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反对封关禁海,主张贸易互利,具有近代先进中国人所特有的开放意识。 众所周知,自我封闭,与世隔绝曾是中国封建政权得以长期延续和保存下去的首要条件。时至近代,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29〕。不少顽固派士大夫重弹封关禁海、断绝与外国贸易的老调,幻想以此来求得苟安,但这只能是一种不识时务的愚论。林则徐在对外交涉中,看到了贸易在西方各国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认为贸易者,“彼国之所以为命”〔30〕,“贸易一事,该国之国计民生皆系于此,断不肯决然舍去”〔31〕,朦胧地觉察到了资本主义的特性。基于这种认识,他在《复议曾望颜条陈封关禁海事宜折》中说,对于“未犯法之各国夷船与英吉利一同拒绝,是违抗者摈之,恭顺者亦摈之,未免不分良莠,事出无名”〔32〕。这些精神,也符合国际贸易法的一般惯例。更重要的是,林则徐指出“内地民人格于定例,不准赴各国贸易,以致利薮转归外夷”〔33〕有弊端。他不只一次地申请,来华外商“不但以尔国之货,赚内地之财”,并以内地之货,赚各国之财;此乃“以中国之利利外夷,是夷人所获厚利,皆从华民分去”〔34〕。因此,林则徐在提倡国人出海贸易的同时,也十分明智地以“贸易”来确定自己的外交方针,认为“驭夷不外操纵二端,而操纵只在贸易一事”〔35〕。不难看出,这种见解在当时是十分深刻的。 综上所述,林则徐作为封建地主阶级中的一员,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他的外交思想不可避免地带有不少封建意识。但是,他抱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的爱国信念,使之能够在与西方殖民者的交涉中不畏艰难,维护了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这符合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而且,他多方了解西方各国状况,自觉利用国际公认的法律进行斗争。由此我们可以说,林则徐的外交思想,是中国的外交观念和外交政策在面向世界,从传统走向近代的历程中迈出的艰难而又可贵的第一步,理应在中国近代外交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注释: 〔1〕〔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4、255页。 〔2〕《清朝续文献通考》第337卷第1087页。 〔3〕《毋自欺室文集》第3卷,见(台湾)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24辑,第127--128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0页。 〔5〕(英)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284页。 〔6〕《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64卷第2496页。 〔7〕《林文忠公政书》第4卷。 〔8〕魏源:《圣武记》第10卷。 〔9〕《魏源集》上册第174页。 〔10〕〔11〕〔24〕《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第2册第433页;第5册第36页;第3册第466页。 〔12〕〔13〕《林则徐奏稿·公牍·日记补编》,中山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01页。 〔14〕(美)安·那斯波姆:《国际法简史》,第160页。 〔15〕广东文史研究馆编译:《鸦片战争与林则徐史料选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80页。 〔16〕李抱宏:《中美外交关系》,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第29页。 〔17〕(法)苏珊·巴丝蒂夫人,端木正译:《外国人的地位与国际法》,见《中山大学学报》1985年第1期。 〔18〕《海国图志》第83卷。 〔19〕〔27〕《林文忠公政书》第192页。 〔20〕〔22〕〔23〕〔34〕《林则徐·公牍》第59、130、129-130、126页。 〔21〕(日)佐佐木正哉:《鸦片战争前中英交涉文书》第220页。 〔25〕〔28〕《澳门月报》第3辑,《论禁烟》;第5辑,《论各国夷情》。 〔26〕〔30〕〔31〕〔32〕〔33〕〔35〕《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705、676、705、705、640、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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