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治因素与国家投资方向 1967年6月,阿以之间爆发了“六日战争”。尽管战争仅持续6天,但是它对以色列政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六日战争之后,约旦河西岸被改称为犹地亚和撒马利亚(14),原属巴勒斯坦、埃及和叙利亚的加沙地带和西奈半岛及戈兰高地都在以色列掌控之中。以色列领土面积从1949年的8017平方公里扩展到34,493平方公里。但是,以色列在处理占领区政策时却存在严重分歧。 1968年,以色列工党形成,国内开始就占领区政策开展激烈争论。工党领袖伊格尔·阿隆(外交部长)坚持在约旦河西岸的战略要点安置一些犹太人,也就是沿约旦河谷建立犹太定居点来“保卫”边界安全,该地区中心就是耶路撒冷,安全存在隐患,因为周围聚居了84万名阿拉伯人。他说:“没有犹太人定居的边界就不是国家边界。”(15)“阿隆计划”被认为是第一个关于犹地亚和撒马利亚的政治计划,即有选择地在约旦河河谷和加沙地带建立定居点。 同样是工党领袖达扬(国防部长)主张在除西奈半岛以外的所有被占领土上建立定居点,他提出在约旦河西岸大面积定居。他认为,没有定居点我们就无法维持军队在这些领土上的存在。政府限制犹太人在犹地亚和撒马利亚的土地买卖是不可容忍的(16)。1967年8月成立的“以色列运动土地委员会”更为激进,要求“保卫”1967年占领的全部领土。这个组织要求占领一切土地,不愿在领土问题上作任何妥协,即便是西奈半岛也不放弃。该组织坚持政府无权放弃历史上属于犹太人的任何土地。 与上述两种看法相反,“和平运动委员会”反对在西岸建立居民点,主张以色列归还所有被占领土,和阿拉伯国家进行全面和谈,以便换取友好关系。该组织领袖大卫说,如果以色列政府吞并西岸和加沙地带,不足300万的犹太人口将会增加50万阿拉伯人。这对以色列百无一利。以色列利益也不在于占领整个约旦河西岸。另外,新城镇官员也反对政府把投资从新城镇转向西岸。他们认为,“让‘绿线’以外规模较小的定居点与奥华齐姆、迪莫纳、赛德奥特、内提沃特等新城镇一样获得优先权是不合逻辑的”。他们反对开发西岸、新的地区分级体系以及廉价出售土地,抗议政府的西岸政策妨碍专业规划师对新城镇的帮助(17)。 正当政治精英们争论不休时,1973年“赎罪日战争”使定居点计划得到肯定。过去人们认为边界上的定居点没能起到军事服务功能,但是,赎罪日战争使大多数政治领袖确信,如果没有边界提供的缓冲地带,敌人进攻将会更快。因此,需要在边境建设定居点,但人们更支持“阿隆计划”。于是,政府批准在“绿线”外建立定居点,还委派犹太国家基金委员会和土地管理委员会越过“绿线”去购买土地。工业部长巴尔·利夫对这一工程提供占投资总额20%的贷款。这个数目与在以色列境内开发区工程获得的贷款额相当。其中第一批投资款75万美元,就是投资到希伯伦附近阿巴镇工业区的(18)。政府给西岸贷款的数量迅速增加,达到国内所有工业项目投资额的50%。 “赎罪日战争”以后,全国宗教党内的中坚力量“青年卫士”,竭力主张国家有权吞并所有占领区。当该党拒绝接受这一主张时,“青年卫士”决定组织“非常党”,争取在“以色列故土”任何地方均可定居的权力,这是1974年2月成立的虔诚教徒集团的基础(19)。该组织坚持认为“犹地亚和撒马利亚是古以色列王国的领土上最重要的地方”,包含耶路撒冷、希伯伦等城镇。虔诚教徒集团坚持在那里建立一个犹太人社会,指责政府不占据所有领土是对“犹太国家在故土上建立绝对主权国家”的否定。他们认为犹太国家和犹太领土都是神圣的,是上帝赐给亚伯拉罕及其后裔的土地,在此定居是犹太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要消除在犹地亚和撒马利亚设立任何阻挠建立定居点的政治障碍。该组织在约旦河西岸大规模定居计划并未得到官方的认可。 但是,1977年5月利库德集团选举成功,使虔诚教徒集团的定居计划得以实现。利库德集团主导的贝京政府积极推行“大以色列”的领土扩张计划。内阁安置委员会主任阿里尔·沙龙坚持政府政策就是在犹地亚和撒马利亚进行广泛的拓居。犹太人拥有“大以色列”领土权的观念,是利库德集团思想的主要精髓,与虔诚教徒集团计划基本一致。因此,虔诚教徒集团利用有利形势,制定“紧急计划”,沿犹地亚和撒马利亚山脊建立12个新定居点,并要求让现存的定居点合法化。1977年7月,政府承认虔诚教徒集团建立的定居点合法,并在资源分配上给予和新城镇同样的优先权。为抗议政府扩张行为,推动埃以和约的关键人物达扬、国防部长魏兹曼都先后辞职,但这并没有改变利库德集团的政策。 1981年12月,贝京政府加紧了在约旦河岸、加沙和戈兰高地建立定居点的计划。为了进一步削弱新城镇的地位,给西岸定居点以更多的支持,利库德集团采取釜底抽薪办法,取消与新城镇相关的职能部门,从组织上消除障碍。首先,取消新城镇行政管理协调机构,新城镇行政管理协调机构是处理新城镇开发工程、资金分配的重要机构,但是,政府决定取消新城镇行政管理协调机构。1977年利库德集团上台后,新城镇的地方政府坚信他们的开发区将获得支持,因为这些地区的大多数居民来自亚洲和非洲,对利库德集团选举起过积极的作用。然而,在利库德政府上台后的4年里,新城镇行政管理协调机构一次会都没让开过,直到1981年被取消,其职能由对新城镇建设不太感兴趣的福利管理委员会代管。 其次,削弱新城镇发展指导中心。这也是一个对新城镇发展有益的机构。1978年,该中心掀起一项运动,宣传新城镇美好的生活前景,鼓励国家中心区的居民移居新城镇。运动取得良好的效果,有3万多人向中心提出移居新城镇的申请。该中心取消当时“优先工作者”(20)待遇,对所有移民一视同仁,提供同样优惠条件,只要他有兴趣在新城镇开办企业。在该中心的努力下,“70年代末成为新城镇发展的最佳时期”(21)。但是,住房部长为了自身利益,在新城镇发展指导中心之外采取独立行动,通过私人承包商建设新的住宅区,而不管其是否为中心核定的名单。 新城镇行政管理协调机构被取消,新城镇指导中心职能被架空。失去了两个职能机构,也失去了政府的支持,新城镇建设发展规划严重受阻,新城镇的重要地位严重受损,从此以后陷入危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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