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城镇“优先权”的失落及其影响 “六日战争”之后,政治精英们认为在“绿线”附近地区开发新区已没有意义,国家投资优先权应该让位于新占的领土;政府应尽快在“绿线”以外建立新的边界定居点,如戈兰高地上的夸兹林,西奈半岛上的亚米特和奥菲拉,以及犹地亚和撒马利亚地区阿巴镇、夸讷绍毛容和阿里埃尔(22)。为此,上述地区必须获得“优先权”地位。这意味新城镇的标准受到改变,新城镇的标准通常就根据建镇时间而定。1948年以色列立国后建立的城镇被称为是“新城镇”,此前建立的城镇也可根据需要授予新城镇的地位(23),因为大多数新城镇建在边境的开发区,故新城镇也称“开发镇”。新城镇标准、功能未有统一规定,为各个政党改变其标准埋下了种子。另外,新城镇的建设也缺乏统一领导、立法机构以及明确的权限,以至于政府官员或机构在建立新城镇过程中各行其是(24),这使政治精英们改变新城镇标准成为可能。1977年,犹地亚和撒马利亚地区、戈兰高地等地区的城镇均获得了政府投资的“优先权”地位。 1979年,地区分类体系也被改变,过去新城镇从税收和工业补贴中获益,但是,利库德集团让农业莫沙夫(25)也享有新城镇的优先权,例如拉马特伊夏、罗什平纳、米格达勒和耶苏德哈马拉都从国家财政预算中获益,而这些款项过去只适用于新城镇。政府还决定工商业部长有权在新城镇名单上增加西岸定居点,尽管那些定居点规模很小,不过是一些居民来度周末而已,但都因政治因素也被赋予城镇地位。工业部长宣布,西岸所有没被分类的定居点都将获得开发区A级地位(26),即使是农业定居点,也还可以得到类似于新城镇得到的额外补贴。后来,住房部部长也乘机利用住房援助为借口而获得定居点分级的特权。西岸地区房屋购买的条件甚至比新城镇更为优惠,其房价仅为“绿线”以内新城镇房价的一半。其实,新城镇分级有许多明确的条件,如地理位置、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等。政府根据地区分类来决定应予鼓励的地区和利益的份额。现在地区分级标准被改变,新城镇失去“优先权”地位,也就失去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 与新城镇发展受阻相反,耶路撒冷和西岸定居点迅速发展。耶路撒冷位于犹地亚山脉之上,人口增长很慢,从1948-1965年,该市人口的年增长率除了1950年(移民高峰)外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49年耶路撒冷为22.6%,全国为34.5%;1955年前者为1.0%,后者为2.6%;1959年前者为2.6%,后者为2.8%;1965年前者为3.1%,后者为3.5%)。“耶路撒冷是一个没有吸引力的地方。1965年有6827人离开耶路撒冷地区,其中2253人到了特拉维夫区”(27)。六日战争以后,东、西耶路撒冷重新合二为一,人口增长率为36.4%。为了加强耶路撒冷的地位,工党联合政府扩大其规模,新建了5个新街区,对郊区居民给予补贴,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开发旅游业,并把政府机构迁移到耶路撒冷,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城市人口的增长。从1967年到1981年,耶路撒冷人口增长率比全国人口增长率高57.8%。据统计,从1967-1973年,工党政府资助在约旦河谷建起了21个居民点(28)。从1973年到1977年,虔诚教徒集团在整个西岸建立10万人的定居点。从1977年到1981年2月为止,利库德政府共建立了165个定居点(29),约有12.5万居民。此后,以色列议会财政委员会拨款7900万美元在西岸建了6个新定居点,还向西奈半岛投资建成15个农业定居点和亚米特镇,人口达5000人(30)。80年代后,利库德集团的沙米尔两度执政(1983-1984年,1986-1992年),继续加大对犹地亚和撒马利亚等地区的投资,保证了这一地区定居点建设顺利进行。 新城镇“优先权”的失落,导致政府投资的减少,对新城镇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七八十年代新城镇发展缓慢,逐渐走向衰落。其直接表现就是新城镇人口增长率急剧下降,城镇规模较小。例如,在1961-1965年期间,特拉维夫、耶路撒冷和海法三市移居南部地区的人数呈上升趋势。1961年,三市外移人口的比例分别是:特拉维夫为18%,耶路撒冷为12%,海法为10%;而1965年,该比例分别上升到32%、32%和22%(31)。南部地区是以色列内部移民的主要目的地,这有力地推动了南部地区新城镇的发展。1960年37个新城镇总人口为27.43万人,1970年为49.58万人,1980年为67.76万人,1998年为76.68万人()。表中显示,1960年新城镇人口超过2万的只有4个,分别是贝尔谢巴、阿克、阿什凯隆和拉马拉。这4个新城镇人口增加较快,主要是因为原有的城镇基础设施较好,加上政府增加投资、管理机构和服务设施,新城镇对外来人口的“拉力”增强。到1970年为止,新城镇人口增加到495,800人,比前10年增加了80.7%。同样,卡尔梅勒、阿拉德、埃拉特和阿什杜德人口也增长很快。 然而,70年代以后,新城镇失去优先权地位,基础设施投资不足、失业率上升,对移民失去了吸引力。同时,工业部门单一和工资低廉,造成当地人口向国家中央区迁徙(32)。特拉维夫、耶路撒冷和海法三市外流人口显著减少,而南部地区向特拉维夫和中央区的移民比例却在上升,有些人甚至离开新城镇前往约旦河西岸。大约7%的西岸犹太人原来都住在新城镇(33),新城镇移民净增率下降,新城镇的规模受到影响。太巴列、萨法德、拉马拉、卢德和阿克等新城镇发展都未达到预期的目标(34)。贝特谢安几乎没有增长,1960年其人口为10,500人,1970年为11,900人,1980年仅为13,100人,1986年仍为13,100人。迪莫纳、阿克、罗什哈英等也基本类似。只有卡尔梅尔、亚夫内、梅瓦塞莱特和贝尔谢巴发展较快。1980年新城镇人口总数为677,600人,比1970年增加了36.6%,但增长率远低于六七十年代。1986年新城镇人口总数达到766,800人,比前6年增加13.2%。总体上讲,70年代以前的新城镇发展迅速,部分地完善了以色列城镇体系;70年代以后新城镇发展陷入停滞状态。1986年,新城镇人口仅占全国总人口的18%,在以色列城市化进程中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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