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蒋德璟:《游宫市小记》,《明文海》卷三五九。按:沈德符记北京内市,“每月初四、十四、廿四三日,俱设场贸易”。则知每月三日贸易,在万历年间已是如此。两者记载有别,不知孰是?俟考。 (34) 谢肇淛:《五杂组》卷三《地部》一,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第61页。 (35) 叶梦珠:《阅世编》卷二,《学校》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36页。 (36) 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二,《四市》,中华书局,1985年,第48页。 (37) 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二,中华书局,1957年,第88-89页。 (38) 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二《虚》,中华书局,1985年,第47-48页。按:在岭南,也有将市集称为“务”之例。说具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二,中华书局,1957年,第89页。 (39) 王士性:《广志绎》卷四《江南诸省》,中华书局,1981年,第85页。按:在四川,也将市集称为“场”。说具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二,中华书局,1957年,第89页。 (40) 嘉靖《贵州通志》卷三《风俗》。 (41) 正德《云南通志》卷三、卷九《风俗》。 (42) 如北京人就将上市称作“赶集”。此其例也。见沈榜《宛署杂记》卷十七《上字·民风二》,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94页。 (43) 明人张瀚记岭南新宁赤墈墟,小艇络绎而来,土人称之为“趁墟”,如北人云“赶集”,云云。《松窗梦语》卷二《南游纪》,中华书局,1985年,第27页。 (44) 嘉靖《威县志》卷二《地理志·坊市》。 (45) 弘治《易州志》卷五《街坊》。 (46) 嘉靖《雄乘》卷上《疆域》第1。 (47) 张岱:《陶庵梦忆》卷六《绍兴灯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53-54页。 (48) 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岳麓书社,2002年,第11页。 (49)(53) 王稚登:《吴社编》,《说郛续》卷二十八。 (50) 段成式:《好道庙记》,《全唐文》卷七八七。 (51) 如明代法律规定,“若军民装扮神像,鸣锣击鼓,迎神赛会者,杖一百,罪坐为首之人”。参见熊鸣岐辑《昭代王章》卷二《禁止师巫邪术》。 (52) 嘉靖《广平府志》卷十六《风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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