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11月29日至12月3日,福建、山东、湖南、湖北、江苏、浙江、 安徽、直隶、河南、广西、四川11省及沪军都督府代表共23人,先后到达武汉。留沪代表仍有15人。现将名单列载如下。 此时赴鄂或留沪代表,并非完全由各省都督府代表组成,一些未独立省份的旧谘议局代表,也已参加其中,所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虽然名称依旧,但代表的组成已经发生了变异。 各省代表抵鄂之际,恰值汉阳失守,武昌告急,全城皆受到龟山北洋军的炮火威胁,因此,代表会议只得易址汉口英租界,在顺昌洋行内举行。11月30日召开第一次会议,推谭人凤为议长。会议开至12月7 日,主要议决了以下事项: (一)、通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12月2日会议决定先制订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委托雷奋、 马君武、王正廷起草。12月3日获得通过,并经22名代表签名当日公布。 此时代表总数共24人,按会议规则,各省都督府代表与未独立各省谘议局代表的权力是有差别的,未独立各省由旧谘议局所派的代表有出席议事权,但无投票权,故代表直隶省的谷钟秀和代表河南省的黄可权无资格签名。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共4章21条。 它对构成国家权力的总统、议会、行政各部的产生和职权分别作了规定。 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产生,“以得票满投票的三分之二以上者当选”,投票权每省以1票为限。 临时大总统有“统治全国”、“统率海陆军”之权;经参议院同意,并有宣战、媾和、缔约及任用各部部长、派遣外交使节、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等权。 参议院为立法机关,由各省都督府选派3 名(最高限额)参议员组成。其职权是议决宣战、媾和、缔约、政府预算、税法、币制、发行公债、暂行法律及通过各部部长的任命等。参议院议决事项,临时大总统“如不以为然”,可于10天内交参议院复议,如到会议员三分之二以上者仍持原议,临时大总统应遵照办理执行。 行政机关设外交、内务、财政、军务、交通5部,各设部长1人。各部所属职员编制及其权限,由部长规定,经临时大总统批准施行。 这个仓促制订出来的《大纲》,显然内容还不完善。如对政权机构重要组成之一的司法机关,只提“设立中央临时审判所”一句,而未及具体的内容。《大纲》受美国宪法的影响,基本采取了集国家元首与政府行政首领于一身的总统制。各部部长直接对总统负责而不必对参议院负责,各部机构职权只要总统批准便可施行;总统独立行使职权,不必对参议院负责。再者,选举总统并非每一参议员均有投票权,而是每省限投一票,这与美国十三州代表会议的制度一样;总统对参议院议决事项以10天为限的一次性否决权,亦与美制相同。《大纲》的“临时”性质也是显而易见的,当时急于产生临时中央政府。但作为统一制订的第一个法律大纲,并且是过渡性法律大纲,它的意义和作用完全应该肯定。《大纲》最后规定:“临时政府成立后六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民会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施行期限以中华民国宪法成立之日为止。(注:张难先:《湖北革命知之录》第391-393页;刘星楠:《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辛亥革命回忆录》第6集,第244页-246页。) (二)、议决“如袁世凯反正,当公举为临时大总统”; 同意民军、清军暂时停战,接受袁所派代表唐绍仪与黎元洪或黎的代表进行和谈,和谈条件:1、推倒满清政府,2、主张共和政体,3、 礼遇旧皇室,4、以人道主义待满人。(注:张难先:《湖北革命知之录》第391、394页;刘星楠:《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 《辛亥革命回忆录》第6集,第246-247页。) 袁世凯、黎元洪之间的秘密议和其实早已进行,呼袁反戈,许予总统也非个别一时之议。当时不仅立宪派人热切盼望,就连一些革命党人也如此表示,因此,12月2日代表会议作出“如袁世凯反正, 当公举为临时大总统”的决议,亦是十分自然的事。12月5日议决和谈条件, 并密电伍廷芳作为黎的代表来汉口与袁的代表唐绍仪议和。 (三)、议决临时政府设于南京,各代表七日内齐集南京,有十省以上代表报到,即开临时大总统选举会。(注:《时报》1911年12月11日;刘星楠:《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 《辛亥革命回忆录》第6集,第246页。) 正当代表们在汉口开会的时候,12月2日,江浙联军攻克南京。 两天后代表们获悉这个消息,遂即作出上述决定,并致电沪军都督府转留沪代表,望于11日到南京,共同召开会议。 南京,控扼长江,气吞三河,攻可逼燕京,守可凭天险,曾是六朝古都,向为江南政治中心。汉阳失守,已使武昌十分窘迫,南京光复,东南底定,更使其地位大跌,失去主动。相反,战局的变化,却为上海方面提供了重振旗鼓的良机,地利天时,使他们再次变得活跃起来。 上海方面,尤其是陈其美和已经回沪宋教仁,原本就对武汉开会持有异议。他们担心武昌真成了中央政府的所在地,黎元洪真的当上了国家元首,于同盟会不利,所以当得知黄兴在武汉督师失利将回上海时,陈其美便表示:“克强为革命军领袖,若果来,吾辈当竭诚欢迎之,并以全力拥护之”。(注:居正:《辛亥杂记》,《辛亥革命在湖北史料选辑》第166页。)12月1日,黄兴一行抵达上海,宋教仁等留沪代表即通电各省,提出重新在沪开会的主张。电云:“各省代表早经多数赴鄂,鄂垣军务正紧,急难开会,现由留沪代表电请折回。组织临时政府之议,决不因汉阳之失而阻。”“同人在沪公行准备,各代表一到便当开会”。(注:《致各省谘议局电》(1911年12月1日), 陈旭麓主编:《宋教仁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69页。) 自南京攻克,上海方面更是加快行动。当天沪军都督府召开紧急会议,出席的有黄兴、陈其美、宋教仁、章太炎、程德全、汤寿潜等,还有从苏州被急电召来的张謇。12月3日,留沪代表暨程德全、 汤寿潜、陈其美,首先议决以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12月4日, 又在上海江苏教育总会召开规模更大的共和联合会大会,出席者除留沪代表暨汤寿潜、程德全、陈其美外,还有章太炎、蔡元培、王一亭、赵凤昌等多位社会名流。大会投票选举黄兴为大元帅,黎元洪为副元帅,一致通过将临时政府设于南京的决议。大会当天发生通电: 临时政府前经议定武昌,现在南京光复,鄂军务适紧,援鄂之师、北伐之师待发,急需统一。今同人公议,不如暂定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举黄君兴为暂定大元帅,黎君元洪为暂定副元帅,兼任鄂军都督,藉免动摇,而牵大局,俟赴鄂代表返沪,同到南京,再行发表。所有编制,日内并力准备,俾得进行无滞。事机紧急,不得不从权议决,务乞鉴原,并恳转达到鄂各省代表,请即日来沪会议。(注:《选举假定大元帅》,《时报》1911年12月5日。) 次日又议决由大元帅“主持组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副元帅黎元洪仍驻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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