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集市 由于各地风俗的不同,南、北方或西南、岭南、西北的市场名称或开市之日也多有差异。早在唐诗中,就有将市集称为“嚣”的例子。(37) 在江南的吴、越两地,一般将市场称为“市”,符合古人“日中为市”之义。在河南,则将市称为“集”。在岭南,将市称为“虚”(又作“墟”),其义大概取不常开市,多有虚日之意。广东之虚,最有名的当数东莞县的章村。章村之虚,“为肆若干,或肆有常人,或肆有常人无常居,十日为三会。坐肆之租有常,负贩提挈贸于途者无常,薄取之。岁入若干繈,会民读法,春秋赛祠,问高年,宾髦士,凶荒祈望,一岁经费皆取给焉”(38)。显然,章村虚市的自治管理之制,已相当完善。在四川,将市称为“痃”,意思是说开市如发疟疾,间而复作。但这种称呼到了江南,又发生了变化。江南人厌恶用“痃”名,就将它改成“亥”。如江西武宁有一处“常州亥”,就是一个例证。(39) 在贵州,一般将市场称为“场”,而且以十二干支所肖为场,如子日开市称“鼠场”,丑日开市为“牛场”。在贵州的附郭,还有卯、申、子、午四场。(40) 在云南,一般将市场称为“街子”。如在云南府,每年的三月十五、十六、十七三天,云南各州县的商旅都携带货物集中到城西教场内贸易,称为“观音街子”。而在云南的姚州,当地的百姓一日一小市,称“小街子”;五日一大市,称“大街子”。(41) 在北方,一般均将市称作“集”,而民间则将上市场购物或做买卖,称作“赶集”。(42) 在山东,每次开集,“四远竞凑,大至骡、马、牛、羊、奴婢、妻子,小至斗粟、尺布,必于其日聚焉”。岭南称市为“虚”,于是民间将上市场称为“趁虚”。(43) 北方之集,也分大市、小市,开市的间隔日子不一。市场大多“不坐肆而货”,而是“陈于坊门”,(44) 近于古代交市、朝市之义。在有些市场上还设立木牌,按所售货物不同,“标分界限,俾贸易者知所守焉”。如易州的市集,分别有:易州集,为一州大集,设于城内官街中,分东、西二市,三日一小市,五日一大市;柴厂集,一日一市;唐胡集,五日一市。涞水县市集,有涞水集,十日一市;永安坊集,十日一大市,五日一小市;楼村集,五日一市;石亭集,五日一市。(45) 北方的集市,很多是定下每月逢日开市,或每月逢三(即三、十三、廿三)开市,或每月逢四、九日(即四、九、十四、十九、廿四、廿九)开市。至于每天都开市的市场,则称“常市”。如雄县,有市集共九个:瓦济,南逢三开市,北逢八开市;易易,逢六开市;瓦桥,逢一开市,而桥上则为常市;北关,逢五开市;永通,逢十开市;涞河,逢四、九开市;东赵,逢二、七开市;下村,逢四、九开市;留镇,逢五开市。(46) 明代的很多专业集市,或设于寺庙之旁,或在灯节举行期间。若在寺庙之旁香市,那么诸如商人、香客在赶香市的同时,也就顺便将寺庙游览一遍;若是灯节期间的灯市,那么节日时所演的诸多抬阁、戏剧,同样也就丰富了灯市的内涵,使其包括了旅游的功能。如浙江绍兴的灯景相当闻名。每当灯节时,城中无论是贫富之家,无不挂灯。在大街上,多者挂有百灯,而小巷亦有十灯。又在十字街头搭一木棚,挂大灯笼一个,当地人俗称“呆灯”,在上面画上《四书》或《千家诗》的故事,或者在上面写上灯谜,供人商猜。在“庵堂寺观以木架作柱灯及门额,写‘庆赏元宵’、‘与民同乐’等字。佛前红纸荷花琉璃百盏,以佛图灯带间之,熊熊煜煜。庙门前高台鼓吹。五夜市廛,如横街、轩亭、会稽县西桥,闾里相约,故盛其灯。更于其地斗狮子灯,鼓吹弹唱,施放烟火,挤挤杂杂。小街曲巷有空地,则跳大头和尚,锣鼓声杂,处处有人团簇看之。城中妇女,多相率步行,往闹处看灯;否则大家小户杂坐门前,吃瓜子糖豆,看往来士女,午夜方散。乡村夫妇,多在白日进城,乔乔画画,东穿西走,曰‘钻灯棚’,曰‘走灯桥’,天晴无日无之。”(47) 这就是最好的例证。 2.社会、庙会与旅游 什么是“社火”?小说《二刻拍案惊奇》记山东兖州府巨野县有个铱芳亭,是当地乡民在秋收之时,祭赛田祖先农、公举社会聚饮的地方。至社日,乡村中的男妇儿童,无不毕赴,一同观看社火。小说接着将社火解释如下:“凡一应吹箫打鼓、踢球放弹、勾拦傀儡、五花爨弄诸般戏具,尽皆施呈,却象献来与神道观玩的意思,其实只是人扶人兴,大家笑耍取乐而已。所以王孙公子,尽有携酒挟伎特来观看的。直待诸戏尽完,赛祭礼毕,大众齐散,止留下主会几个父老,亭中同分神福,享其祭余,尽醉方休。此是历年故事。”(48) 关于举行社会的目的,明人王稚登云:“里社之设,所以祈年谷、祓灾祲、洽党闾、乐天平而已。”(49) 一个“乐”字,已经道出了参与社会的百姓的游玩心态。 庙会导源于古老的祭社活动,但与祭社的社会相较,其内容更为广泛,每年的活动也更为频繁。庙会大多在当地的各色神庙中举行,以神庙的神灵偶像为祭祀中心,故又称“神会”。庙会的兴盛,起源于“淫祠”的泛滥。什么是“淫祠”?唐人段成式言:“大凡非境之望,及吏无著绩,冒配于社,皆曰淫祠。”(50) 可见,除社坛、社庙以及朝廷祀典所列神庙之外,凡是民间私自创设而不被朝廷承认的神庙,均在淫祠之列。 明初,朱元璋对民间的迎神赛会进行了限制(51),并制定了一套里社祭祀仪式。所以,明初民间只有春秋二社的祭社活动,庙会暂趋沉寂。中期以后,由于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各种庙寺的增建,再加之官方限制的松懈,因而各地的庙会重又盛行。如浙江杭州仁和县,庙会就形成于成化末年。北直隶的广平府,至正德初年,始有庙会此俗。广平府的庙会以永年县的娘娘庙、肥乡县的赵王庙、曲周县的龙王庙最为闻名。每当庙会时,“先期货物果集,酒肆罗列,男女人庙烧香,以求福利”(52)。城市民间的社会、庙会,一方面祈祷上苍神灵,以求佑护他们一年发财有望,灾患不生,是人力不能左右自然的一种无力表现;另一方面,百姓在一年的辛劳之后,庆其有成,借庙会以求娱乐、享受。概言之,名为悦神,实则娱人。庙会名义上是一种宗教活动,却为一般百姓提供了一次极好的旅游机会。 明代苏州有很多社会,诸如松花会、猛将会、关王会、观音会等等。其中松花、关王两会,一般是在有了旱蝗之灾时才举行,而关王会则以昆山县为盛,观音在苏州各地间一行之。当然,在各种社会中,当以“五方圣贤会”为最盛。在社会举行之日,流行一种“看会”之俗,“会过门之家,折简召宾客徒戚属闺秀婴奇,云至雨集”。尤其是在“五方圣贤会”举行期间,大多实行一种“妆会”的仪式,所表演的节目相当丰富,分别有:杂剧则,所演之戏包括虎牢关、曲江池、楚霸王、单刀会、游赤壁、刘知远、水晶宫、劝农丞、采桑娘、三顾茅庐、八仙庆寿。神鬼则,民间百姓自己扮演的神鬼故事包括观世音、二郎神、汉天师、十八罗汉、钟馗嫁妹、西天取经、雷公电母、后土夫人。人物则,民间百姓自己扮演的人物故事包括伍子胥、孙夫人、姜太公、王彦章、李太白、宋公明、状元归、十八学士、十三太保、征西寡妇、十八诸侯。技术则,多为表演杂技节目,诸如傀儡、竿木、刀门、戏马、马上橇、走索、弄伞、广东狮子。缠结则,即扎起诸如蓝关亭、镜子亭、麦柴亭、五云亭、九层亭、锦毬门、秋千架、采莲船,色彩斑斓,五花八门。乐部则,演奏多种鼓乐,乐曲包括柘枝鼓、得胜乐、军中乐、太平乐、清平调、单合笙、双合笙、歇拍鼓、十样锦、海东青。珍异则,展示各种奇珍异物,诸如金花铠、真珠带、飞鱼袍、蟒龙衣、犀角弓、紫檀筝、商金鞍、刻丝鞯、玳瑁笙、珠伞、水墨花伞、错金兵仗、螺钿兵仗、百斤沉香、百斤雄黄。散妆则,其实是一种队舞,其形式分别有打围场、野仙人、八蛮朝、山魈戏、太保参、平倭队、沙兵队、广兵队、毛女仙、小僧道、小医师、金钱卜、莲花鼓、琵琶妇、行脚僧、小将军、射生弩、斗蟋蟀、采芝仙、白猿精。(53) 如此热闹的场面,加上有如此精彩的节目,乃至各式各样的奇珍异物,无不吸引四方百姓前来观看。在社会举行期间,这些百姓既是活动的参与者,又是观赏者,通过参与、观赏,一年的紧张劳作得到了放松。简言之,也是一次很好的休闲旅游活动。 今人动辄言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其义无非是说文化活动与经济活动无不紧密相连。从明代的商贸旅游活动中,我们同样可以证明纯粹的闲暇旅游活动与商业不无关系。商人外出经商,除了本身称为“商游”之外,他们在经商之余也无不关注各地的名山大川,在闲暇时饱览大自然的美景;各种集市的存在,其目的是为了民间交易的便利,但是整年被劳作所缠的民间百姓,当他们在“赶集”或“趁墟”之时,除了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售卖农产品之外,显然也有游逛的用意在内,实则是一次短暂的旅行经历。至于庙会的兴起,尽管带有宗教的意义,事实上却为百姓提供了一些外出旅游的机会。至于庙会期间“香市”的形成,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客商,恰恰是旅游与商贸结合的明证。尤其在明代,泰山、武当、普陀等地的庙会,都带有全国性的规模,民间百姓千里走集,顺路游玩,更是民间百姓多年劳作之余的一种休闲享受。而路上所闻所见,均能开阔他们的视野。尤其是妇女,平常被锁闭在深宅大院与绣房闺楼,或被庖厨一类的家庭琐事所缠,只有庙会之时,她们才得以自由外出旅游,参加集会和看戏,这对于扩大妇女的社会交往以及妇女的解放,同样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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