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建国后刘少奇对国有工业企业领导制度建设的初步探索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当代中国史研究》 梅丽红 参加讨论

国有工业企业领导制度是国有工业企业的一项基本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下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因此,在加快发展经济、建立民族工业体系、发展工业生产的过程中,建立社会主义工业企业新的领导制度的任务就提到了全党面前。由于刘少奇长期领导工人运动,对现代化大生产比较熟悉,对中国工业企业的情况相当了解,因此,他所提出的一系列关于国有工业企业领导制度的基本方针和重要思路,不仅对50-60年代国有工业企业领导制度建设起了积极作用,而且为新时期国有工业企业领导制度的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借鉴。
    一、从理论高度揭示了国有工业企业的内部矛盾,阐明了国有工业企业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
    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国有工业企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作为国有工业企业领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工会工作遇到了许多新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官僚资本主义工业企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工业企业之后,企业内部是否还存在矛盾?如果存在,应怎样看待及处理这些矛盾,企业工会的任务和作用又是什么?围绕这些问题,当时在党内争论不一。具有代表性的意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当时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三书记的邓子恢为代表。其基本观点是:在国有工业企业中,由于工会与行政的岗位不同、任务不同,所以双方在基本立场一致的情况下也会存在着具体立场的不同。工会工作者要注意听取广大工人的意见,并帮助工人解决困难。(注:陈君聪、曹宏遂:《刘少奇工运思想研究》,工人出版社1988年版,第244页。)另一种意见是以当时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一书记的高岗为代表。其基本观点是:国有工业企业中行政的利益与工人群众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行政与工会只有分工不同,没有立场不同。他认为“具体立场不同”的说法,模糊了工人阶级的领导思想及其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模糊了国营企业与私营企业在本质上的差别。(注:陈君聪、曹宏遂:《刘少奇工运思想研究》,第245页。)
    这场争论,双方的焦点似乎主要集中在“具体立场”与“共同立场”的问题上,但这并非问题的实质,实质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企业工会与行政、工会与党、工会与职工群众的关系。为了统一认识,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名誉主席、中央分工主管工会工作的刘少奇,认真研究了双方的论点,他从建国后工人阶级状况的变化和企业工会面临变革的实际出发,于1951年5、6月间撰写了《读邓子恢和高岗两篇文章的笔记》,从思想理论的高度对国有工业企业的内部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作了深刻而有益的探索。
    第一,国有工业企业内部的基本矛盾就是国有工业企业管理机构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刘少奇认为,当官僚资本主义工业企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有工业企业后,并不等于企业内部没有矛盾了,因为“一切事物的构成都是矛盾的构成,国营工厂的内部结构当然也是矛盾的结构”。构成企业内部的基本矛盾,“就是国营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就是国营工厂内部的公私矛盾”,“它是一种不容否认的、客观存在的、真正的矛盾,是在长期内要我们来认真地加以调整和处理的矛盾”。“目前在国营工厂中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差不多都是从这个基本问题上发生出来的,或与这个基本问题有关系的。如果不能正确地处理这个问题,就不能正确地处理国营工厂中的一切问题”。在揭示了这种客观存在的矛盾后,刘少奇提出了正确处理这种矛盾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方法,这就是“利用矛盾的统一性及双方的一切优点,来推动和促进这个矛盾的和解和妥协(经过适当的斗争),以达到双方团结一致,共同努力进行生产的目的”。刘少奇认为“他们虽是站在不同的立场,但是如果双方都采取使矛盾和解的方针,那对于促进矛盾的和解是更有利的,可以得到相反相成的效果”。(注:《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93-96页。)
    第二,国有工业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刘少奇认为,工会不同于行政,也不同于政党,它是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而职工群众参加工会“的出发点和目的很简单,就是要使工会成为保护他们日常切身利益的组织。他们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和一般劳动者的利益而团结起来的、组织起来的。如果工会不能实现他们这个目的,如果工会脱离了保护工人利益这个基本任务,那末,他们就会脱离工会,甚至还会另找办法来保护他们的利益”。正是导源于此,刘少奇提出“在国营工厂中由工人群众组织工会,并由工会代表工人群众和工厂管理机关协议并调处各种有关双方的问题,以至签定集体合同及其他协定等,就是必要的”。(注:《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刘少奇选集》下卷,第95、98页。)
    当时,无论在党内,还是在党外,如此明确地提出国有工业企业的内部矛盾并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加以分析和阐述的,刘少奇是第一人。而党和政府正确认识工业企业的内部矛盾及工会的基本任务,是正确对待工会、尊重工会的特殊作用、保证工会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因此,刘少奇的这些正确意见,不仅对社会主义国有工业企业工会的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而且对构建社会主义国有工业企业新领导制度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虽然这篇重要的理论文章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发表,但这些卓越的思想理论观点却贯穿于他对企业工作的诸多批示和指示中,因而在实际工作中扔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