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义夫”看明代夫妇情感伦理关系的新转向(5)
如何看待这样一段情缘,事实上牵涉到家庭伦理关系,而且已初步证明明清时期在家庭情感伦理关系方面出现了新的转向。这种家庭情感伦理关系的变动,亦即在一夫多妻的制度下,妻妾关系一方面是嫉妒成性,形成一时的妇妒之风;但另一方面,妻妾之间又能和谐地相处,进而是夫妻之间的情感生活渐渐被夫妾之间的情感生活所取代。这显然在明清两代的读书人中间也引发过一些争论。《香畹楼忆语》的事实证明,正妻尽管在家庭中还有名分上的地位,但在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方面无疑已被边缘化了。当然,作者作为男女情感关系方面占有优势地位的男性,不得不承认其正妻的豁达大度,甚至不惜为自己丈夫娶妾而奔走操心,但在作品中我们很难看到他与正妻之间真诚的夫妻情感生活。职是之故,有人就认为,《香畹楼忆语》所记,有点“过情”,甚至怀疑其“逾礼”。对此,清人吴沈则别出新论,反映了当时五伦关系中确实出现了一些新的转向,而且这种新转向也被文人士大夫所认可。通观吴沈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下面三点:一是惟有至性至情之人,才会沉溺于夫妾之情。吴沈的论据如下:“凡人笃于一伦者,五伦皆尊。漓于一伦者,五伦皆薄。”换言之,凡是“性情独挚”之人,其理学方能达到“独醇”的境界。二是朋友可以补五伦中兄弟一伦之阙,这是对朋友之间友谊的肯定。三是王道本乎人情。在吴沈看来,只有“至愚陋”与“大奸慝”两类人,才会没有男女之间的真情。对待那些沉溺于小妾并与之情感甚笃的丈夫来说,不能直接贬斥其为“过情逾礼”,而是应该抱有一种“乐成人之美”的心态[18]1449-1450。 概括言之,在明清两代的五伦关系中,正在逐渐演变为以夫妻一伦为重;而在夫妻一伦中,夫妻关系正在被夫妾关系所取代。这是儒家伦理文化氛围中的明清家庭伦理关系的新变化。但在这种新变化中,明代与清代一方面具有诸多的相似性,但其间亦稍有区别。明代大量出现的“义夫”,以及传统士人对“义夫”现象的宣扬与鼓吹,不能简单地将其认为只是对原始儒家伦理观念的一种复兴,而是情感逐渐取代伦理的新反映,是基于新的社会土壤之上伦理关系的新动向。 收稿日期:2006-12-03 注释: ① 相关的论点,可参见陈玉玲《寻找历史中缺席的女人》,自序,第3页,台湾南华管理学院1998年版。 ② 相关的探讨,可参见陈宝良所撰《明末儒家伦理的困境及其新动向》、《明代致富论--兼论儒家伦理与商人精神》两文,载《史学月刊》,2000年第5期,《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 ③ 相关的研究,可参见赵轶峰《儒家思想与十七世纪中国北方下层社会的家庭伦理实践》,载《明史研究》第7辑,黄山书社2001年版。 原文参考文献: [1] 周作人.沟沿通信之二[M]//黄开发.知堂书信.北京:华夏出版社,1994:38. [2] 赵志裕.义:中国社会的公平观[G]//高尚仁,杨中芳.中国人·中国心--传统篇.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279. [3] 陈弱水.说“义”三则[M]//载氏.公共意识与中国文化.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162-164. [4] 李绍文.云间人物志:卷1[G]//明清上海稀见文献五种.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5] 怀效锋点校.大明律[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 [6] 费成康.中国的家法族规[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273-274. [7] 归庄.归庄集:卷4[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301-302. [8] 吕坤.呻吟语:卷5[M].上海:籍出版社,2001:323. [9] 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11[M].长沙:岳麓书社,2002:118. [10] 魏禧.魏叔子文集外篇:卷15[M].北京:中华书局,2003:713-714. [11]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3.[M].北京;中华书局,2004. [12] 江盈科.雪涛阁集:卷8[M]//载氏.江盈科集(上册).长沙:岳麓书社,199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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