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闳与近代中国早期的外交(2)
中国教育使团抵美后,身为使团主要负责人的陈兰彬由于语言不通而难以与外界交往,所以使团的对外交往活动主要由容闳来开展。除了安排和照顾中国学童的学习和生活外,容闳的主要活动就是以中国官员的身分展开与美国政府和各社会阶层的交往。他在使团的另一位毕业于纽约州克林顿市汉密尔顿学院的随行教师郑衡生(译音)的协助下,首先通过文化交流和参与当地的政治以及社交活动来建立与美国政府和公众的联系,以此扩大中国在美国的影响。在他们初到哈特福特之际,当地政府和群众就对他们表示热烈的欢迎。这种友好的态度为他们与当地人民开展文化交往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容闳以他所具有的美国公民身分,积极活跃于社会的各阶层之间,和他们建立广泛的联系。为了向当地人民介绍中国文化,容闳和教育使团的成员每逢节假日,尤其是中国的新年和其它重要节日,都要举办中国式的宴会,来招待当地的各界人士,向他们介绍中国文化的特色。对于他们举办的中国式宴会,当地的报纸曾作过这样的报道:“市长以及城里的许多绅士和女士们都参加了这次中国使团的宴会,他们受到了使团成员礼貌而有耐心的接待。”(注:《哈特福特报》(Hartford Courant),1874年2月18日。) 为了扩大外交活动范围,容闳很快就把交往活动扩大到美国首都华盛顿的政府官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中间。他依仗着流利的英语和对美国社会的熟悉和了解,不久就和许多重要的美国政界人士建立了密切联系,成为华盛顿外交界一名非常活跃的人物。为此,他经常前往华盛顿参加各种外交活动,出席各国使节在华盛顿举办的宴会,并和美国政府官员讨论与中美两国外交有关的问题。他还曾经前往参议院,为中国妇女的教育状况作证;甚至说服美国参议院为中国妇女教育计划设立了一项基金。 在展开广泛的交往活动时,容闳还通过各种渠道来了解与中国有关的各种情报并为中国政府购买军事装备。在他刚到美国后不久,就了解到日本在美国购买的八千到一万支罗明顿公司生产的滑膛步枪,已经在纽约港装上两艘军舰的重要消息,并立刻向总理衙门作了报告。为了替国家采购军火,容闳与美国的军火商们进行广泛的接触。关于这件事情,陈兰彬在给总理衙门的信中曾有过这样的报告。“此地制造的‘格林机枪’,精巧坚固,质量胜于法国所造。我们极力促使制造商把这种枪运销到中国,但他们仍犹豫未决。容闳打算和他们签定合同,并劝说他们今秋把样品送往中国,但我不知道他能否成功,因而这项计划仍要保密。”(注:陈兰彬致刘汉卿,1873年8月20日,中美关系史料(台北,1968),Ⅲ,第1060页。)1873年8月初,容闳终于和格林公司的代表达成该公司向中国出售武器的协议。8月12日,格林公司的一位代表携带着一批枪支样品随同容闳前中国。不久,中国政府向格林公司购买了价值十万美元的枪支。这批武器于1874年下半年运抵中国,它们对左宗棠备战新疆防止沙俄入侵起了重要作用。 容闳出使美国期间,曾代表中国政府前往秘鲁调查华工在秘鲁遭受非人待遇的处境。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大批中国劳工被送到美洲国家从事各种体力劳动。他们当中,有些是通过所谓“自由移民”的途径,来到美国的西部地区修建铁路;有些则是所谓“合同移民”,其实其中很多人是被拐骗绑架,强迫运送到古巴、秘鲁等地的种植园。他们在那儿从事农业生产并遭受着非人的待遇。早在19世纪70年代初,美国和中国通商口岸的一些报纸就报道了有关中国侨民在古巴和秘鲁遭受残酷迫害的消息,由于当时清政府和秘鲁等国政府之间没有外交往来,因而无法通过外交途径来解决拉丁美洲地区华工所遭遇的问题。1868年,秘鲁的华工曾向美国驻秘鲁的公使述说苦情,请求他把华工在秘鲁的情况转告清朝政府。华工在给美国公使的信中描述了他们在秘鲁的困苦遭遇:“中华国远适秘鲁咕冈公司粤东会馆同升公司从蚁民等,告为欺骗酷刻,投文求援事……溯自到埠以来,托宇下以求庇,凭东家而吩咐,放牛牧马,一任指挥,开田掘井,概遵调遣,工夫不断于晨昏,力役无间乎寒暑。不意恶夷等恃富凌贫,丧良藐理,视合同如故纸,等人命如草芥。衣食工银惟知吝啬,憔悴惫倦莫肯恤怜。常见苛求,横加打骂,或被枷锁而力作,或忍饥寒而耕锄。在东家既属苛残,官府依然阿比,纵尔鸣,反遭谴责,时时闻屈死之惨,处处有自尽之哀……兹有大宪按临,电闪雷轰,众等流蚁,不胜雀跃,爰具公呈恳恩救拔。”(注:东海关监督公署残档,转引自《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Ⅲ,第965-966页。) 1873年2月,秘鲁政府在英美等国的支持下,派遣使节来华向中国清朝政府总理衙门提出签订贸易和招收华工的条约。中国政府趁势提出由驻北京的外国外交官组织一个调停委员会来处理华工在秘鲁和古巴等地遭受非人待遇的问题。1873年8月,调停委员会提出一项协议,由中国政府派调查委员会前往秘鲁和古巴等地,实地了解中国侨民在当地的情况。1873年9月22日,李鸿章“奉旨派陈荔秋(兰彬)与容纯甫(闳)出使美国、秘鲁、古巴等地,专为处理华工事宜。”(注:《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第17卷,第30-31页。)并要求他二人通力合作来完成这一工作。由于当时容闳正忙于和格林公司的代表谈判有关购买武器事宜,因而决定他和陈兰彬将分别带领调查团对秘鲁和古巴进行调查。 1874年夏,容闳完成和美国格林公司的武器交易后,从北京赶回美国。此时,陈兰彬带领的调查委员会已经结束了在古巴的调查工作。于是容闳会同美国官员杜渣和美国医生祈洛等人继续前往秘鲁进行调查。容闳到达秘鲁后,发现当地的华工“自咸丰初年拐贩起,至今计存华工约十二万有奇。此二十年中受虐以及病亡,难以数计。”(注:《容闳致两江总督沈葆桢禀帖》,转引自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Ⅲ,第1043页。)在秘鲁期间,容闳广泛询问了华工遭受迫害的情况。一名叫张贵的华工在真渣岛的鸟粪山做工,他在证词中说道:“作工有定限,每日装满两大车。如不完即将两手两脚指用绳扎吊打,每日不准多饮水,若在饮水处停一二秒时,即要鞭打。每天寅正常有两三人自缢的,又有许多在鸟粪岛高处投海死,又有挖鸟粪自埋死。大凡投海具系约定一百余人,同时尽命。”(注:同上,第1058页。)除了向华工了解情况外,容闳在秘鲁的调查还得到了美国驻秘鲁公使以及其他在那里工作的美国人的帮助。美国医生乌阿尔特作证说:“华人在蔗寮榨糖,每天限工车数已满,常作到夜十点钟,都不准停工。彼时必定鞭打,不至肉飞不已,用鞭之人极残忍,第一鞭将皮揭去,第二鞭即血流……初来十二时内,即有六人受伤,一礼拜内又有六人自尽,十天内有五十人受鞭打。”(注:同上,第1053页。)为了改变华工在秘鲁的处境,美国公使建议容闳向清政府提出“派使臣来此京城保护,并与之立约,以巨款现银为质,遇有违约之处,可立与之辩白,即将此项现银作罚,秘鲁人重利,该当略好。”(注:同上,第1047页。)经过向华工广泛进行了解并深入实地开展调查,容闳很快就完成了华工在秘鲁遭受非人待遇的调查报告,其中还附有华工被鞭打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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