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战国时期社会结构和社会思想的巨大变革,社会上的鬼神观念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如果说春秋时期较多地反映了周代宗教信仰的话,那么,战国时期的神灵崇拜则可以说是即将降临的新时代来自天国的嚆矢。本文试图在前辈专家研究的基础上对于战国时期的鬼神观念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够对于研究战国时期社会思想面貌提供一些帮助。 一 和西周、春秋时期一样,神在战国社会上依然是各个阶层的人们所崇敬、祈求的对象,可是已经具有了较多的时代特色。神的种类在战国时期十分复杂,大致有天神、自然神、祖先神等几类。其中以天神最有特色。 “天”在战国时人的心目中依然有崇高的地位,故而有“莫神于天”(注:《庄子·天道》。)的说法。然而,战国时人却更多地注目于“帝”。天国的神灵在战国时期有系统化的趋势。过去的“帝”若“上帝”,其随从和辅佐并不多,但是在战国时期,“帝”居于天国核心和领导地位,已经组成了庞大的神灵集团,许多著名的人物也从地上人间上升到天国而为“帝”。在春秋战国之际,上帝还只是天廷的重要成员,还不足以成为天廷的代表,故而墨子谓“洁为粢盛酒醴,以祭祀上帝鬼神而求祈福於天”(注:《墨子·天志》上。)。然而,到了战国时期,人们则常常强调上帝或黄帝的神威,不再把天摆在压倒一切的地位(注:从春秋末年开始,人们思想观念中的“天”,已经越来越多地具备了自然的品格。孔子谓:“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将四时的变化和百物生长作为天的内涵。孟子谓:“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天也”(《孟子·万章》上),这个说明多少具有了一些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思想因素。战国后期的荀子更把这个思想发展到了极至,指出“夫星之队(坠),木之鸣,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荀子·天论》)。在战国时人的观念里,“天”多有天空之义,如孟子谓“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孟子·梁惠王》上),《礼记·孔子闲居》谓“天有四时,春秋冬夏,风雨霜露”,《吕氏春秋·仲秋纪》谓“凡举事,无逆天数,必顺其时”,是皆其例。 ) 。《吕氏春秋·仲秋纪》讲仲秋之月祭祀的情况谓“是月也,乃命宰祝,巡行牺牲:视全具;案刍豢;瞻肥瘠,察物色,必比类;量小大,视长短,皆中度。五者备当,上帝其享”,可见对于上帝的祭祀是相当重视的。帝,在战国时期又称为“皇天上帝”,受到最隆重的祭祀,《吕氏春秋·季夏纪》载季夏之月,“是月也,令四监大夫合百县之秩刍,以养牺牲,令民无不咸出其力,以供皇天上帝、名山大川、四方之神”。《吕氏春秋·季冬纪》载季冬之月“乃命太史,次诸侯之列,开之牺牲,以供皇天上帝、社稷之享,……凡在天下九州之民者,无不咸献其力,以供皇天上帝社稷寝庙山林名川之祀”。所谓“皇天上帝”,即指天廷的上帝,其称所强调的是“上帝”而不是“天”。战国前期,“秦灵公作吴阳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祭炎帝”(注:《史记·封禅书》。)。后来,秦献公的时候,“自以为得金瑞,故作畦畤栎阳而祀白帝”(注:《史记·封禅书》。 ) 。所谓“畤”,据说原为峙立之义,民间于田中立石以祭杂神,后来统治者也将其所立的祭祀之处称为“畤”。秦人作畤有六,其中三个祭白帝,是为秦人最为重视之帝,剩下三个分别祭祀青帝、黄帝和炎帝。所祭对象虽然不尽一致,但却都是对于天国中的“帝”的祭礼。战国中期秦的《诅楚文》指责楚王“不畏皇天上帝及大沉久湫之光烈威神”,并谓秦国自己“应受皇天上帝及大沉久湫之几灵德赐”。可见“皇天上帝”乃是秦人心目中地位最高的神灵。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君主虽然有僭礼而郊祭“天”之事,但却为偶见者,并不为常例(注:战国前期燕器铭文有“祗敬郊(“郊”为借字,原字从示、从乔)祀”(《郾侯库彝》铭文)之语,为敬奉郊祭之例。)。帝与天的关系,在战国时期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观念,即帝为天廷的主宰。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墓帛书谓: 帝曰:“繇!敬之哉!毋弗或敬。惟天乍(作)福,神则各(格)之;惟天乍(作)妖,神则惠之。钦敬惟备,天像是则,咸惟天……下民之戒,敬之毋忒!”这些是帝告诫下民的言辞,让下民敬奉神灵,不要有不敬重者。因为天若赐福,神灵就会降临而帮助下民;天若惩罚下民而降妖孽,神也会施加恩惠而减轻灾祸。下民应当钦敬神灵,顺从上天,唯天意是从。下民都要谨慎、敬惧,而不要出现差错!“帝”的这一派言辞,居高临下,高居于“天”和“神”之上,所以才告诫下民顺天敬神。 战国时期天神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其中有不少具有各种职司的神灵。战国时期的竹简文字里面就有这方面的记载。70年代后期发现的湖北天星观1号楚墓(注: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江陵天星观1号楚墓》,《考古学报》1982年第1期。) ,时代属于战国中期,墓主为楚国上卿。墓中出土不少记录占筮情况的竹简,其中所祷告祈求的神灵有“司命”、“司祸”、“地宇”、“云君”、“大水”、“东城夫人”等,所祈求的祖先神灵有“卓公”、“惠公”等。80年代中期所发掘的甘肃天水放马滩一号秦墓出土竹简所记载的志怪故事里面(注:关于简中志怪故事的考释,见李学勤先生《放马滩简中的志怪故事》(《文物》1990年第4期)一文。) ,能够使人死是复活的神灵是“司命”。“司命”之神下面有不少属官,简文所载的“司命史”名公孙强者就是其中之一。公孙强可以让狗把已经死去的名丹者从地下掏挖出来,置于墓上三日而复活。《礼记·祭法》所载王立七祀和诸侯所立五祀,其中都有司命。《周礼·大宗伯》所载燎祀诸神中也有“司命”。《楚辞·九歌》载的司命之神,分为“大司命”和“小司命”两种。战国时期的齐器《洹子孟姜壶》铭文载祭祀之事,有“于大司命用璧”的话。这些都可以与简文所载的“司命”之神相印证。天神中具有各种职司的神灵的出现与战国时期官僚系统的完善,两者之间有着微妙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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