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验与模式:实证主义对史学的启示 在19世纪,以孔德为代表的实证论者也是一股与传统史学抗衡的势力。这样说可能会遭到某些人的反对,因为在他们看来,以兰克为代表的传统史学在史学认识和方法论上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验实证主义。在此意义上,传统史学也被称为实证主义史学。他们的理由是,第一,两者都认为历史可以而且应当是客观知识,这就不但要求历史事实是“精确的”和“实证的”,而且史家对它们的认识也应避免带有主观性;第二,它们也都一致反对思辨的历史哲学,认为它纯系形而上学。两者都拒绝对事物的本质进行探讨,更回避从因果必然性上探究历史运动过程的原因。人们往往仅从表面上看到它们之间存在的这些相同点,却忽视了两者之间的重要分歧。第一,关于历史研究的对象。传统史学认为历史即广义的政治史。实证论者则主张史学研究领域应该是全方位的、无所不包的。如德国实证论者拉普兰希特就十分欣赏历史即文化史的观点。按照这种观点,政治史只是文化史的一个组成部分。除此之外,经济、法律、艺术、宗教等都值得研究。英国实证论者巴克尔也继承了伏尔泰的传统,提出历史即文明史的观点。在他来看,史家应记述人类的全部活动,人类、社会、民族、文化都是历史研究的主要对象。他呼吁史学应从传统的政治史扩展到物质生产、经济关系、各种制度、科学技术、思想意识、文学艺术等领域。由此可见,实证论者所主张的历史是一种以包揽一切的文化史或文明史为内容的总体历史。第二,关于历史研究的方法。传统史学往往把研究对象分割成细枝末节,并用孤立和封闭的方法进行微观研究,完全放弃从整体宏观的角度思考问题。实证论者从生物学研究中受到启发,认为科学应该是综合性的,整体要先于局部。由此出发,拉普兰希特提出他的新史学派的哲学观点即要研究普通群众而非个别人物;要写人类的整体活动而非名人历史;要把社会(即人类整体)作为研究对象。⑧从认识论和方法论上说,传统史学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因而失去了综合和概括的可能性。实证论者由于坚持整体先于局部的宏观研究方法,因而走的是从一般到个别的道路。第三,史学研究的目的。传统史学认为历史研究无非是考订史实,如实叙述,“复活”过去。至于从具体研究中引发出某些普遍规律的任务,则被传统史学家所回避或拒绝。实证论者虽然反对思辨的历史哲学,但也不赞成兰克学派纯粹描述性的故事式的史学。他们坚持,“历史必须以明确的问题和假设来探讨其内容,没有理论决不可能有历史”,史学家就是要“力图系统地阐明既能运用于具体的历史条件,又能受历史条件检验的这样一种有限范围的理论”⑨。实证论者既不关心“它(指历史事件,下同)是如何发生的”这类传统史学的题目,也不探讨“它为什么发生”这类思辨的历史哲学感兴趣的问题,而往往问的是“它是如何变成的”。 实证论者主张历史研究的目的是发现人类历史演进的一般规律。他们对规律的理解是建立在主张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具有同一性基础上的。孔德说:“实证哲学的首要特征在于,它认为一切现象服从于恒定不变的自然规律。由于了解到对所谓的原因--无论初始原因还是终极原因--的任何探求都是多么徒劳,我们的任务就是致力于精确地发现这些规律,并力求把那些规律的数目减少到最低限度。”他还进一步解释说:“我们真正任务是确切地分析现象的状况,按相继和相似的自然关系把它们联系起来。这方面的最好实例是引力学说。我们说宇宙间的普遍现象由它而得到解释,是因为它把整个无限多样的天文学事实联系在一个头绪下,展示出原子相互之间的作用力与其质量成正比并与其距离平方成反比的恒定趋势,而这个总的事实本身又是我们十分熟悉,因而我们说我们了解它的那样一个事实的延伸,那个事实就是地球表面物体的重量。至于什么是重力和引力,我们无从探讨,因为那根本不是一个知识问题。神学和形而上学可以对那样的问题加以想象和推敲,但实证哲学拒绝探讨它们。”⑩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实证论者是这样设计社会科学研究程序的:首先是“确切地分析现象的状况”(经验实证研究),其次是“按相继或相似的自然关系把它们联系起来”,以便使所有纷乱现象都服从于他们所发现的“恒定不变的自然规律”(构筑模式)。至于象“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律”,“这个规律本身又是由什么决定的”这类问题,他们认为是人类理性所难以认识的,是非知识、非科学问题,因而只能留给神学家和形而上学去探讨了。可见他们说的“规律”并不是真正客观存在的因果必然性。 那么,实证论者所说的支配人类社会运动过程的“恒定不变的自然规律”究竟是指什么呢?他们往往倾向于把最后归结为人类精神的发展过程的“规律”,因而他们常常用人类精神或人性的进步作为标志去衡量某个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这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唯心史观的精神决定论。比如孔德就对影响社会发展的各种不同因素的作用作了分析,认为精神的、理智的发展是第一类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把气候、种族、人类平均寿命、人口增长都列入第二类因素,它们只能加速或延缓社会的进步。在这种唯心史观的指导下,他认为,人类在历史上曾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中人类解释各种现象,并把这些现象的存在归因于生命体或人类相似的力量。第二阶段,他乞灵于抽象的实体,如大自然。第三阶段时,人类只是观察这些现象,并划出各种现象之间在某个时期或过去可能存在的经常联系。他不想找出事物的缘由,而只想找出支配各种现象的规律”(11)。拉普兰希特则按照“精神自觉”的不同发展程度,把德意志的知识生活划分成6个不同的时期:即象征主义时期、类型主义时期、因袭主义时期、个人主义时期、主观主义时期和神经紧张时期。由于“精神自觉”的发展时期的差异,人类历史也就相应经历了与象征主义相适应的渔猎时期;与类型主义和因袭主义相适应的土地经济时期;与个人主义和主观主义相适应的货币经济时代。(12)再比如,英国实证论者巴克尔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受两种规律支配,即自然规律和精神规律。自然规律指气候、土壤、食品等物质因素,精神规律则泛指人们对自然界和社会现象的认识。但两者相比,精神规律比自然规律更为重要。(13)实证论者对人类精神发展阶段所作的概括是建立在人类历史具有统一性的基础上的。但人类社会是统一性与多样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矛盾和辨证的统一体。实证论者又如何解释不同国家和民族在同一时期而处于不同的精神发展阶段呢?换言之,各民族历史为什么会有不同的发展道路或类型、不同的发展程度呢?对此,实证论者认为,各民族历史发展的差异性不是由某个单一因素造成的,而是多种因素平行地相互作用的结果。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各种因素所起的作用大小主次也就不同。但不存在一个在各个时期各种条件下始终占主导或支配地位的因素。如孔德把这些综合因素归纳为“种族、气候和政治活动”(14)。泰恩认为是种族、环境和时间。(15)巴克尔则认为包括的范围应更广泛些,例如地理、气候、科技、食物、土壤、经济、政治、制度、法律、人文科学、哲学、文学、艺术、宗教等。(16)如果说,孔德和泰恩主要是从物质条件的角度说明各民族历史存在的差异性,那么巴克尔则将物质和精神因素完全等量齐观。不过,从根本上讲,实证论者主张的是一种多元的历史决定论或单一的精神决定论。 乔治·伊格尔斯教授曾在《欧洲史学的新方向》一书中,把当代欧洲史学归纳为“法则式”、“悟解式”和马克思主义这样三种类型。伊格尔斯所说的“法则式”史学是指在当今西方史坛已经成为一股颇为壮观的发展潮流的以年鉴学派为代表的新史学运动。他认为,这种“法则式”的新史学发源于以孔德、巴克尔和泰恩为代表的实证主义的社会学和历史哲学理论,这是颇有见地的论点。因为两者都反对纯粹描述式的事件史,在史学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上都倾向于唯心主义的多元论,两者都认为史学离不开宏观整体考察和理论指导,需要分析与概括方法。但两者又都鄙弃思辨的历史哲学,主张从实证或经验性的研究中概括出某种适用于一定范围的描述性或统计性的规律或法则。但以唯物史观来衡量,他们所说的规律或法则,都还说不上是真正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只不过是研究者凭自己的主观认识所做的模式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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