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袁死后,1916年7月14日,北京政府以大总统黎元洪名义发布的命令中也没有将李燮和列为“始祸诸人”而加以“惩处”。命令如下:“自变更国体之议兴,全国扰攘,几陷沦亡,始祸诸人,实尸其咎。杨度、孙毓筠、顾鳌、梁士饴、夏寿田、朱启钤、周自齐、薛大可均着拿交法庭,详确讯鞠,严行惩办,为后世戒,其余一律宽免。”(注:转引自谢本书等著《护国运动史》第344页。)有人认为李燮和未被列入惩办名单的原因是“为了对国民党表示善意”而让他“逍遥法外”,亦不能令人信服。因为孙毓筠与李燮和同样有过一段革命经历,孙毓筠曾一度代替黄兴担任庶务科总干事,主持过东京同盟会本部的工作,也是国民党的元老之一,但孙还是被列为惩办对象。可见,北京政府并非仅仅是为了对国民党表示“善意”,才未将李燮和的名字列入“始祸诸人”的,而是根据各人在帝制活动中的表现,依据其情节轻重加以区别对待的。 至于说到他没有武力,“成了光杆司令”和“贫无立锥”之类更是无稽之谈。李燮和在抽调部分军队增援湖北和北上山东之后,在南京还有步兵一团、炮兵一营、工兵一队,留驻吴淞还有一个旅,沪、宁驻军共有“十三营”,约有5000人之谱,李一直担任光复军总司令,李之弟李云龙曾任光复军参谋长,其侄儿李刚任光复军炮队司令,李燮和若以此为基础,稍加整顿,建立私兵,易如反掌。只要李一声令下,恢复光复军昔日雄风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李燮和出生于一个茶商家庭,是当地著名大户“李园”的主人,其岳父林那能又是南洋华侨巨富,林那能拥有锡矿及胡椒园、橡胶园等产业,对李从事革命活动多所资助,李在安化老家还置有大批田产,直到他向孙中山辞光复军总司令时,还提及老家“有薄田二十顷,古籍千余卷”。后来,李燮和北上被袁世凯软禁时,他还有余钱多次接济章太炎,章太炎说他在北京全家人不至俄死,全靠“李柱中助资”,李燮和又何曾“穷困潦倒”过一日?夫何至于为“混一口饭吃”而投靠袁世凯呢? 毋庸讳言,李燮和在列名筹安会这个问题上,他个人也不是没有一点责任。其责任在什么地方呢?就在于李入京后,杨度等人第三次来李宅商量是否加入筹安会一事,并“以坐牢杀头相恫喝”的关键时刻,态度消极暖昧,缺乏应有的积极抗争。李所谓“既不拥护,也不反对”的态度是不可取的,因为在是否加入筹安会问题上,在拥护还是反对“君主立宪”这样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作为一个革命党人不论在朝为官也好,还是“退居已久”也好,都应该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态度,不应当有丝毫的含糊。李燮和又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态度呢?因为李从内心深处而言,他是坚决反对君主立宪,坚持民主共和制度的,这就是所谓“既不拥护”一语的含义;但他深知袁世凯对待革命党人的手段是极其阴险毒辣的,如果在自己被软禁的情况下,公开站出来反对“君宪救国论”,就会招来杀身之祸,这不仅关系到李个人的生死问题,而且还关系到其家人及亲戚的生死问题,当时李燮和的一家,其胞弟李云龙一家,其侄儿李刚一家“三家人口二三十人,都在北京,人口众多,以致无法脱离虎口”(注:李兴潇、李兴藻:《先君李燮和的一生》,《长沙文史资料》第十一辑。)。因此,只好用“也不反对”一语加以搪塞。李燮和这种态度正好让人钻了空子,于是在《发起筹安会宣言书》中赫然出现了李燮和的名字。同样,宣言书公诸报端后三天,李才知道这件事。当谭笃余将那天的报纸找来告诉他时,李不是采取积极抗争的态度,而是采取一种敢怒而不敢言的消极态度,除大骂胡、杨几声外,也未曾见他有过什么其他坚决反抗的表示和果敢的行动。在失去自由的情况下,用登报或者发表通电的形式据理力争固然是不可能的,但反抗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诸如向当局提抗议、开展绝食斗争、向所接触的人阐述自己的政治主张、说明事实真相等等都是可以办得到的。就其艰窘的政治处境而言,李燮和与章太炎比较,章太炎的处境似乎更为恶劣,但章太炎的反袁态度却是异常坚决的。相较之下,李燮和却没有像章太炎那样愤起抗争,对于这一点,李燮和自己也感到十分愧疚。章太炎在谈到他与李交往时,也提及“然柱中颇自愧,不继见矣”。龚翼星也说他被“窃名”筹安会时,“不能拒”,又说“项城死,君遂不与闻政事”。杨镇毅说他“被背列为‘筹安会六君子’之一,未敢声明,为什么“不能拒”?为什么“未敢声明”?为什么后来“不与闻政事”?个中原因恐怕只能从李燮和本人思想深处去寻找。袁世凯死后,李燮和才得以彻底摆脱袁氏羁绊,完全恢复自由。他怀着愧疚的心情回到自己家乡隐居下来,读书自省,曾亲撰对联自责云:“北顾效三呼,渡河杀贼虚初愿;南来欠一死,列简蒙冤愤晚年。”(注:刘绍东撰:《李燮和将军事迹述评》,未刊稿。)这幅对联是对他被列名筹安会而缺乏应有积极抗争心理的一种自责与反省,也道出了他晚年内心悲愤、抑郁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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