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的实业建国主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第一,“欲兴实业,当谋铁路,铁路不发达,实业即不振兴。”(23)1912年8月,黄兴在《铁道杂志》序言上写道:“盖实业犹人身血液,铁道则其脉络,脉张滞塞,血液不贯注,自然之理也。”他希望政府与人民都要“先以铁道为救亡之策,急起直追,以步先进诸国后尘,则实业庶几兴勃也乎!”他还把铁路建设与国防事业、国民经济联系在一起,认为“铁路为交通利器,蒙藏以道路不通,致滋疑惑…西北进行之障碍,交通上实一大原因”,“民国经济之发达,全恃铁道”。 第二,“竭全力办全国之矿”,开发丰富矿藏。黄兴认为,要实现民生政策,当从发展实业入手,而发展“实业又当从工业着手,工业当从矿务着手,矿务当从煤、铁二者着手”。他指出二十世纪将是煤铁世界,煤铁之多寡将代表国力之强弱。他还注意到铁道与矿业的紧密关系,“铁道修成,必有以供铁道之滋养料也。”(24)黄兴特别注重矿业,他在阐述湖南实业时,从具体实际情况出发,认为湖南实业当以“矿为第一”,并在1912年10月,制定了《开矿计划》。他说:“中国矿产极多,已开采者不及万分之一”,“苟能将矿业开采,既工业数倍美洲亦可”,(25)希望国民竭全力开采全国矿产,让沉睡的宝藏,来为建设国家服务。 第三,提倡农工商并举,促进经济协调发展。黄兴认为“民国前途,全赖工商业之发达,而工商必以农林为前矛”。对农工商发展的辩证关系,他阐述得十分清楚。他说:“农以生之,工以成之,商以通之。农工发达,则商业亦自然发达矣。”(26)他进一步指出发展工农业与加强国防也有密切关系。认为军事上的发达,“全以农工为根本”。他主张建设市场,促进商业的发展,希望长沙“修天桥联系水陆洲、岳麓山为市场”,湘潭“拆城,于文昌阁一带修筑马路,成一商场。”黄兴的这些远见卓识,充分显示了他的聪明才智,对促进当时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第四,发展拓殖事业,加强边疆建设。黄兴说:“中国国家自有历史以来,天然为地球一最大农国。兄弟进大沽口,亲见各处荒地甚多。如能讲求农业,必能发达一地方之地力,此不过一最小比例。其余如二十二省,蒙古、新疆可垦殖之地甚多。”因此,他发起垦殖协会,“以苏民困,维国本”(27),并认为拓殖可以巩固国防,开辟利源,扩充财(力),“泯尔我之诈虞,辟天然之种源,舒民间之财力,疏东南之生齿,固西北之边防,杜绝列强抵隙蹈瑕之机,实行吾侪移民殖边之策。” 第五,整理财政,开辟财源。黄兴主张通过多种途径来筹集资金。一是成立中央银行,利用推行币制机会,吸收现金。二是要求各省自行集合人民资本,组织国民银行,并由国民银行协力组织一国民银公司,以“积国人之资源,谋公共之利益,社会金融于以活泼,政府借贷亦可接济,利国利民,实无逾此。”(29)三是主张吸收外资,建议“由政府派名誉素著之人,赴外洋各埠募集华侨资本”。关于外债,他说:“贸贸然徒言拒债者,因噎废食之见也;龂龂然侈言借债者,贪饵吞钩之为也,两者均未见其可。”(30)他主张借外债用于生产建设事业,反对借外债供个人之消费。四是劝募国民捐,号召一切人民发扬爱国热情,毁家纾难,竭力捐助。五是整理地契税,实行盐专卖。 此外,黄兴认为要兴实业,“须先研究实业之学问”(31)。他主张在发展实业的时候,要努力学习西方先进的科技并加以研究改进。他说:“西国实业,日异月新,既以东亚为市场,既不能禁民之不购贷。惟有事事仿造,翻新出奇。”(32) 黄兴不仅有实业救国的言论,而且有实干的业绩。建国后,他“避政界而趋实业”,进行了一系列的实业救国活动。从1912年3月起,他先后发起组织拓殖协会,倡办拓殖学校,担任拓殖协会会长、中华民国铁道协会副会长,汉粤川铁路督办等职,参与发起湖南五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洞庭制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汽船有限公司,并投资孙中山等倡办的中国兴业公司。其振兴实业之诚,由此足见一斑。 黄兴提倡振兴实业,力主路矿先行,农工商并举,发展拓殖事业,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顺应历史的潮流,有利于人民的幸福、国家的强盛、民族的独立。他的实业建国主张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它一切以国家利益为前提,与解决国民生计、增强国防相结合,还与挽回利权直接相联系。黄兴主张实业“不取个人主义,且非仅为一地方谋利,实为全国家谋利益”。这种崇高的爱国思想是值得称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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