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从有关政纪规范的执行情况看,高度的机密性是军机处最重要的特色之一,这对皇帝有效地行使自己的独裁权力极为重要(雍正创设军机处就是“以内阁在太和门外,曝直者多,虑漏泄事机,始设军需房于隆宗门内” 〔49〕)。 然而,“法久自必弊生”(乾隆语),到乾隆中期以后,这一制度开始遭到破坏。像和珅当朝时,竟不顾清朝奏折直达皇帝,臣僚不得与闻之成例,“在军机时,虑人举发,凡有奏折,令具副本,关会军机处”,从而严重侵害了皇帝对政务的独裁权〔50〕。军机处办公地点也逐渐改变了以前严密整肃情形,变得喧闹嘈杂起来,尽管清廷对此屡加整顿,但仍无根本好转,五年(公元1800年),嘉庆皇帝曾感叹说:“军机处为办理枢务承写密旨之地,首以严密为要,军机大臣传述朕旨,令章京缮写均不应稍有泄漏。自去年正月以后,军机处颇觉整饬严肃,闲杂人等亦觉稀少。近日又觉废弛,军机处阶台上下,窗外廊边,拥挤多人,借回事画稿为名,探听消息。折稿未达于宫廷,新闻早传于街市,广为谈说,信口批评,实非政体。”〔51〕可见,对军机处的保密性不宜估计过高。 当然,作为清朝中央决策的特色机构,军机处的创设,对方便皇帝行使独裁权力,提高清朝中央决策和行政效率确实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是它自产生以后即备受亲睐,并得以长期存在最重要的原因。在军机处产生以后,清朝决策机构更加明朗化,内阁行政职能更加明确,在为政方式上,朝廷对日常政务与机密重务的处理有了原则区别,即所谓“本章归内阁,机务及用兵皆军机大臣承旨”,这可以说是军机处对清朝行政体制的一大完善〔52〕。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军机处和内阁在权力分配上并不对立,它的出现并不影响内阁作为中央政府处理日常政务的职能,内阁仍一如既往地承担着大量繁复冗杂的行政事务(在军机处设立以后,需要票拟的题本一度大量增加)〔53〕,而这是军机处所不能也无法取代的。乾隆时入阁协办批本的程晋芳曾感慨说:“旁观者谓密勿重务咸由军机,内阁秉成例而行,如邮传耳。乌知国家大政内自九卿以下,外而督抚藩臬,凡诸兵农礼乐刑赏之事,胥由是出纳焉,可不谓至重欤?” 〔54〕据此,人们是很难得出军机处创设以后内阁成为“闲曹”、“冗员”这一传统结论的。至于咸同光宣时期,清廷内忧外患,军机处、内阁和皇权在新的政治条件下飘摇动荡,其中权力之消长,关系之变异自然又需另当别论了。 三 尽管军机处的出现对专制皇权的加强不但没有起到推动作用,反而因其改变了顺康以来皇帝在用人行政上固有独裁方式,从而在客观上制造出一些新的异己因素,但人们也不能否认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从历史发展的总趋势看,清朝专制皇权较明朝,甚至以前任何朝代都大大加强了,皇权对政治社会的干预和控制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要强大和严密,这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清朝皇权究竟是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获得加强,并得以长期维持的?对这样一个重大课题,当然不是一两篇学术文章所能解决,但笔者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也许会有助于我们寻找比较合理的答案: 一是清朝政权独有的民族传统。清朝政权是满汉官僚的联合统治,但这种联合并不否认满洲贵族和官僚在政权中的主导地位,尤其不否认满族特殊历史传统对这一政权的深刻影响。确实,入关以前,清朝的不少制度设施是不利于皇权加强的(如诸王共议国政等),但植根于满族社会中一些基本价值观却为以后专制皇权的形成与强化提供了最原始的社会土壤,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满族重视主奴差别,严格尊卑贵贱,强调笃诚事上的传统,这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极易转化为忠君敬上的政治教义,并和中原地区传统的儒家纲常伦理巧妙地结合起来,成为推动皇权强化的文化基础。正因为如此,清朝诸帝无不强调满洲官僚要“毋忘根本,学彼伪习” 〔55〕,“伪习”指的不是儒家文化,而是存在于汉人中的所谓虚伪浮华、沽名钓誉、结党揽权等恶劣品性,这对维护专制皇权,保障官僚政治正常运行极为不利。热衷于强化皇权的雍正皇帝为此还专门发表长篇上谕,辗转周详,不厌其烦地阐发自己的见解,他说:“我满洲人等,笃于事上,一意竭诚孝于父母,不好货财,虽极贫困窘迫,不行无耻卑鄙之事,此我满洲人之所长也,读书者亦欲知此而行之耳。徒读书而不能行,转不如不读书而行也。本朝龙兴,混一区宇,惟恃实行与武略耳,并未尝恃虚文以粉饰,而凡厥政务悉吻合于古来圣帝明王之徽猷,并无稍有不及之处,观此可知实行之胜于虚文也。我满洲人等,纯一笃实忠孝廉洁之行,岂不胜于汉人之文艺,蒙古之经典欤?”〔56〕 二是清朝系统的专制主义政治理论。在政治斗争中,理论的论证确实不能代替权力的论证,但是,缺乏理论支持的权力,无论如何都是难以长期维持的。清初历史有一个重要特点,那就是入关不久,清朝统治者就根据现实政治的需要,提出了一整套极为系统的专制主义政治理论,为君主独裁政体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其代表人物是对清朝贡献巨大,“虽曰守成,实同开创”的康熙皇帝,以及其继承人、后来的雍正皇帝。清朝专制理论大致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对皇帝,要求其“乾纲独断”,将一切主要政治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并通过兢兢业业的勤政,使这种专权成为传统,即“天下大权当统于一”,绝不允许臣僚在权力分配上有任何僭越行为。以用人之权为例,康熙对其极为重视,反复强调“用人之权,关系最为重大”,故臣僚不得专擅〔57〕,就是亲信大臣,有敢于“授引私人”者,康熙也严加斥惩,绝不宽恕,曾当面训斥河道总督于成龙说:“用人之权,岂人臣所得专擅?”“朕乃天下之主,用人之际尚不肯任意,为人臣者,乃妄意自擅,可乎?大抵欲援助人者,后必自己获罪,尔其戒之。”〔58〕对大小臣工,则要求其安分守己,敬慎事上,康熙说:“部院堂官,惟勤慎者能守分,不致生事,其专权好胜之徒,特欲借公事以遂其私意耳,于国家何裨?”〔59〕与皇帝“一德同心”是人臣事君的本份,为此,雍正还提出了影响颇大的“公诚论”,强调“诚”就是在思想上与皇帝保持绝对的一致,“公”则是“诚”在具体政务中的实际体现,他说:“凡为臣子,惟勉一诚公,与君上一德同心为要”,而所谓“一德同心”,就是“是是非非惟朕是从”,安于臣子的地位,老老实实做皇帝的奴才,从而达到有利于君主独裁的政治目的〔60〕。由康熙和雍正阐扬的这种极端专制理论,以后逐渐演变成清廷的“家法祖制”,被赋予最高法律权威。乾隆说:“乾纲独断,乃本朝家法。自皇祖(康熙)皇考(雍正)以来,一切用人听言,大权从未旁假。即左右亲信大臣,亦未有能荣辱人,能生死人者,盖与其权移于下,而作威作福,肆行无忌,何若操之自上,而当宽而宽,当严而严?此联所恪守前规,不敢稍懈者” 〔61〕。显然,对专制独裁的长期维持而言,这种理论上的建设,要比普通的制度或机构建设重要得多,因为它在实际政治生活中,经反复宣传和“教化”,会逐渐深入人心,进而成为一种难以违逆的政治传统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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