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南斯拉夫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消亡论”加以教条地、片面地理解。虽然南共联盟从未放弃过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但是,南斯拉夫对国家观的认识上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他们认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并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以后,就应该立即开始国家的消亡过程,而不应当把这一过程推向遥远的未来。“革命不仅应该以一种国家机器来代替另一种国家机器,而且同时也应该开始作为一般政权工具的国家职能的消亡过程。”③铁托在1950年指出:国家的消亡应当是“首先由其经济职能,逐渐地从国家转到劳动集体开始的”。④随着社会主义自治民主的发展,国家管理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的职能应该交给各种社会自治机关,国家只保留国防、外交及维护统一的社会制度的职能。从这一指导思想出发,南斯拉夫采取了“弱化国家”、“限制国家作用”的做法。在直接经济管理和文化教育、卫生、社会政策等领域中,减少国家的管理作用,将其管理职能转移到各种社会自治组织手中。下放权力的结果是扩大了共和国的权力,削弱了联邦的权力,造成“离心化”的倾向。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阶级压迫的工具,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只要社会上还存在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国家就会存在。任何国家都具有政治统治功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政治统治功能主要是通过国家强力机构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则是管理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⑤国家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私有制发展和阶级矛盾尖锐化的产物。国家消亡是一个漫长的、自然的历史过程。国家的消亡和阶级的消灭是密切联系的。阶级消亡是国家消亡的基本前提,国家消亡则是阶级消亡的必然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作为国家主要特征的压迫职能日趋减弱,以至最后消失,而管理职能日益扩大,逐步过渡到由不同于国家的另外的社会组织来承担。”⑥因此,国家消亡首先是其政治统治职能逐渐消亡,而决不是社会管理职能的消亡。另外,国家消亡还必须具备财富极大丰富的物质基础。国家消亡不是一个国家所能实现的,只有全世界都进入到共产主义社会,国家才能消亡。南共联盟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在于,忽视了国家消亡是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过程。现代社会的大工业体系和社会化生产需要国家发挥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和管理职能。任何一个国家,离开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经济便无法正常运转。在这个问题上,南共联盟混淆了国家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区别。把国家、政府行政系统、专家技术管理系统视为官僚主义的温床,极力批判“国家主义”、“专家治国论”,人为地削弱国家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职能,从而削弱了联邦国家的统一和集中。 (二)社会所有制本身的缺陷和不足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在所有制方面的主体形式是社会所有制。50年代至60年代末,社会所有制曾显示出积极的作用,一度唤起过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南斯拉夫经济发展速度达到世界最高水平。但是,70年代以后,南斯拉夫出现经济停滞,80年代以后急转直下,出现严重经济危机。 南斯拉夫经济状况的恶化,与社会所有制本身的缺陷和弊病不无关系。社会所有制从理论上讲是一种美好的、理想的社会制度,是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趋势。然而,把它过早地搬到现实社会中来,就会因“先天不足”而扭曲变形。50年代以来的南斯拉夫并不具备实行社会所有制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条件。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所有制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基础之上的,生产的社会化达到了能够由全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的程度,社会上不再存在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不存在阶级斗争和阶级压迫,国家的全部职能由社会全体成员来承担。而现实南斯拉夫社会生产力水平很低,小农经济、个体经济大量存在,社会化大生产还没有完全占据主导地位,各民族、地区、集团之间的利益差别和冲突依然存在,人们的思想觉悟和文化水平也不够高。在这样一种社会条件下实施“社会所有制”,把一种未来的社会制度强加于现实社会,显然是不妥的。 社会所有制与市场经济具有不相容性。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中最早承认商品经济和市场作用的国家。而商品经济是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社会分工与不同的所有者的存在是商品经济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商品经济条件下必须允许多种所有制并存,允许私有经济和雇佣劳动存在。而社会所有制“排除任何人剥削人制度复辟的可能”,南斯拉夫宪法规定:“任何人都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削剥他人劳动攫取物质利益和其他利益”。⑦这本身就与商品经济相矛盾。南斯拉夫社会所有制的最大缺陷是产权不明确,任何劳动组织和劳动集体及社会共同体都不掌握生产资料和社会劳动资料的所有权。南斯拉夫1974年宪法规定:“社会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归全社会每一个成员所有,不归任何人所有。”“任何人都不对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任何人--不论是社会政治共同体,还是联合劳动组织,不论是公民集团,还是个别人--都不得在任何所有权基础上占有社会劳动产品,都不得管理和支配社会生产和劳动资料,也都不得任意确定分配条件。”⑧但市场经济中的商品交换实质上是所有权的交换。在一个产权不明确的所有体制系中,市场经济很难生存发育。南斯拉夫这种“人人所有,人人又不所有”的社会所有制实际上变成了“无人负责制”,在实际运作中遇到了许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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