不是社会经济的彻底改革。因此,自1939年1月至1943年底,基本上就没有提出新的改革法案或建立新的“新政”机构。“新政医生”虽然让位于“胜利医生”,但“新政”并没有消亡,“新政”成果在战时基本保留下来。战争后期,罗斯福总统不断高举经济权利法案的大旗,大大有助于巩固新政的成果,并为战后美国国内的社会经济改革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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