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近代民族主义的几种类型(2)
建立民族国家,对内要求统一,对外则要求独立,即排除一切外来的权威,首先就要排除罗马教廷对各国政治上的干涉压迫和经济上的剥削掠夺。14世纪初,但丁在《论世界帝国》中就曾指出,君主的权力并非教皇所赐,因为“教会不可能被授予向尘世政权授权的权力”,“尘世的世界帝国的权威无需通过任何媒介直接来自宇宙的权威之源”,也即上帝。[⑦]14世纪末,英国的约翰·威克里夫(1320-1384)提出了改革英国教会、使之成为不依赖任何外在力量的民族组织的主张。他反对教皇从英国收取什一税,主张政府没收教产,以防止本国财富流向罗马。威克里夫表达了英国新兴的资产阶级想要摆脱罗马教廷的剥削掠夺,希望国家保护本国工商业利益的强烈要求。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使反对教廷的思想更加激烈。马丁·路德(1483-1546)的《九十五条论纲》提出“因信得救”,首先否定了罗马教会在信仰方面的权威,在此基础上,他又提出将罗马教会的势力排除出德意志、建立民族教会、进而实现德意志民族独立的主张。但是路德的主张有其缺陷,他想要依靠的力量是封建诸侯,而封建诸侯因其割据和称霸的野心常常是反对全民族统一的,为了对抗统一甚至不惜牺牲民族独立和民族利益而投靠某些外部势力。所以路德的民族独立主张不可避免地成为空想。相比之下,16世纪上半期英国的宗教改革则成效卓著,英王亨利八世主要依靠新兴资产阶级的力量,因而能够比较顺利地建立起以国王为首脑的国教会,进而实现民族国家主权独立。 这个时期要求使用民族语言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丁是欧洲第一个使用民族语言进行创作的作家,他的很多作品都是用意大利语写的,他还写了《论俗语》一书专门论述使用民族语言的优越性。威克里夫曾把《圣经》从拉丁文翻译成英文,路德曾把《圣经》译成德文,他用拉丁文写的《九十五条论纲》刚发表即被译成德文,两个星期之内便传遍德国。16世纪中叶约翰·布根赫根(1485-1558)在德意志北部创办的民众学校除宗教教育外,主要是教授用德语读书写字。[⑧]宗教改革家约翰·加尔文(1509-1569)为日内瓦各类学校编制的教学计划中对学习本国语作了详细规定。[⑨]1539年法王法兰西斯一世在颁布的法令中规定,今后发布一切法令和公告必须用法语,不得使用拉丁文和方言。英国已于1362年在法庭诉讼和议会辩论中改用英语,至15世纪中叶,在宫廷和上流社会中英语已成社交正式用语。[⑩]学者理查德·马尔卡斯特(1530-1611)曾这样说:“我爱罗马,但更爱伦敦。我喜爱意大利,但更喜爱英国。我熟悉拉丁语,但崇拜英语。”对本民族的热爱之情溢于言表。他不遗余力地提倡用英语写作,在他主持泰勒学校和圣保罗学校的几十年中,一直将英语教学作为文科教育的基础,认为其重要性远高于学习拉丁语。与他同时代的另一位教育家约翰·布林斯利在其著作《文法学校》中更提出:“英语的纯正和优美是我们民族的一大荣耀。”[(11)]近代德国学者威廉·冯·洪堡(1767-1835)说过:“语言好比是民族精神的外部体现,民族的语言就是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也就是民族的语言,我们想不出比这两者更为雷同的东西来了。应将民族的精神力量看作是真实的,决定性的原则,是语言差别的现实基础,因为只有民族的精神力量才是有生命的、独立的现象,而语言则是从属于这一精神力量的。”[(12)]从语言学角度看,洪堡用唯心主义解释语言差别的根源,当然是不正确的;但是从历史的角度看,他强调民族意识与民族语言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二者互动关系的真实情况。在当时,排斥和摒弃罗马教廷使用的拉丁文以及征服者带来的语言文字,倡导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不仅是对外来权威的否定,也是民族意识觉醒的表现。这种倡导对统一的民族语言的形成有着积极促进作用,而统一的民族语言的形成和普遍使用又是培养民族感情和民族意识的重要基础。 伴随着民族国家主义理论的形成、朦胧的民族意识的出现以及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两大运动,至16世纪除欧洲除意大利和德意志还“只是名义上存在”之外,在多数国家里,都已经是“国王的政权依靠市民打垮了封建贵族的权力,建立了巨大的、实质上以民族为基础的君主国”,[(13)]建立起了强大的、甚至是专制的王权。统一的民族语言已基本形成,并且在社会生活中广泛使用。对本民族历史的兴趣空前高涨,专门研究民族历史的组织、机构和著作相继出现。这个时期很多艺术作品的主题,都是赞美故乡山河,颂扬民族英雄,哀叹本民族以往的不幸,呼吁捍卫本民族的利益和荣誉。表现出越来越强烈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感情。 但是,这个时候的民族主义理论尚不完备,“巨大的、实质上以民族为基础的君主国”也还不是真正的民族国家,人民对本民族的归属感和热爱忠诚的感情还没有同热爱祖国、忠诚和报效祖国联系起来。在民族主义成为普遍的思想潮流并且最终形成大规模的社会运动之前,它还要经过相当长的发展过程,而推动这一过程的是以启蒙学说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思想革命和以法国大革命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政治革命。 二、民主民族主义和文化民族主义 随着西欧各国资本主义蓬勃发展,资产阶级逐渐羽翼丰满。他们不再依赖王权的保护,而且还要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为自己牟取政治地位和权利。这时他们愈益清楚地认识到,曾经在反对封建割据和教会势力的斗争中代表进步的王权如今已经越来越走向反动,越来越脱离人民利益,甚至站在人民的对立面。特别是在那些君主专制的国家里。1715年12月在巴黎的一次集会上,亨利·弗朗索瓦·德·阿格索(1668-1751)演讲时说:“在这里我们能发现我们的祖国?个人的私利出卖了她,冷漠淡忘了她,空洞的哲学咒骂她。对于一个有公共道德心的人来说,这是一种多么奇怪的景象:一个偌大的王国但没有祖国,众多的人们而没有公民。”[(14)]阿格索清楚地表达了这样一种思想:在“朕即国家”的君主专制制度下,君主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代表全体人民的公共利益,他们只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一味追求个人利益,而君主的个人利益常常是和公共利益相抵触的,于是“国家”成为君主谋求私利、压迫人民的工具。在这种专制国家里,人民不是公民,因为他们没有公民应当享有的自由权利,他们的利益也得不到保护。这样的国家不是人民的“祖国”,人民对这个不保护自己、只压迫自己的国家也毫无热爱忠诚之情。让·德·拉布吕耶尔(1645-1696)首先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专制之下无祖国!”意即专制的国家不是真正的民族国家,不是人民的祖国。没有公民,没有全体公民的自由、利益和幸福,也就没有爱国主义。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