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而述之,在苯教文化中鹰与苯教的起源、发展关系十分密切。西藏阿里作为苯教的重要发祥地,以苯教图腾为主要信仰的古象雄文明中鹰占有重要地位。首先鹰是古象雄王国的标志性动物,是苯教的重要图腾。其次古象雄王国的都城以“穹隆”()著称,意即“鹰城”或“鹏鸟城”。再次,根据苯教文献《穹布王统史白水晶明镜》之记载,被称之为“穹”(即鹏鸟或苍鹰)的神鸟是苯教最高贵的族姓穆()族之化身。“在人寿百年时,适逢在象雄和吐蕃传播苯教之机来临,穆()族王化身为大神鸟‘穹’腾空而起,盘旋良久后终于降临在象雄卡佑,当他确认教化众生之机果真来临时,便飞到甲日祖丹()之巅,变成了一个身具光环、发髻高耸、福相俱全的男童。后来与一女神结合延生白、黄、蓝、花四卵,四卵孵化出四位贤人,白卵生出穹郭托拉巴尔,黄卵生出拉穹坚巴,蓝卵生出穆穹坚巴,花卵生出拉穹贫沃。他们长大成人后,其父召集臣民说,他们来自圣神的穆氏家族,为传播苯教而变成神鸟来到象雄卡佑,现四子已成人,将被分派到象雄各部传播苯教”[10]。如此说来,苯教徒把称之为“琼”的鹏鸟视做苯教一些古贤人祖先的观念,再次印证了“琼”在苯教文化观念中的重要地位。此处所谓的贤人当为早期苯教的巫师或祭司。 根据上述史证,鹰及其幻化的神鸟,在苯教文化中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远的信仰内涵。都兰吐蕃三号墓葬中的“鸡头木俑”、“贴金箔彩绘木鸡”和邻近其他墓葬中出土的各种鸟形图,以及墓葬选址的地形特点,应该就是鹰的神圣化“穹”的变化形态。 三、青藏高原的鹿与鹰文化有着同周边地区发生交流的迹象 考古发现表明,青藏高原的鹿与鹰文化有着同周边地区发生交流的历史轨迹。以鹿石为例,在近一个世纪以来的考古研究中,在欧亚大陆,包括我国内蒙古、新疆阿勒泰、西藏西部以及欧亚大陆广袤的草原地带发现有一种碑状石刻,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工凿刻有鹿的图案而被人称之为鹿石。典型的鹿石如蒙古高原及外贝加尔地区发现的鹿石,其凿刻的鹿造型呈鹿体为曲脚腾飞状,头上的角向后异常夸张地弯曲,似乎紧贴后背,造型生动。研究者认为鹿石的历史可以追溯至3000年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鹿石通常发现在墓穴附近,或者说,鹿石的附近常常有墓葬。故有学者认为,鹿石最初应该是石堆组成的祭祀性建筑(俄国学者赫列克苏尔之语),或者祭坛和墓葬地表建筑的组成部分。新疆富蕴县恰尔格尔地区发现的鹿石,是我国境内至今发现的最大、图案保存最好的一通典型鹿石,现被收藏在阿勒泰地区博物馆。通高3.17米,最宽处约0.4米,为刀形,截面呈五边形。石刻正面和两侧共雕刻有十几只排列整齐的图案化鹿纹。根据王志炜先生《新疆鹿石的造型特征及文化解释》一文的介绍,此鹿石就立于墓前。王先生认为“在鹿石广泛流行的年代,社会已经出现了阶级差别,当部落成员中有名望、担当重要职责的统治者或英雄去世时,便为其竖立鹿石以期永志,构成墓葬的一部分,成为墓葬的标志之一。由于萨满教坚信万物有灵,人死之后,躯体留在人间,而灵魂是要升天的,于是灵魂就附着在鹿石碑面上那些精美的鸟首鹿身动物身上,由它们充当灵魂升天的载体,萨满则是一个送魂者,在祭奠仪式中以巫术操作手段达到保证死者灵魂升天的目的”。[11]显然,此处王志炜先生所论述的鹿石是与萨满教丧葬仪式或祭司有关。那么吐蕃苯教中鹿与鹰文化与之有何联系?众所周知,吐蕃人是以青藏高原土著先民为基础,与古羌人、北方游牧民族融合而成的。苯教文献中关于苍天和光明天神()等诸观念同北方萨满教的观念有着明显的联系。远古以来,苯教与周边地区宗教文化现象互相吸纳、影响,至8世纪下半叶,吐蕃苯教已成为远比萨满教中的任何宗教观念更加系统、精致、博大的一种宗教形态。 自7世纪中叶起,吐蕃不断经营青海广阔的土地,今都兰境内成为吐蕃在多麦(即安多)地区的重要政治、军事活动地区。都兰县热水乡血渭吐蕃墓葬所在地的大鹏山势和出土的鹿纹文化形态,应视作西藏羌塘、阿里、山南等地区早期苯教岩画中所体现的文化形态的演变之物,尽管这种文化形态的演变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 四、藏族民间信仰中的鹿与鹰文化现象的延续 直至今日,藏区尤其是安多地区的民间信仰中鹿与鹰文化现象的影响处处有迹可寻。以鹿文化而言,现居血渭吐蕃一号墓所在地热水沟的日安()部落,在历史上曾两度迁徙到热贡(同仁县)、赤噶(贵德县)、茫拉(贵南县)一带的黄河流域。他们自古以来信仰和供奉阿尼夏吾()山神(位于循化县境内)。从“阿尼夏吾”的语义中我们得知日安部落向来把神鹿视做其图腾或远祖。根据相关山神祭文(),此山神被描述成一名以鹿为坐骑的老翁,这与西藏本土苯教众多神祇把鹿作为坐骑的文化现象一脉相承。信奉阿尼夏吾山神的各部落每年在神圣脚下举行祭祀仪式,通过祭司活动把氏族崇拜祖先神鹿的信念变成了一种重要的文化形态。现今藏区各地每年重大宗教节日表演的宗教舞蹈“羌姆”()的表演中,鹿形守护神作为主护法神的随从,成为法舞不可缺少的成员。 同样,鹰文化现象在藏区的影响亦广泛存在。如,今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同仁县地区的地方守护神被称之为“阿尼夏琼”(),意即神鸟大鹏被某些部落氏族视做祖辈。又如,现青海海东地区化隆县的著名藏传佛教寺院“夏琼寺”(),不仅以“鹏鸟”为寺名,而且寺院所在地的守护神,即当地人民信仰的神山也被称做“鹏鸟山”()。另外,今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境内拉军镇所在地的守护神也以带有“琼”(,即鹏鸟)字的“阿尼琼公”()著称。此种文化现象在西藏自治区境内也有清晰的表现。今昌都地区丁青县是藏区闻名遐迩的苯教圣地,其地“孜珠寺”为著名苯教寺院,至今香火鼎盛。丁青一地在传统上向来以“琼波”丁青()闻名,其地以“琼波”(大鹏)二字命名,再次说明了鹰在苯教文化符号中崇高的地位。 都兰县热水乡血渭草场吐蕃三号墓所出土的体现鹿与鹰文化以及藏文石刻的文物至少为我们澄清了以下几点:一是血渭草场墓葬作为贵族或大臣一级墓葬,其墓制、规模与西藏本土墓葬极其相似,加之出土有藏文石刻、藏文木牍,学术界界定为吐蕃墓葬,而非吐谷浑墓葬,符合史实。二是依据墓葬所在地势和出土文物图纹的文化意义,表明了苯教文化中鹿与鹰文化在吐蕃政权经营安多时期充分体现在丧葬仪式中。鉴于吐蕃三号墓的墓主是一名“论”(,大臣),在尚武和有浓郁英雄主义情结的吐蕃强盛时代对长期镇守疆土,功勋卓著的“论”,以具有鹿与鹰文化为特征的隆重而规范的苯教仪轨来送葬,与墓主显赫的身份十分吻合。 原文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都兰吐蕃墓[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2]汤惠生.青藏高原古代文明[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3:183~184. [3][8]藏族神祇名录(藏文版)[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169~177、167~189. [4][10]张亚莎.西藏的岩画[M].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2006:86. [5]南喀诺布.南喀诺布选集[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4:386~390. [6]李永宪.西藏原始艺术[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171. [7]汤惠生.青藏高原古代文明[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3:183~184. [9]谢继胜.战神杂考[J].中国藏学,1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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