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说明的是,孙中山在《实业计划》之“第一计划”中提出了经营国家事业的4个原则(“必选最有利之途以吸外资”、“必应国民之所最需要”、“必期抵抗之至少”、“必择地位之适宜”),这些原则无疑对孙中山进行铁路规划都具有指导意义,因此有论者将孙中山确立的经营国家事业之四原则视为其规划铁路的原则。但这样使人无法把握孙中山铁路规划思想的层次和具体内容,似显过于笼统,值得商榷。虽然孙中山没有就这四项原则展开论述,但从《实业计划》的相关论述中,大体可以了解这些原则的基本内容。因此,结合本文的研究,如将这些原则具体到铁路建设和铁路规划上来,似乎可以进行这样的解释,“必择地位之适宜”的具体化是铁路路网规划中运输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必选最有利之途以吸外资”和“必应国民之所最需要”的具体化则是铁路线路规划的首要原则——“尤当先以沟通极不交通之干路为重要”,而“必期抵抗之至少”的具体化是铁路规划的实施原则——“从内地起筑然后接至边地”。这样一来,4项原则的层次性就显示了出来。当然,如果这些原则运用到其他国家事业的建设上,所呈现的层次性可能会不同。这正是这些宏观指导原则的包容性所在。因此,我们对孙中山铁路规划的原则思想应进行深入具体的研究,把握其思想的精髓所在,为当前的现代化铁路建设提供历史的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