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电报现在再次提出了一开始的问题,我必须请求明确的紧急训令指示我作何态度。(39) 以笔者之见,张伯伦态度的转变与6月24日北京政府提出修约照会有重大关联。1925年6月30日张伯伦与日本驻英大使就中国时局进行了会谈,重点内容是如何答复修约照会以及对上海事件的看法,当时日本大使表示,根据他并不匮乏的中国事务经验,他认为,“我们必须支持上海领事团和工部局,我们还必须避免可能令中国人以为能够以暴力逼迫各国让步的任何行动”。张伯伦则回应说:“我完全赞同这些看法,以我之见,外交团对修约照会的回复建议不妥当,因为没有充分说明华盛顿会议以来一无进展的原因……必须向中国政府明确指出,停滞不前是中国的形势所造成的。”(40)可以看出,双方达成了不能有丝毫退让的共识。 有此前因,当英国外交部接到驻上海总领事的紧急电报后,即于7月5日致电白拉瑞,训令暂停按原计划把公使团的调查结果告知中国政府和报界,并等待下一步的行动指示。英方此举在公使团引起反弹,其中尤以法国公使玛德(de Martel)最为不满。玛德的怨愤一是针对英政府的行动,二是质疑工部局可否成为不受领事团、公使团管辖的独立王国。7月8日,公使团开会讨论英国干预公使团行动的影响,玛德在会上对英政府的行动表现出极大的敌意,提出“解决上海事件应由英政府单独与中国政府谈判”,并坚持必须要澄清某些根本性的问题,即公使团是否有权控制工部局董事会的行动,且有权作为最后手段解散董事会,代之以领事团管辖租界。玛德随后还拿出一份致各自政府的同文电报,内容是保证各政府信任公使团对上海事件的态度以及具有解散董事会的权力。玛德起草的同文电报得到几位同僚的支持,但麦耶和第一次参加公使团会议的美国新任驻华公使马慕瑞(J. V. A. MacMurray)都不赞同。会议最后想出了一个妥协办法,由英、日、美三国公使致电各自的上海总领事,让他们探究一下公使团与工部局和解的可能性。(41) 但是,当天外交团接到工部局董事会的通知,拒不同意外交团的结论。7月9日晚,玛德愤而退出外交团的谈判委员会。玛德在其声明中说: 外交团与上海工部局,关于工部局董事会之权限问题,及其对于使团之地位问题,解释上似已发生冲突。使团方面以为董事会之权力,纯系行政性质,而公共租界之实在权力,系操之于有关系各国之驻沪领事,即受北京各公使之直辖是也。但工部局董事会则以为该会名义上固受各政府之统辖,但实际上,仅能对于纳税选举人负责。法公使对于上海之公共租界实有最高之权力,故认在此种争执未解决之际,进行交涉,亦属无用。(42) 在7月11日的外交团会议上,马慕瑞对自己之前的表态作了一些委婉的解释,称所发生的意见分歧只关乎程序而不关乎内容,但玛德表示他的辞职决定不变。(43)至此,白拉瑞自事件发生以来竭力维护的公使团团结已经荡然无存。英政府在制止了公使团的行动以后,又接续工部局董事会的建议,主张对沪案展开司法调查。 四、英政府强硬坚持沪案司法调查 英政府有关司法调查的考量,见之于英国外交部致法、日、美、意大使的有关备忘录。外交部称英政府非常希望维护外交团的团结,但是,他们认为必须考虑工部局的态度。英政府提出的必须进行司法调查的理由大致有二:一是关于暴乱出现了大量带有倾向性的、不确切的报告;二是为了对上海工部局公平合理,因为其年长可信的雇员可能因调查结果受到指责并被撤职。英方的最终决定是支持公开司法调查之提议,并提出为外交团的团结和声望计,最好由外交团首倡此一建议。(44) 以上决定意味着对公使团迄今为止的行动路线的质疑和否定,欲在公使团达成一致谈何容易。根据马慕瑞的观察,他认为进行司法调查之提议可能遭到意、法、比等政府的反对。在7月20日的会议上,意大利公使翟录第甚至说到这个程度:“所建议的司法委员会事实上只是这样一个机构,即只代表在工部局董事会有自己侨民的那些政府。”翟录第还说,他已经向意政府建议,如果上海未被当作一个国际租界来对待,就撤回自己的海军小队。(45)有鉴于公使团的气氛,马慕瑞怀疑除了美、英、日之间达成一致外,说服其他政府赞同此议能否取得进展。 在这种情况下,英政府如欲成功扭转局面贯彻自己的外交路线,就必须说服各有关政府。为此,英方展开了一系列外交活动,以达成有关各国的统一阵线。张伯伦与葡萄牙驻英大使的会谈清楚地表明了英国的方策,张伯伦说:“我认为最近的事件说明眼下的运动不是排英、排葡或排日,而是一场排外运动,在我看来,第一要务是所有外国政府由衷合作,保护外国人生命财产安全,并在面对这些骚乱时表现出统一阵线。”(46) 这里首先回溯一下日本和美国对五卅事件的态度。日本与英国作为五卅事件的直接关系国,自然拥有很多共同的利益。英国外交部制止了公使团的行动后,英国驻日大使艾略特(C. Eliot)奉张伯伦之命于7月7—9日与日本外相币原商讨中国局势。艾略特向张伯伦汇报情况时告知日方同样持强硬立场,他说: 币原不赞成公使团的行动,并称他们无权解雇或谴责上海工部局的官员。如果工部局反对并拒不遵从,他们该怎么办?他认为发表公使团的谴责将是灾难性的,因为中国人会认为各国让步了。 币原一再提到各国以及所有在华外国当局保持统一阵线的必要性。他说,中国人擅长挑动一国或集团与另一国或集团相争斗。如果外交团公开与上海工部局发生意见分歧,或者,如果英、日、美三强的代表与其他各国的代表分别行动,中国人就会非常得意而且固执,相信其对手内部不团结,或者是没有确定的目标。(47) 另外,日本驻华公使芳泽谦吉在北京向马慕瑞表示:“他的政府对于公使团作为与中国政府谈判工具的难以驾驭不满意”(48),这一点与英政府的态度颇为契合。 而美国对五卅事件的态度则具有两面性。美方政策的基调是无意利用对英、日不利的骚乱,基本上选择维护列强内部团结,尤其认同拥有重要在华利益的美、英、日三强担负起外交责任,在处理对华关系时对公使团给予明确的领导。不过,对于合作,美方有自己的尺度,正如马慕瑞向国务卿凯洛格(F. B. Kellogg)所建议的那样,“我们可以大大方方地与英国人和日本人合作,但是,不要愚侠式地与他们打成一片,竟致我们分担中国人对他们的憎恨”。(49)美国政策的两面性在后面的政策讨论中都会反映出来。 1925年7月16日,张伯伦召集美、日、法驻英大使到外交部开会,讨论北京公使团与上海工部局董事会之间的争执。张伯伦表示,英政府不愿接受总巡辞职,认为应对事件进行专门的司法调查。张伯伦还说已按照此意起草了致白拉瑞的训令,并请求在座诸使向本国政府建议采取与英方相类似的行动。日本大使当即表示赞同,美、法大使则应允向本国政府汇报。(50)后来的事实证明,有关政府之间的相互协调比较顺利,8月4日,英政府已经得到法、日、意政府回复,表示原则上同意进行司法调查。为了加快进展,英国请求美国帮忙游说比、荷等国政府支持英国的主张,凯洛格也立即照办,施以援手。(51)列强有关司法调查的磋商,最后的争议还是集中在英、美之间。 7月16日美方得知张伯伦的请求后,凯洛格的第一反应是并不反对司法调查,但他询问马慕瑞,此举会对中国的舆论有何影响。马慕瑞建议“以调查委员会中应包括一位有名望的中国法官为先决条件,同意英国的提议”。马慕瑞认为,如若不然,“确信会对中国的舆论有负面影响”。(52)凯洛格向张伯伦转陈此一建议后,张伯伦最初反对中国法官参加司法调查委员会,他说:“我认为不应有中国代表,因为中国政府并不对公共租界当局负责,而且一直想要用上海事件论证一个不同的、更大的问题,而不是根据事实真相对事件作出判断。”(53)后经美、英双方讨论,张伯伦表示同意马慕瑞的提议。(54) 可是,不久之后马慕瑞就了解到中国政府对司法调查的激烈反对。与此同时,英方又提出了扩大调查委员会权限的建议。马慕瑞大为不满,一度非常悲观,对之前支持英国人的提议似有悔意。他认为如果中国人不参与,所谓的司法会议事实上至多就是新的外方机构重新考虑外交团已经做出的、现已搁置的决定。(55)马慕瑞考量了中英双方新的对峙局面后,于8月8日致电凯洛格,提出了他的新想法,也就是他所认为的外方表示善意的第二个办法。他说: 局势正在发生危险的变化,我认为,我们应尝试提出某种办法解决目前的困局。看来英国人控制着局势,英代办在他与极端保守的上海英国领事馆的争论中已经对外交部运用了他的全部影响力。有鉴于此,我冒昧地建议您向英国政府力陈必须采取行动,以在某种程度上应对中国的局势,这种局势令所有的外国利益陷入危急,对英国的利益尤其有害。”“具体而言,我认为应向英政府力荐以下诸点:(1)立即接受麦高云辞职;(2)立即开始谈判,通知外交部我们原则上同意交还会审公廨以及华人代表加入工部局董事会;(3)如果英政府仍坚持司法调查,则只限于查清事实。(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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