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帝国前期,专制政治盛行。1852年宪法将国家治理“委托于现今共和国总统”波拿巴,同年11月元老院“恢复帝位”,波拿巴成为“法国人的皇帝,称拿破仑三世”(注:Constitutions de la Francedepuis 1789,Paris,1985,pp.292、298.)。政治压制政策始于1851年政变,巴黎及32个省曾实行戒严,全国遭到流放、驱逐、拘禁和监视者近万人。50年代帝国继续实行高压政策,报刊出版“须经政府预先批准”,对于普及读物和宣传品的管理尤其严格,集会和结社也受到限制。1858年的“治安法”使政治控制达到顶点,受害者主要是共和派。1859年8月实行大赦,开始了民主改革,但是帝国政体仍在延续,社会矛盾不断激化,共和运动与工人运动逐步复兴,民众倾向于推翻帝国,从而导致1870年革命。 1870年9月成立了共和国,但是当时国民议会645名议员中君主派多达400人。1873年君主派凭借优势,通过议会选举马克马洪为总统。奥尔良派布罗伊出任总理,政府封闭了共和派的部分报刊,免去20多名省长的职务,甚至禁止纪念7月14日,波旁派与奥尔良派妄图重建君主制。1877年5月16日,总统命令共和派总理茹尔·西蒙辞职,因此爆发了危机,该危机直至1879年马克马洪总统辞职才结束。 上述数种危机皆因政治体制问题而产生,资产者的不同集团争夺着政权,人们厌恶君主制而要求建立共和制,希望它能保证民主自由权利的实行与促进社会的发展。 掌权者的治国无能。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和建立共和制之后,还须进行良好的国家治理,但是往往事与愿违,在督政府与“秩序党”时期法国陷入了困境。 1795年10月督政府上台后,它曾一度平定西部的王党叛乱,清洗议会中的封建王党分子,但是它也镇压了“平等派密谋”与处死巴贝夫,另又取消了106名民主派议员的资格。1797年国家财政出现2亿5千万法郎的巨额赤字,次年设立“门窗税”,但是无法改善财政状况。此外,1799年夏王党在西部与西南部重新举行叛乱。对于上述各种难题,督政府束手无策,无力控制时局。与此同时,外部压力也在增加。1798年苏沃洛夫在意大利打败法军,后来俄军向法国挺进,法国王党分子们上街高喊“打倒共和国!苏沃洛夫万岁!”督政府的无能使大革命成果可能毁于一旦,资产者与广大民众翘首企待时局的改变。 第二共和国后期与第一共和国末年颇有相似之处,即掌权集团的治国乏力。1849年5月,选出立法议会议员750人,其中约500人属保守共和派,称“秩序党”,实为奥尔良王朝派与波旁王朝派。秩序党竭力打击左翼力量和削减民主权利,它曾驱散1849年巴黎小资产者示威,禁止集会和罢工,以印花税束缚报刊,限制立法议会内部的言论自由,甚至废除了普选权。同时,秩序党议员多为“议会迷”,他们善于唇枪舌剑,怯于果断行事。两派互相争权,内斗内行,无视国家与民族的根本利益,两派内部又分成若干小派争权夺利。如果与临时政府或制宪议会相比,立法议会为时最长而实际成效最差。此外,1850-1851年发生棉花歉收,1851年工厂倒闭与商业萧条。由于上述种种情况,秩序党日益丧失影响,法国人心思治,盼望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来使国家重获繁荣。 过度的政策。积极的治国政策不等于成绩卓著,第一共和国在这方面提供了可贵的教训,雅各宾政权的功绩早已众所周知,在此不必赘述,但是它的过激政策促进了政治危机的产生。 山岳派掌权后,国民公会竟然决定将发生叛乱的整个旺代地区“夷为平地”,救国委员会则下令逮捕一切英国侨民。当时,掌权者过度关注对敌斗争,在有关“嫌疑犯”与“革命敌人”政策方面造成了较为突出的后果。打击对象曾经明显扩大,根据1793年9月的法令,凡社会“关系”表现出拥护专制和联邦制者、凡未获得“爱国者证书”者、凡被停职或撤职的官员、“凡未能经常表现出热爱革命的”前贵族及其亲属等一律视同嫌疑犯,并将监禁至战争结束。十分明显,上述标准难于界定,当时嫌疑犯曾多达30-80万人,即全国人口的1%-4%。1794年6月改革革命法庭,取消了辩护权和预审制,在缺少人证物证时可按精神证据定罪。当时,法庭仅作两种判决:释放或死刑。“革命敌人”的含义也曾明显扩大,包括“对于爱国主义进行诽谤者、败坏风俗者、阻挠共和国巩固者”等(注:Marc Bouloiseau,La République jacobine,Paris,1982.pp.110,230.)。 在同一时期,反封建营垒的内部争斗也迅速展开。山岳派领导人党同伐异,将反封建营垒内部的原则一致但政见有异的各种人物基本消灭。实际上,对于他们的镇压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此乃常理,过度的政策引起了强烈的反应。在法国内乱外患之际,人们容忍甚至参与恐怖,一旦战胜了内外敌人和稳定了局势,恐怖政策及其推行者便变为多余的了。 连年战争。每当一个国家进行战争之时,它必须承受负担,如物资消耗、人员损失、城乡破坏与心灵创伤。这个国家能够承受多大规模与多长时间的战争,取决于它的经济实力、官兵来源、军事水平与民众素质等条件。如果过分超越了这些条件,必然自食其果,法国抗击反法同盟的连年战争是这方面的典型。 这场欧洲大战始于1792年春天,结束于1815年夏季,其中以拿破仑战争最为突出。当时每一个著名战役不论胜负都使法国方面死伤惨重,如莱比锡8万人、埃劳3万人、瓦格拉姆与滑铁卢各为2.5万人等。随着法军在战场上的失败,反法联军占领法国领土,给当地造成巨大损害。和约签字之前法国有61个省全部或部分遭到占领;之后它被迫赔款7亿法郎,向15万占领军提供给养,北部与东部的7个省被敌军占领。法国连续进行了23年战争,共约150万人丧生,即为当时2600万全国人口的17.3%,国家的存亡和民族的前途经受着一场巨大灾难,于是绝大多数法国人由积极参战改而渴望和平与安定的生活,拿破仑一世逐渐丧失了威信。 发生上述各种危机时,法国正处于重大转折关头,社会的某些根本方面一旦严重失衡,甚至出现国家的生死存亡问题,此时危机便应运而生,这就是危机产生的必然性。如此事实批驳了有关危机的人物决定论与气候决定论。从米拉波至马克马洪,他们各有自己的作用,他们本身的出现取决于社会的需要,当时如果没有他们也会有别人出来充当这些角色。历史必然性的思想丝毫不损害个人的作用,但是法兰西的每一次政治震动总有一种社会要求作为它的背景。同时,众所周知气候对于社会确有作用,但是将危机的产生归结于巴黎的夏季炎热显然根据不足。巴黎气候的冷热皆不及北京,况且约半数危机不是发生在夏天。过分夸大人物或气候的作用往往是一种绝对化,研究者将因此而解除武装,沦为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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